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如蘭,你數一數你都幾天沒回家了,你是不是在外麵有人了,你找野男人了?”
宋劍在醫院的走廊裡,堵著正要去病房給患者換藥的許如蘭。
“這裡是醫院,我在工作,你有什麼話,等我下班了再說。”
許如蘭的語氣很平靜,她在儘量控製自己的情緒。畢竟她此刻還在單位呀。
“我管你是不是在上班呢,今天你必須把話說清楚了。你知不知道我媽最近連口熱飯都沒吃上,都是在樓下小賣部買的泡麵。你這兒媳婦怎麼當的?你還有沒有一點孝心呀?天天下班了也不回家,你說你究竟在哪裡鬼混呢?”
許如蘭看著眼前自己愛了多年的同班同學,隻覺得自己瞎了眼了。他在外麵和彆的女人鬼混,竟然在醫院大張旗鼓地汙蔑她?
“你媽不做飯是她自己的問題,她懶惰依賴我,和我有什麼關係?我讓她吃泡麵了嗎?”
婆婆才剛六十歲,有手有腳的身體健康,為什麼不能自己做飯吃?非要等到她下班後再做飯呢?
許如蘭想起了老家村裡隔壁的鄰居,鄰居紅姨每天給她兒媳婦做各種好吃的,還給她洗衣服,帶孩子,每天樂嗬嗬的,毫無怨言。
憑什麼自己的婆婆把自己當保姆使喚,她每天在醫院工作多辛苦呀。回家後還要買菜做飯,伺候公公婆婆,這太不公平了。
她也是女人呀,並且還是新婚兒媳婦。婆婆為什麼就不能對自己好一些呢?丈夫出軌,還指責她不孝。
這婚她離定了。
“我們離婚吧。離婚協議書過兩天我讓我的律師寄給你。”
“什麼?許如蘭,你說你要和我離婚?”
宋劍完全沒想到許如蘭竟然會突然做出這樣的決定,看來她是真的在外麵有了野男人了。
“好啊,你婚內出軌。給我戴綠帽子,你要離婚的話,那我就讓你淨身出戶,你什麼都沒有。你彆以為我家的房子加了你的名字,就可以分你一半。我告訴你,許如蘭,你什麼都得不到。”
兩個人剛剛大學畢業的時候,他們倆還是很恩愛的。宋劍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主動和許如蘭說在他家的房子房本上加上她的名字。
許如蘭拒絕了,可宋劍死活不肯。他告訴她,這是他對她的承諾。
於是,許如蘭的名字寫在了房本上了。
“屬於我的我都會拿回來,不屬於我的我一分錢也不要。”
“那行,我就拖著你,拖死你,我不離婚,堅決不離婚。我看你和那個野男人怎麼在一起。”
“你想耍賴?”
“我就是想耍賴了,你想怎麼著,你能拿我怎麼辦?”
“那好,你就等著收律師函吧。”
“切。我怕你呀。彆以為你堂妹找了個男人就厲害了。許如蘭,我給你三天的時間考慮,你趕緊滾回家,隻要你肯回來的話我就原諒你。當一切都沒有發生。”
反正,我在外麵也彩旗飄飄,就當我們扯平了吧。
宋劍堅定地認為,許如蘭是出軌了,變心了,有了野男人。
但這些年爸媽習慣了。家裡有個免費的保姆。
雖然他們才剛結婚不久,但兩個人已經同居九年了。
這九年來許如蘭都是住在他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