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手中的ak47一個短點射,子彈精確的命中了叛逆連隊中士的肩膀和胸口。
現代步槍射擊時,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選擇射擊方式,一般還是采用單發較多,短點射來做輔助,長點射則是例外。
因為連發時的步槍很難控製,因為槍口容易跑偏,射擊的精準度也比較低,所以一般會采用短點射。
使用機槍也是這樣,為了保持射擊速度和精準度,會采用點射的方法射擊。其實ak47自動射擊的話,還是比較適合短距離的交戰,若是距離過長,因為過大的後坐力,自動射擊時子彈就會亂飛。
若是采用短點射,那麼突擊步槍的精準度就一定要有保障。所以林銳才比較習慣使用三發點射的16,或者是用ak47進行三發點射。
叛逆連隊的中士中彈之後,身體踉蹌了一下,但很快連滾帶爬地撲到了石頭後麵。
另外幾個傭兵剛想追過去,林銳卻伸手擺了擺,“彆管他,我們要找的是丹尼瓊斯。”
他非常清楚,剛才那個敵人已經至少中了兩槍,其中一槍還是在胸口的位置。
就算不追上去,他也很難活下來了。現在的當務之急,還是要找到丹尼瓊斯。
所以他沒有管那個叛逆連隊的中士,而是帶著隊員們繼續向前。
而丹尼瓊斯聽到山坡那邊的槍聲,立刻意識到那個叛逆連隊的中士恐怕已經凶多吉少。
而對方既然發現了那個中士,肯定也已經判斷到了自己的位置。
他立刻伸手拉起身邊的另外一個叛逆連隊士兵,沉聲道,“我們必須立刻離開!”
“中士怎麼辦?”那個士兵低聲道。
“他已經完了,如果我們想回去救他,那麼我們也會和他一樣完蛋。”丹尼瓊斯搖搖頭。
那個叛逆連隊的士兵愣了一愣,隻能一跺腳跟著丹尼瓊斯像個東側狂奔。
不過他們的行動有些匆忙,畢竟林銳帶著追兵已經迫近。這個時候他們已經顧不上隱藏行蹤了。
所以繞前總結了謝爾蓋輕鬆的發現了他們,立刻率隊抄到了他們的前麵。
一陣猛烈的槍火,把丹尼瓊斯和那個士兵逼得隻能躲在岩石的後麵。
“你們已經被包圍了。放下武器走出來。”謝爾蓋大聲道。
“投降?你覺得可能嗎?”丹尼瓊斯嘲諷地道。
“你們已經被包圍了,根本無路可退。”謝爾蓋厲聲道。
“我們知道已經被包圍了,不過憑你們這幾個人,也彆想把我們怎麼樣。彆忘了你們隻有十幾個人,之前在追擊我們的時候,應該還損失了一兩個吧?
我們雖然逃不出去,你們也彆想輕易過來。我們後援馬上就到。等他們到了的時候,就不是你們包圍我,而是我們包圍你們了。”丹尼瓊斯大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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