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徐盛直再娶汪氏後,過了一年,汪氏就產下一子,取名徐有德。徐盛直人到中年,又添一子,心裡自然高興。不過,他感念昔日亡妻之賢德,是以就同汪氏商量好,將來自己的爵位要交給三子徐有量繼承,徐有德雖是汪氏所生,但不可貪圖爵位。汪氏心中雖有不忿,但也不敢有二話。
隻可惜,徐盛直隨軍出征,與蕭國一戰,身死沙場。於是,汪文馨就成了徐府的女主人。再加有其弟汪再興撐腰,整個徐府上下,自然無人敢違逆汪氏心意。
汪氏已占有了整個徐府的資產,家中子女均對她敬愛有加,可她心中仍不滿足,一心想扶持自己親生兒子徐有德繼承爵位。為了掃清兒子襲爵路上的障礙,她便想出了一條毒計。
徐盛直戰死沙場,其有遺命在先,按理徐家便應向朝廷上表,安排徐盛直之三子徐有量繼承爵位。可那汪氏非但遲遲不肯上表,反倒向徐有量刁難道,你父為國捐軀,屍骨被棄於北地邊疆,你身為徐家長子,弟弟尚且年幼,理當由你親自北上,將你父親屍骨迎回杭州妥為安葬,若你能將此事完成,我自當向朝廷上表,為你請來你父之爵位。
當時的徐有量年方十二,身形瘦弱,並無半分武功,且從未出過遠門。汪文馨原本以為這徐有量必定畏懼路途遙遠而不敢應命。她便可將安排徐有量襲爵一事暫且押下,容日後再做打算。豈料徐有量秉性忠貞,自生母離世之後,便將繼母汪氏當作親生母親一般尊敬與侍奉。此時徐有量聽得母親所言在理,心中毫無多想,當即慨然應允,簡單收拾了行裝之後即匆匆出門……
令汪文馨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僅僅過了一年不到,徐有量便真的將自己父親的屍骨迎回。後來她經過了打聽才知,徐盛直的舊部知道少主人親自北上欲迎回父親屍骨的事跡後,心中無不感動,是以沿路多有照顧,其中一位參將還派了一小隊兵丁親自護送,這才將徐有量安然送到邊疆並輾轉找到了徐盛直的屍骨。
那時的汪文馨當真是騎虎難下,眼見徐有量已迎回其父屍骨,並有徐盛直舊部相護,若再推托為其上表襲爵之事,決計說不出口。
汪文馨同其弟汪再興商議之後,把心一橫,為了能使其親生兒子徐有德將來成功襲爵,便決定謀害徐有量的性命。
於是,就在徐有量迎回父親屍骨的次日,汪文馨親手為他烹製了一大碗他最愛喝的牛骨湯。湯裡麵放了足以致人死命的砒霜,徐有量毫無戒備,喝了幾大口濃湯之後,當晚旋即斃命。
汪文馨將徐有量的屍體就地埋在了徐府後園中的一顆老槐樹下,對外則宣稱徐有量迎回父親屍骨之後,不知何事再度出門且不知去向雲雲。由於杭州府衙內有她弟弟汪再興照應,是以官府也並未過問。從此之後,徐府內就再無第二個人能與徐有德爭徐家爵位之繼承。
可縱然是如此,那汪氏仍不放心。她總疑心徐家長女徐有儀與二女徐有容已知曉了她毒害徐有量的惡行。尤其是徐家的二女兒徐有容,自幼就冰雪聰明且生得容貌不俗,在杭州城內一向有“才貌雙全”之稱。為了不想這兩人有一天會去官府告密,汪氏便決定搶先發難,先將這二女從徐府中除之。
徐家長女徐有儀年方二十,原本已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以徐府在杭
州城內的名望與財力,汪氏將她許給一個財名對等的官宦人家為人正妻根本不難。可那汪氏卻偏偏以主母之名,將徐有儀硬是以低價賤賣給了一戶地主人家為奴。甚至於,汪氏還在女兒的賣身契約中寫明,徐有儀一旦賣入主人家中後,便終生為其奴仆,任打任罰,生死不悔。
徐有儀哭哭啼啼地離開了徐府之後,接下來便輪到了徐家的二女兒徐有容。汪氏對付徐有容的法子,卻比對付徐有儀還要狠毒。為了能徹底解決後患,她便夥同其弟汪再興,合謀串演了一出“女兒與外人通奸欲謀害主母”的大戲。
可憐那冰雪聰明的徐有容,自小就經曆了生母離世之痛,後又聽聞生父戰死沙場的消息,內心自是不勝悲苦。然她想著家中尚有姐妹弟弟,是以便一心想著要照顧姐弟周全,尤其是尚且年幼的弟弟與妹妹,她總盼著弟弟能快些長大,將來能學會一身本事,可繼承父誌為國效命。她做夢都未曾想到,她一向侍奉如親母的汪文馨,內心竟如此歹毒,先是毒殺了其弟徐有量,後又要對姐姐徐有儀和她一齊下手!
在某一個寧靜的夜晚,一幫凶神惡煞般的衙役,在汪再興的授意之下,突然闖入徐有容的閨房,先是將徐有容五花大綁押入杭州府大牢,又在閨房內一通亂找,終於從徐有容的床底下找到了一個木盒,裡麵都是徐有容與汪鑫“互為傳情”的書信和幾支玉簪還有一對金珠。
徐有容被抓入大牢之後,初時還抵死不肯招認有與人通奸之事,任憑衙役每日以棍鞭烙鐵等物百般折磨,依舊咬緊牙關不願承認那些苟且之事。後來,汪文馨想出一招,自己親自來到大牢中探望徐有容,向她假惺惺示好之後便親口承諾,隻消她願意招供,從此就放過她大姐徐有儀與她四妹徐有思,可若是她仍舊冥頑不靈不肯招供,則徐有儀與徐有思今後的命運,將比她還不如。
那汪文馨畢竟與徐有容相處多年,深知她善良的稟性。如此一來,徐有容就算再能堅忍,終究放不下姐妹之情,為保住那兩人的性命,便含淚招供,將汪文馨誣陷她的種種罪名,一概承認。
於是,有了徐有容床底下木盒的物證,又有了汪鑫口供的旁證,還有徐有容自己的口供為證,此案就成了一樁“毫無疑問的鐵案”。
依照大乾律令,凡兒女與外人通奸,欲謀害父母性命者,屬大逆之罪,最高可處淩遲。於是,審辦此案的杭州府通判汪再興大筆一揮,就判了徐有容一個淩遲之刑。還是汪氏向杭州府衙遞來狀書,求官老爺念在其父徐盛直為國捐軀的份上,能法外開恩,免去淩遲之罰,賞徐有容一個全屍。那汪再興與府衙中人商議之後,斟酌情勢,這才改淩遲為斬首之刑。
按理來說,徐有容在杭州城內一直有“才貌雙全”之名,待人溫文有禮,向來受鄉鄰誇讚。此案消息一出,杭州城內的百姓們不免議論紛紛,大多不信如此溫婉良麗的一位才女竟會看上一個粗鄙猥瑣的汪鑫。然而,當時的杭州知府吳文龍已不幸身故,杭州府同知盧虛舟又得過且過終日不聞政事。整一座杭州府衙,便幾乎是汪再興一手遮天。既然是汪通判親自審結的“鐵案”,又有何人敢於置喙?
若是不出意外的話,隻消再過一日,等待徐有容的,將是脖子上挨上一刀,身首異處,且死後還要留下汙名的一個結局,而且,縱然徐有容認罪赴死,她大姐徐有儀和四妹徐有思,也未必還能活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