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諸小祀則玄冕。”又雲:“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之服,袞冕以下,皆如王之服。”所以《三禮義宗》,遂有二釋。一雲公卿大夫助祭之日,所著之服,降王一等。又雲悉與王同。求其折衷,俱未通允。但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天子以十二為節,義在法天,豈有四旒三章,翻為禦服。若諸臣助祭,冕與王同,便是貴賤無分,君臣不彆。如其降王一等,則王著玄冕之時,群臣次服爵弁,既屈天子,又貶公卿。《周禮》此文,久不施用。亦猶祭祀之立屍侑,君親之拜臣子,覆巢設硩蔟之官,去曈置蟈氏之職,唯施周代,事不通行。是故漢、魏以來,下迄隋代,相承舊事,唯用袞冕。今《新禮》親祭日月,仍服五品之服。臨事施行,極不穩便。請遵曆代故實,諸祭並用袞冕。
製可之。
無忌等又奏曰:“皇帝為諸臣及五服親舉哀,依禮著素服。今令用雲白帢
,禮令乘舛,須歸一塗。且白帢出自近代,事非稽古,雖著令文,不可行用。請改從素服,以會禮文。”製從之。自是冕已下,乘輿更不服之,白帢
遂廢,而令文因循,竟不改削。
開元十一年冬,玄宗將有事於南郊,中書令張說又奏稱:“準令,皇帝祭昊天上帝,服大裘之冕,事出《周禮》,取其質也。永徽二年,高宗親享南郊用之。明慶年修禮,改用袞冕,事出《郊特牲》,取其文也。自則天已來用之。若遵古製,則應用大裘,若便於時,則袞冕為美。”令所司造二冕呈進,上以大裘樸略,冕又無旒,既不可通用於寒暑,乃廢不用之。自是元正朝會依禮令用袞冕及通天冠,大祭祀依《郊特牲》亦用袞冕。自餘諸服,雖在於令文,不複施用。十七年,朝拜五陵,但素服而已。朔、望常朝,亦用常服,其翼善冠亦廢。
《武德令》:皇太子衣服,有袞冕、具服遠遊三梁冠、公服遠遊冠、烏紗帽、平巾幘五等。貞觀已後,又加弁服、進德冠之製。
袞冕,白珠九旒,以組為纓,色如其綬,青纊充耳,犀簪導。玄衣,纁
裳,九章。五章在衣,龍、山、華蟲、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織成為之。
白紗中單,黼領,青褾
、襈
、裾。革帶,金鉤暐,大帶,素帶硃裡,亦紕以硃綠,皆用組,
黻。隨裳色,火、山二章也。
玉具劍,金寶飾也。
玉鏢首。瑜玉雙珮,硃組雙大綬,四彩,赤、白、縹、紺,純硃質,長一丈八尺,三百二十首,廣九寸。小雙綬長二尺六寸,色同大綬而首半之,施二玉環也。
硃襪赤舄。舄加金飾。
侍從皇帝祭祀及謁廟、加元服、納妃則服之。
具服遠遊三梁冠,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發纓翠綏,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皁領、褾
、襈、裙,白裙襦,白假帶,方心曲領,絳紗蔽膝。其革帶、劍、珮、綬、襪、舄與上同。後改用白襪、黑舄。未冠則雙單髻,空頂黑介幘,雙玉導,加寶飾。謁廟還宮、元日冬至朔日入朝、釋奠則服之。公服遠遊冠,簪導以下並同前也。
絳紗單衣,白裙襦,革帶,金鉤暐,假帶,方心,紛,鞶囊,長六尺四寸,廣二寸四分,色同大綬。
白襪,烏皮履。五日常服、元日冬至受朝則服之。平巾幘,紫褶,白袴
,寶細起梁帶。乘馬則服之。弁服,弁以鹿皮為之。
犀簪導,組纓,玉琪九,絳紗衣,素裳,革帶,鞶囊,小綬,雙珮,白襪,烏皮履。朔望及視事則兼服之。進德冠,九琪,加金飾,其常服及白練裙襦通著之。若服袴褶,則與平巾幘通著。
自永徽已後,唯服袞冕、具服、公服而已。若乘馬袴,則著進德冠,自餘並廢。若宴服、常服,紫衫袍與諸王同。
開元二十六年,肅宗升為皇太子,受冊,太常所撰儀注有服絳紗袍之文。太子以為與皇帝所稱同,上表辭不敢當,請有以易之。玄宗令百官詳議。尚書左丞相裴耀卿、太子太師蕭嵩等奏曰:“謹按《衣服令》,皇太子具服,有遠遊冠,三梁,加金附蟬九首,施珠翠,黑介幘,發纓綏,犀簪導,絳紗袍,白紗中單,皁領、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