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爾頓的目光直接略過“老板”,看向了布蘭登。
作為警察,應該是有過室內作戰訓練的,就算沒有,一點基礎的常識應該也有。
布蘭登看了門口的詭雷一眼,往後看了一眼,指了指那邊的一處十字交叉口,不太確定的說道:“我覺得,這個路口或許可以作為一處埋伏點。”
“在這種路口左右兩側的安全角各埋伏一個人,再埋伏一個人在正前方走廊儘頭的拐角,等敵人接近這個路口,我們一起拉出來,他們很難反應的過來。”
進攻方在麵對室內交叉路口時,特彆是負責側麵,需要切角的兩人,要同時處理的信息實在太多——敵人可以出現在安全角的任何地方,且隻需要架一個點位。
而進攻方需要處理無數信息,要架無數個點位。
全是劣勢槍位。
隻要裝備差距不大,信息差距不大,這種地形幾乎可以百分之百讓進攻方出現人員傷亡。
理論上,是理想的火力點。
但米爾頓卻搖了搖頭:“我認為……這個地方不好。首先這一波敵人很可能攜帶了投擲物,這裡距離入口太近,他們來到這裡時,手上肯定還有充足的手雷,安全角未必就安全。”
“況且,對方人多我們人少,我們不能和對方互換傷亡……如果在這個路口設伏,路口兩側的兩人將無法往樓下撤退,無法彙合,我們就會始終被敵人局部以多打少,逐個消滅。”
布蘭登想了想,讚同了米爾頓的說法,於是說道:“那我們在這個路口再布置一個詭雷?比如在路中間擺一具屍體,把詭雷埋在下麵,如果他們不小心踢到就會觸發,如何?”
米爾頓笑了一聲:“詭雷是當然要布設的……但是,你這樣布設,最多隻能起到耽誤他們時間的作用。”
布蘭登苦笑著搖搖頭:“那也沒辦法,隻要他們不是傻子,在吃了一發詭雷後,就不可能不小心必經之路上的奇怪東西了。”
“你剛剛說了,必經之路。”米爾頓把目光轉向了岔路口的兩側,“按常理來說,陷阱應該都要放在對方的必經之路上,而且最好具有突然性和隱蔽性,就像我剛才放的那顆拌雷。”
“但對方有了警惕心後,我們就要反過來思考了……在對方覺得可去可不去的路上埋設陷阱,才會讓他們放鬆警惕。”
“你看,這條左岔路通往的是一個小雜物間,哪怕從門口看,也幾乎沒死角,房間這麼小,沒人會往這必死的地方躲……所以對於進攻方而言,這條路岔路很安全。”
“這條路既不是必經之路,也不會有敵人。但出於謹慎考慮,他們大概還是會簡單的查看一遍。”
布蘭登已經暈了,撓了撓頭:“呃,所以呢?”
米爾頓解釋道:“範康幫是賣藥的,我們放幾個稍微值錢一點的藥盒在架子上,不怕過來搜查的人看不到。藥店裡有藥也很合理,不會被懷疑。”
這時候,這位警員才逐漸理解了米爾頓的話:“你的意思是,利用黑幫的低紀律性和個人的貪欲,在非必經之路上放點值錢的東西,讓他觸動陷阱?”
米爾頓回道:“對,我們還可以在通往地下二樓的必經之路上放一點捕獸夾,其他路上不放,以增強‘陷阱都在主路上’、‘非必經之路很安全’、‘這個東西我可拿可不拿’的暗示。這些藥不是特彆值錢,也會進一步淡化敵人的警惕。”
總而言之,想儘辦法暗示敵人,這裡不是必經之路,沒人會在這裡埋設陷阱,這些東西的價值不算誘人,這是你自己要來的,不是我們誘導你來的。
布蘭登明白了米爾頓的想法,但還是提出了疑問:“萬一他們還是很謹慎,沒有被貪欲衝昏頭腦;又或者過於不謹慎,壓根就沒搜這麼仔細呢?”
“那就當損失了一顆詭雷。”米爾頓笑了,“我都說了,那裡是非必經之路,敵人不去那邊實在是太正常了……可能兩成機會,可能三成機會?碰碰運氣而已。”
“布蘭登警官,千萬不要覺得碰運氣是什麼荒唐之舉。勝利本來就是由一個又一個的‘概率’積累而來的,敵人能躲過一次‘兩三成’,能躲過兩次,難道還能躲過十次嗎?多爭取幾個兩三成的機會,勝利的天平就會倒向我們這邊,明白嗎?”
“後麵的戰術……先按常規來,看看能不能在樓梯井利用立體火力的優勢……逐步後退,層層阻擊……不要在一個地方逗留時間過長,暴露位置信息後立刻按計劃轉往下一個火力點,絕對不能猶豫……手雷和震爆彈……這是對講機……”
布蘭登聽完這一整套戰術安排後,沉默了片刻,問道:“你,真的不是卡比利斯出來的?”
周密,且陰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