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硬的,弄不好自己也得進去。
傅興偉見他這般,譏諷一笑,“這話說得,什麼叫我們不願意放人?他們觸犯了法律,是法律要製裁他們,跟我們放不放人有什麼關係?”
“就是,有本事,你去找拘留所放人啊。”
“你……哼,你們不告,他們能被關進去嗎?”
“我們憑什麼不告?你老娘都要把我孫女丟下樓了,你告訴我,我憑什麼不告?”
“一個沒用的賠錢貨丫頭,死就死了,死了反而給了你們生兒子的機會,我娘這是在幫你們。”
二人聽到他這套理論也是驚了,算是見識到了什麼叫變異人種。
這一家子迂腐歹毒的思想,不是突然有的。
畢定是生在這種環境裡,周圍的人都這麼認為,或者說,周圍的人認同這種為主流思想。
他們才會覺得丫頭是賠錢貨,死了就死了。
潘毅才會覺得,偷換他們的孫女是在幫他們。在潘毅心中,他還吃虧了呢。
潘宏在這種環境裡長大,即便上過大學,潛意識裡,依舊看不起女兒,依舊覺得兒子才能傳宗接代,生了女兒就是吃虧。
不然他也不能乾出這麼離譜的事來。
歹竹出好筍有嗎?他們相信是有的。
但是,潘宏顯然不是那好筍。
離婚的決定是對的,見了潘毅這一麵,他們更加堅信這個決定。
離,必須離。
不想和他廢話了。
傅興偉直接說:“你這些道理,留著上法院跟律師說吧。”
潘毅一怔,“什麼意思?還真得上法院?”
“怎麼?你不會覺得我們開玩笑的吧?”
“不是,都是一家人,有什麼話咱們說開,該道歉道歉,該賠禮賠禮,何必弄得那麼難看?”
哦,知道道歉賠禮了?
這麼說來,他們也知道自己做錯了事,無理得很嘛。
那他胡說八道?
哼,不過是試探他們罷了。
以為自己一番胡扯的道理,能糊弄過去。
眼見他們要叫真,知道怕了?
晚了。
“這事兒沒有商量,法院得上,婚也得離。”
潘毅麵色一變,“什麼?離婚?你們家還真得把潘宏給休了啊?”
“說休是氣話,都什麼年代了,沒有休這個詞。他們兩個不合適,好聚好散,離婚,對大家都好。”
“離婚怎麼就好了?還對大家都好,我看對大家都不好才是。潘宏一個入贅的女婿,被休回家不得被人笑話死。再說你家傅樂怡,也落不著好,嫁過人,生個娃的女人,離了婚也是要被人嘲笑的。她這樣子,再嫁都嫁不掉,誰肯要她?”
這話說得,傅興偉夫妻無語至極。
張芳芳冷哼一聲道:“不好意思,我們家的女兒用不著外嫁,我們養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