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天寶中,為給事中、蔸鄭州刺史、襄州刺史、本道采訪使。及安祿山反,既
犯東京,乃以洧為江陵郡大都督府長史、本道采訪防禦使、攝禦史中丞,以兵部
郎中徐浩為襄州刺史、本州防禦守捉使以禦之。洧至鎮卒。
李元紘,其先滑州人,世居京兆之萬年。本姓丙氏。曾祖粲,隋大業中屯衛
大將軍。屬關中賊起,煬帝令粲往京城以西二十四郡逐捕盜賊,粲撫循士眾,甚
得其心。及義旗入關,粲率其眾歸附,拜宗正卿,封應國公,賜姓李氏。高祖與
之有舊,特蒙恩禮,遷為左監門大將軍,以年老特令乘馬於宮中檢校。年八十餘
卒,諡曰明。祖寬,高宗時為太常卿,彆封隴西郡公。父道廣,則天時為汴州刺
史。時屬突厥及契丹寇陷河北,兼發河南諸州兵募,百姓騷擾。道廣寬猛折衷,
稱為善政,存收慰撫,汴州獨不逃散。尋入為殿中監、同鳳閣鸞台平章事,累封
金城縣侯。卒,贈秦州都督,諡曰成。
元紘少謹厚。初為涇州司兵,累遷雍州司戶。時太平公主與僧寺爭碾磑,公
主方承恩用事,百司皆希其旨意,元紘遂斷還僧寺。竇懷貞為雍州長史,大懼太
平勢,促令元紘改斷,元紘大署判後曰:“南山或可改移,此判終無搖動。”竟
執正不撓,懷貞不能奪之。俄轉好畤令,遷潤州司馬,所曆鹹有聲績。開元初,
三遷萬年縣令,賦役平允,不嚴而理。俄擢為京兆尹,尋有詔令元紘疏決三輔。
諸王公權要之家,皆緣渠立磑,以害水田,元紘令吏人一切毀之,百姓大獲其利。
又曆工部、兵部、吏部三侍郎。十三年,戶部侍郎楊瑒、白知慎坐支度失所,
皆出為刺史。上令宰臣及公卿已下精擇堪為戶部者,多有薦元紘者,將授以戶部
尚書,時執政以其資淺,未宜超授,加中大夫,拜戶部侍郎。元紘因條奏人間利
害及時政得失以奏之,上大悅,因賜衣一副、絹二百匹。明年,擢拜中書侍郎、
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頃之,加銀青光祿大夫,賜爵清水男。
元紘性清儉。既知政事,稍抑奔競之路,務進者頗憚之。時初廢京司職田,
議者請於關輔置屯,以實倉稟。元紘建議曰:“軍國不同,中外異製。若人閒無
役,地棄不墾,發閒人以耕棄地,省饋運以實軍糧,於是乎有屯田,其為益多矣。
今百官所退職田,散在諸縣,不可聚也。百姓所有私田,皆力自耕墾,不可取也。
若置屯田,即須公私相換,征發丁夫,征役則業廢於家,免庸則賦闕於國。內地
置屯,古所未有,得不補失,或恐未可。”其議遂止。
先是,左庶子吳兢舊任史官,撰《唐書》一百卷、《唐春秋》三十卷,其書
未成,以丁憂罷職。至是,上疏請終其功,有詔特令就集賢院修成其書。及張說
致仕,又令在家修史。元紘奏曰:“國史者,記人君善惡,國政損益,一字褒貶,
千載稱之,前賢所難,事匪容易。今張說在家修史,吳兢又在集賢撰錄,遂令國
之大典,散在數處。且太宗彆置史館,在於禁中,所以重其職而秘其事也。望勒
說等就史館參詳撰錄,則典冊有憑,舊章不墜矣。”從之,乃詔說及吳兢並就史
館修撰。
元紘在政事累年,不改第宅,仆馬弊劣,未曾改飾,所得封物,皆散之親族。
右丞相宋璟嘗嘉歎之,每謂人曰:“李侍郎引宋遙之美才,黜劉晃之貪冒,貴為
國相,家無儲積。雖季文子之德,何以加也!”後與杜暹多所異同,情遂不葉,
至有相執奏者,上不悅,由是罷知政事,出為曹州刺史,以疾去官。久之,拜戶
部尚書,仍聽致仕。二十一年疾瘳,起為太子詹事,旬日而卒。贈太子少傅,諡
曰文忠。
杜暹,濮州濮陽人也。父承誌,則天初為監察禦史。時懷州刺史李文暕以
皇枝近屬,為讎人所告,承誌推出之。俄而文暕得罪,承誌坐貶,授方義令。
累轉天官員外郎。既羅織事起,承誌恐懼,遂稱疾去官而歸,卒於家。自暹高祖
至暹,五代同居,暹尤恭謹,事繼母以孝聞。初舉明經,補婺州參軍,秩滿將歸,
州吏以紙萬餘張以贈之,暹惟受一百,餘悉還之。時州僚彆者,見而歎曰:“昔
清吏受一大錢,複何異也!”俄授鄭尉,複以清節見知。華州司馬楊孚,公直士
也,深賞重之。尋而孚遷大理正,暹坐公事下法司結罪,孚謂人曰:“若此尉得
罪,則公清之士何以勸矣?”特薦之於執政,由是擢拜大理評事。
開元四年,遷監察禦史,仍往磧西覆屯。會安西副都護郭虔瓘與西突厥可汗
史獻、鎮守使劉遐慶等不葉,更相執奏,詔暹按其事實。時暹已回至涼州,承詔
複往磧西,因入突厥騎施,以究虔齎等犯狀。蕃人齎金以遺,暹固辭不受。左右
曰:“公遠使絕域,不可失蕃人情。”暹不得已受之,埋幕下,既去出境,乃移
牒令收取之。蕃人大驚,度磧追之,不及而止。暹累遷給事中,丁繼母憂去職。
十二年,安西都護張孝嵩遷為太原尹,或薦暹往使安西,蕃人伏其清慎,深思慕
之,乃奪情擢拜黃門侍郎,兼安西副大都護。暹單騎赴職。明年,於闐王尉遲眺
陰結突厥及諸蕃國圖為叛亂,暹密知其謀,發兵捕而斬之,並誅其黨與五十餘人,
更立君長,於闐遂安。暹以功特加光祿大夫。暹在安西四年,綏撫將士,不憚勤
苦,甚得夷夏之心。
十四年,詔暹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仍遣中使往迎之。及謁見,又賜絹二百匹、
馬一匹、宅一區。後與李元紘不葉,罷知政事,出為荊州大都督府長史。又曆魏
州刺史、太原尹。二十年,上幸北都,拜暹為戶部尚書,便令扈從入京。行幸東
都,詔暹為京留守。暹因抽當番衛士,繕修三宮,增峻城隍,躬自巡檢,未嘗休
懈。上聞而嘉之,賜敕書曰:“卿素以清直,兼之勤乾。自委居守,每事多能,
政肅官僚,惠及黎庶。城隍宮室,隨事修營,且有成功,不疲人力。甚善甚善,
慰朕懷也。”俄代李林甫為禮部尚書,累封魏縣侯。二十八年,病卒,年六十餘,
詔贈尚書右丞相。
暹在家孝友,愛撫異母弟昱甚厚。然素無學術,每當朝談議,涉於淺近。常
以公清勤儉為己任,時亦矯情為之。弱冠便自誓不受親友贈遺,以終其身。及卒,
上甚悼惜之,遣中使就家視其喪事,內出絹三百匹以賜之。尚書省及故吏賻贈者,
其子孝友遵其素約,皆拒而不受。太常諡曰“貞肅”。右司員外郎劉同升、都官
員外郎韋廉以暹有忠孝之美,所諡不儘其行,建議駁之。太常博士裴總執曰:
“杜尚書往以墨縗受職事,雖雲奉國,不得為孝。請依舊為定。”孝友又詣闕陳
訴上聞,而更令所司詳定,竟諡曰貞孝。
韓休,京兆長安人。伯父大敏,則天初為鳳閣舍人。時梁州都督李行褒為部
人誣告,雲有逆謀,則天令大敏就州推究。或謂大敏曰:“行褒諸李近屬,太後
意欲除之,忽若失旨,禍將不細,不可不為身謀也。”大敏曰:“豈有求身之安
而陷人非罪!”竟奏雪之。則天俄又命禦史重覆,遂構成其罪,大敏坐推反失情,
與知反不告同罪,賜死於家。父大智,官至洛州司功。
休早有詞學,初應製舉,累授桃林丞。又舉賢良。玄宗時在春宮,親問國政,
休對策與校書郎趙冬曦並為乙第,擢授左補闕。尋判主爵員外郎,曆遷中書舍人、
禮部侍郎,兼知製誥,出為虢州刺史。時虢州以地在兩京之間,駕在京及東都,
並為近州,常被支稅草以納閒廄。休奏請均配餘州,中書令張說駁之曰:“若獨
免虢州,即當移向他郡,牧守欲為私惠,國體固不可依。”又下符不許之。休複
將執奏,僚吏曰:“更奏必忤執政之意。”休曰:“為刺史不能救百姓之弊,何
以為政!必以忤上得罪,所甘心也。”竟執奏獲免。歲餘,以母艱去職,固陳誠
乞終禮,製許之。服闋,除工部侍郎,仍知製誥,遷尚書右丞。
開元二十一年,侍中裴光庭卒,上令蕭嵩舉朝賢以代光庭才,嵩盛稱休誌行,
遂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休性方直,不務進趨,及拜,甚允當時之望。
俄有萬年尉李美玉得罪,上特令流之嶺外,休進曰:“美玉卑位,所犯又非巨害,
今朝廷有大奸,尚不能去,豈得舍大而取小也!臣竊見金吾大將軍程伯獻,依恃
恩寵,所在貪冒,第宅輿馬,僣擬過縱。臣請先出伯獻而後罪美玉。”上初不許
之,休固爭曰:“美玉微細猶不容,伯獻巨猾豈得不問!陛下若不出伯獻,臣即
不敢奉詔流美玉。”上以其切直,從之。初,蕭嵩以休柔和易製,故薦引之。休
既知政事,多折正嵩,遂與休不葉。宋璟聞之曰:“不謂韓休乃能如是,仁者之
勇也。”
其年夏,加銀青光祿大夫。十二月,轉工部尚書,罷知政事。二十四年,遷
太子少師,封宜陽子。二十七年病卒,年六十八,贈揚州大都督,諡曰文忠。寶
應元年,重贈太子太師。
子洽、洪、汯、滉,皆有學尚,風韻高雅。洽,天寶初為殿中侍禦史卒。洪,
為司庫員外郎。洽弟渾,除大理司直。禦史大夫王鉷犯法,籍沒其家,洽兄浩
為萬年主簿,捕其資財,有所容隱,為京兆尹鮮於仲通所發,配流循州。洪、汯
並坐貶職。後遇赦,量移洪為華州長史。屬安祿山反,西京失守,洪陷於賊,賊
授官,將見委任,洪與浩及汯、滉、渾同奔山穀,以投行在。至穀口,洪、浩、
渾及洪子四人並為賊所擒,並命於通衢。洪重交友,籍甚於時,見者掩涕,肅宗
聞其重臣子,能以忠而死,贈太常卿。浩贈吏部郎中,渾贈太常少卿。汯,上元
中為諫議大夫。滉、洄,彆有傳。
裴耀卿,贈戶部尚書守真子也。少聰敏,數歲解屬文,童子舉。弱冠拜秘書
正字,俄補相王府典簽。時睿宗在蕃,甚重之,令與掾丘悅、文學韋利器更直府
中,以備顧問,府中稱為學直。及睿宗升極,拜國子主簿。開元初,累遷長安令。
長安舊有配戶和市之法,百姓苦之。耀卿到官,一切令出儲蓄之家,預給其直,
遂無奸僦之弊,公私甚以為便。在職二年,寬猛得中。及去官,縣人甚思詠之。
十三年,為濟州刺史。其年,車駕東巡,州當大路,道裡綿長,而戶口寡弱,耀
卿躬自條理,科配得所。時大駕所曆凡十餘州,耀卿稱為知頓之最。又曆宣、冀
二州刺史,皆有善政,入為戶部侍郎。
二十年,禮部尚書、信安王禕受詔討契丹,詔以耀卿為副。俄又令耀卿齎絹
二十萬匹分賜立功奚官,就部落以給之。耀卿謂人曰:“夷虜貪殘,見利忘義,
今齎持財帛,深入寇境,不可不為備也。”乃令先期而往,分道互進,一朝而給
付並畢。時突厥及室韋果勒兵邀險,謀劫襲之,比至而耀卿已還。
其冬,遷京兆尹。明年秋,霖雨害稼,京城穀貴。上將幸東都,獨召耀卿問
救人之術,耀卿對曰:
臣聞前代聖王,亦時有憂害,更施惠澤,活國濟人,由是蒼生仰德,史冊書
美。伏以陛下仁聖至深,憂勤庶政,小有饑乏,降情哀矜,躬親支計,救其危急。
上玄降鑒,當更延福祚,是因有小災而增輝聖德也。今既大駕東巡,百司扈從,
太倉及三輔先所積貯,且隨見在發重臣分道賑給,計可支一二年。從東都更廣漕
運,以實關輔。待稍充實,車駕西還,即事無不濟。臣以國家帝業,本在京師,
萬國朝宗,百代不易之所。但為秦中地狹,收粟不多,倘遇水旱,便即匱乏。往
者貞觀、永徽之際,祿稟數少,每年轉運不過一二十萬石,所用便足,以此車駕
久得安居。今國用漸廣,漕運數倍於前,支猶不給。陛下數幸東都,以就貯積,
為國大計,不憚劬勞,隻為憂人而行,豈是故欲不往。若能更廣陝運,支粟入京,
倉稟常有三二年糧,即無憂水旱。今天下輸丁約有四百萬人,每丁支出錢百文,
五十文充營窖等用,貯納司農及河南府、陝州以充其費。租米則各隨遠近,任自
出腳送納東都。從都至陝,河路艱險,既用陸腳,無由廣致。若能開通河漕,變
陸為水,則所支有餘,動盈萬計。且河南租船候水始進,吳人不便河漕,由是所
在停留,日月既淹,遂生隱盜。臣望沿流相次置倉。
上深然其言。尋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充轉運使,語在《食貨誌》。
凡三年,運七百萬石,省腳錢三十萬貫。或說耀卿請進所省腳錢,以明功利。耀
卿曰:“此蓋公卿盈縮之利耳,不可以之求寵也。”乃奏充所司和市、和糴等錢。
明年,遷侍中。二十四年,拜尚書左丞相,罷知政事,累封趙城侯。時夷州
刺史楊浚犯贓處死,詔令杖六十,配流古州。耀卿上疏諫曰:
伏以聖恩天覆,仁育庶類,凡死罪之屬,不欲屍諸市朝,全其性命,流竄而
已。所以政致刑措,獄無冤人,曠古以來,未有斯美。臣愚以為全生免死,誠為
至化,有恥且格,為訓將來。苟有未安,不敢緘默。
臣以為刺史、縣令,與諸吏稍彆,人之父母,風化所瞻,一為本部長官,即
合終身致敬。決杖者,五刑之末,隻施於抶撲徒隸之間,官蔭稍高,即免鞭撻。
令決杖贖死,誠則已優,解體受笞,事頗為辱。法至於死,天下共之,刑至於辱,
或有所恥。況本州刺史,百姓所崇,一朝對其人吏,背脊加杖,屈挫拘執,人或
哀憐,忘其免死之恩,且有傷心之痛,恐非敬官長勸風俗之意。
又雜犯死罪,無杖刑,奏報三覆,然後行決。今非時不覆,決杖便發,倘獄
或未儘,又暑熱不耐,因杖或死,即是促其處分,不得順時。將欲生之,卻夭其
命,又恐非聖明寬宥之意。前後頻在州縣,或緣雜犯決人,每大暑盛夏之時,決
杖多死,秋冬已後,至有全者。伏望凡刺史、縣令於本部決杖及夏暑生長之時,
所定杖刑,並乞停減。即副陛下好生之德,於死者皆有再生之恩。
俄而特進蓋嘉運破突騎施立功還,詔加河西、隴右兩節度使,仍令經略吐蕃。
嘉運既承恩寵,日夕酣宴,不時赴軍。耀卿密上疏曰:“伏見蓋嘉運立功破賊,
更委兩軍,以勇果之才,承戰勝之勢,吐蕃小醜,不足殲夷。然臣近日與其同班,
觀其舉措,精勁勇烈,誠則有餘,言氣矜誇,恐難成事。莫敖敗於蒲騷之役,舉
趾稍高,《春秋》書之為懲誡。恐其有驕敵之色,臣竊憂之。入秋防邊,日月稍
逼,接對人吏,須識其宜。今將撫邊軍,未言發日,若臨事始去,人吏未識,雖
決在一時,恐將非製勝萬全之道。況兵未訓練,不知禮法,人未懷惠,士未同心,
求其忘性命於一時,憚嚴刑於少選,縱威逼而進,因而立功,恐非師出以律,久
長之義。又萬人性命,決在將軍,不得已而行之,鑿凶門而即路。今酣宴朝夕,
優渥有餘,亦恐非愛人憂國之意,不可不察。若不可回換,即望速遣進途,仍乞
聖恩,勖以嚴命。”疏奏,上乃促嘉運赴軍,竟以無功而還。
天寶元年,改為尚書右仆射,尋轉左仆射。一歲薨,年六十三,贈太子太傅,
諡曰文獻。子綜,吏部郎中。綜子佶。佶,字弘正,幼能屬文。弱冠舉進士,補
校書郎,判入高等,授藍田尉。時有詔命畿內諸縣城奉天,時嚴郢為京兆,政尚
峻暴,加以朝旨甚迫,尹正之命,急如風霆。本曹尉韋重規其室方娠而疾,畏郢
之暴,不敢以事故免。佶因請代,役無愆程,當時義之。德宗南狩,佶詣行在,
拜拾遺,轉補闕。李懷光以河中叛,朝廷欲以含垢為意,佶抗議請討,上深器之,
前席慰勉。三遷吏部員外,曆駕部兵部郎中,遷諫議大夫。會黔中觀察使韋士宗
慘酷馭下,為夷獠所逐,俾佶代之,酋渠自化。其後為瘴毒所侵,堅請入覲,拜
同州刺史。征入為中書舍人,遷尚征入為中舍人,遷尚書右丞。時兵部尚書李巽
兼鹽鐵使,將以使局置於本行,經構已半,會佶拜命,堅執以為不可,遂令徹之。
巽恃恩而強,時重佶之有守,就拜吏部侍郎。以疾除國子祭酒,尋遷工部尚書致
仕。元和八年卒,年六十二,贈吏部尚書。佶清勁溫敏,凡所定交,時稱為第一
流。與鄭餘慶特相友善,佶歿後,餘慶行朋友之服,搢紳美之。
史臣曰:魏知古、盧懷慎、源乾曜、李元紘、杜暹、韓休、裴耀卿,悉蘊器
能,鹹居宰輔。或心存啟沃,或誌在薦賢,或出愛子為外官,或止屯田於關輔,
或不受蕃人之賂,或堅劾伯獻之奸,或廣漕渠以充國用:此皆立事立功,有足嘉
尚者也。盧、李、杜三君子,又以清白垂美簡書,公孫弘之流也。乾曜職當機密,
無所是非,持祿保身,焉用彼相?
讚曰:盧、魏、乾曜,弼違進賢。裴、韓、李、杜,遠財劾奸。汗簡書事,
清風肅然。萬歲之後,其名不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