老鄭一行人遊走在驚心動魄的逃亡路上之時,葉文君這邊已經迫不及待地想去新聲音樂入職。
對方人事部在郵件裡說,讓她一周內過去辦理手續,但下個禮拜有《國際法》,還有《商法》,輔導員估計不會給假。算算日子,這個禮拜剩下的時間裡,隻有明天剛剛好。
先辦入職,占個名額再說~
葉文君美滋滋地想著,第二天,迫不及待地請假出校門,地鐵前往新聲音樂報到。
沒想到她第一天入職,就被分配到一個“大活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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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電影?誰?我啊?”王華驚奇地用手指著自己。
老劉納悶了,“廢話,不是你難道還是我嗎?”
“你們啥時候給我接的電影case啊?這麼高端?大銀幕呢!”王華有點被嚇到,但更多的是驚喜。
電影,影視娛樂行業皇冠上的明珠。
很多藝人拍過電視劇,不少還是負責“扛劇”的主角兒,但一輩子都沒機會接觸電影。
無他,電影和電視,完全是兩個不同的圈子。在當今的華夏,大多數圈內人的普遍共識,都是:
能拍電視劇的,不一定能拍電影;但是能拍電影的,一般都能拍電視劇。
就是這麼不公平。
華夏著名導演羅旗濱曾經在接受電視台采訪的時候,解釋過這個事兒:
“能拍電視劇的演員,不一定能拍電影,主要在於兩者的拍攝方式、拍攝成本、觀看成本和受眾期待完全不同。電視劇的拍攝時間短,一個場景往往可以重複利用,對演員的表演要求也不會要求精益求精。電影則不同,首先場景的成本就很高,如果是自建場景,像是一些曆史劇,那花錢就海了去了。同時電影對演員的要求很高,由於是大銀幕,演員臉上的微表情纖毫畢現,各種細節會被無限放大,表演難度很高。”
所以圈內大多數人,也包括大部分觀眾,都認為,“電影演員比電視演員,咖位更大。”
今天老劉忽然告訴他,說要去參演電影,即便是配角兒,王華心中驚喜也是可想而知。
劉經理看著王華,不知道這小子怎麼忽然這麼興奮,“這不是上次你和蘇小花談妥的條件嗎,你們兩個一起拍一部戲,否則上次那些粉絲鬨事怎麼會這麼快就平息。”
王華一拍額頭,“嗨,這事兒過去這麼久,我都給忘了!”
自從上次和蘇小花說好條件之後,發生了不少事兒,再加上胡東山忽然離職,又過了個春節,王華早就把這個事兒拋之腦後了。
這時候經過老劉提醒,他不由地想起了那個外表柔弱,實則蛇蠍般的女人。
一想到這妹紙的深沉心機,王華就有點頭疼,“劇本有嗎,先拿給我看看,再決定要不要答應她們。”
老劉一臉的無奈,“這事兒壓根沒經我手,樂總看過劇本以後,直接答應了,合同已經簽了,下個禮拜二你就進組。。。”
王華聞言,如臨大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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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樂玫叫上王華、老劉和助理妹紙小俞,一起去會議室開會。
王華一進門就愣了,因為那個學車時候認識的粉絲妹紙,就是話又多又密的那個,此刻也坐在會議室裡,正衝著他眨眼睛。
這是什麼情況?
正愣神想著,老劉推他一把,兩人才坐下,樂玫就進來了。
“今天叫大家來,是因為公司近期談了一項重要的臨時任務——電影《槍神》確定了拍攝時間,王華會出演這部戲,下麵,我為大家講下這部劇的一些基本情況。”
頓了一下,看向葉文君,“在正式開始之前,有一位新同事介紹給大家認識,小葉,來,自我介紹下吧。”
葉文君雖然麵對王華時顯得有些傻乎乎,但平日裡智商還是很在線的,此刻聽到樂玫cue她,大大方方站起來,微笑著向眾人簡單介紹了自己,說完以後看向樂玫。
樂玫見她落落大方口齒伶俐毫不怯場的樣子,心裡就有幾分喜歡,“坐吧,從今天開始,你和小俞一起,負責王華的日常工作任務。”
聽了這話,小俞抬頭看向靚麗明媚的葉文君,雙手情不自禁地攪在一起。
樂玫話音剛落,王華就忍不住了,“樂總,小葉還是個學生吧,她哪裡。。。”
樂玫對他抬手一壓,“先這樣定吧,小葉不會每周都過來,人家可是東方政法的高材生,能過來幫你是便宜你了。”
王華氣悶,這個樂玫,管理風格和胡東山完全不一樣,一點都不聽他意見。尤其最近從北都回來以後,這女的越發強勢了。
劉經理在聽到樂玫說“便宜你”時,看了下葉文君,眼神閃了閃。
樂玫隨手壓製住王華,就開始詳細說起這次的片子。
其實這部電影,是翻拍自早些年的意大利電影《槍火閃爍》,槍戰片,主線講的是槍手與警方對決的故事。受《文十條》影響,入畫影業的林總有意拓展海外渠道,年前在意大利收購了一家小型影視公司,這些劇本版權都在打包條件之內,算是收購案的添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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