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好吧,大哥哥等一下,你看著小浩,我上樓跟奶奶說一聲。”說著走到涼席邊穿好涼鞋,“蹭蹭蹭”跑上樓。
很快二樓的窗戶裡探出寧寧奶奶的腦袋,熱情的跟李愷打招呼。
在生活區裡,孩子在外麵玩耍,大人一般不用操心。
這個年代的孩子安全還是相對有保證的。
首先像後世那種“搶劫式”的拐賣兒童是不存在的,你沒有汽車作為作案工具和運輸載體,不可能看到路邊有個孩子,旁邊也沒大人看護,就抱上車揚長而去。有正規工作的人不吃不喝二十年都買不起一輛桑塔納時價十八萬人民幣)。
而且即使買了,作為一名自由職業者無業遊民),你也沒渠道去買汽油或者柴油,不像十年後,遍地的“石油”、“石化”,加油站比公共廁所都多。
再者,劫掠了孩子,你也出不了小區。生活區的警衛可不是以後的小區保安,他們不負責收費,不負責攔阻外賣,不負責找業主的麻煩,他們隻負責生活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責任心類同於部分良心未泯的警務人員。
而且關鍵時刻隻要振臂一呼,半個小區的閒雜人都會一擁而上,雖然不至於把“拐子”打死,但是,一頓暴揍,踢傷他的“第三條腿”還是很有可能的。
傷了也白傷,這個年代的律師還未曾“進化”,不會打著“人權”的幌子為罪犯爭取利益,比如為逃跑中受傷的小偷向被盜追逃人索要醫療費等等。
不一會兒,寧寧又跑下來,還換了件粉紅色的小背心。
從牆角推過來一輛竹板做的嬰兒車,“大哥哥把小浩抱上來,推著去省力氣。”
這種手工的全竹嬰兒車,在這個年代非常普遍,適合零到六歲年齡段的孩子。小於浩這輛,還進行了“裝修”,幾乎所有裸露的竹片,都被纏上了五顏六色的布條,倒是彆出心裁的漂亮。底麵還鋪了一層小棉被,孩子在上麵可躺、可坐、可站立。
“好嘞,”李愷把小於浩抱上車,“寧寧也上來,大哥哥推著你倆。”
“不用啦,我自己有車,我騎車在前麵開路。”寧寧又跑回牆角的背側,很快就騎了一輛粉紅色的兒童三輪車出來。
“厲害呀,寧寧也是有車的寶寶啊。”
“我爸爸給我買的。爸爸最疼我了。”寧寧驕傲的說道。
“知道了,寧寧是於伯伯的小寶貝兒。走啦。”
寧寧在前麵騎著小三輪,很有蔑視一切交通規則的氣勢,拐來拐去的橫衝直撞。李愷推著嬰兒車跟在後麵,小於浩站在車內,手舞足蹈,如同閱兵一樣前後左右的亂指一氣,還時不時地和李愷互動,“啊……”,“咦……”,“歐……”。
“寧寧,你想吃什麼呀?”
“到那兒再說呀。”
“什麼?”李愷沒聽清。
“到了超市看看再說呀。”寧寧回應的很隨便,似乎並不在意這次購物機會。
“好。”
李愷的內心有些小激動,寧寧也變了。
前世的寧寧,因為家庭的變故,母親李曉敏二婚所托非人,所以寧寧五歲之後就沒有感受到過家庭的溫馨、關懷和支持,沒有過什麼幸福的童年時代,快樂的少年時代,美好的青年時代,隻是簡單的活著,猥瑣的成長。
所以才會在李愷這裡得到一條裙子和一頓大餐的欲望滿足後,成為與李愷相差十來歲的小女友。
同樣也是因為原生家庭在心中留下的陰影,她才會排斥與李愷結婚,在她認為,婚姻就是墳墓,埋葬幸福、安逸、快樂的墳墓。
如今一切都在潛移默化的改變,這個明眸皓齒,聰明可愛,天真爛漫的小女孩,對生活充滿了自信,因為有愛她和她愛的人存在。
三個人邊走邊聊,興致盎然。
迎麵來了一行自行車小隊,邊朝他們行駛過來邊大聲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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