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不知道顧佳佳和鄭柄聊天內容,因為上半夜看大片上火,後半夜和女朋友一直折騰到黎明。
一覺睡到中午,直接開始午飯。
午飯是鄭柄做的,張景發現他深愛上浙係菜,過於好吃,特彆是醉雞,紹三鮮,糖醋排骨,平時隻能吃兩碗飯,今天直接乾到四碗。
梁婕淑和周縵妙也喜歡,誇讚鄭柄好手藝。
提到鄭柄,鄭柄走到餐桌旁邊站定,“boss,我想像馬蒂姆一樣,學習武術,將來成功一名運動員。”
“嗯?”張景詫異看向身高約1.75米,體重約180斤的鄭柄,“為什麼突然有這種想法?廚師不是你熱愛的工作嗎?”
“成為廚師是父母決定的事情。”
心裡希望收下鄭柄,張景欲擒入縱道:
“成為廚師不容易,成為運動員也不容易,訓練強度高,容易受傷,我建議你慎重思考,不是頭腦一熱;還有,這件事情需要你母親同意,另有一份15年合同,約束很多,你自己想清楚。”
“我已經想清楚,”鄭柄解釋道,“昨天晚上我也說服我母親。”
張景沒想到這麼順利,奇怪問:“你為什麼突然想成為運動員?”
“昨天晚上派對,”鄭柄介紹,“我認識馬蒂姆,和他成為朋友。”
張景微微一愣,心裡嗬嗬,原來是——林書藩。
接下去事情簡單,經紀合同模版是現成的,而且有兩份,一種是國際版,一種是龍國版。
因為鄭柄現在還隻有17歲,簽合同需要他母親也同意。
看著合同內容,顧佳佳眉頭一直是鎖著的,簡單理解就是他兒子15年人生等於賣給張景,讓往東不能往西。
甲方負責培養鄭柄,培養方向由甲方決定。
換句話說,鄭柄有可能會成為搏擊運動員,也有可能會成為橄欖球運動員,甚至有可能是賣貨主播,養牛也有可能。
乙方行為也受到約束,今天什麼,明天乾什麼,全由甲方決定,即使是搏擊運動員,甲方也有權力讓乙方明天去當乞討。
關於收入,不低於地方法律規定的最低周薪,也就是時間16.5米元,一天8小時,一周5天,周薪不少於660米元。
其它收入包括不限於獎金,代言,贈送,打賞,捐款,甲方之外的工資,等等情況,一九分成,甲方拿九成。
看合同,鄭柄未來收入並不高,或者說,他一定要非常成功,才有可能拿到不錯收入。
然後是違約責任,密密麻麻,整整三頁,內容包括方方麵麵,最嚴重情況,鄭柄不能工作,隻能流浪街頭,卻拿不到一分錢。
搞笑的是,這份合同,如果張景出意外,他的繼承人還能繼承。
解約條件,乙方賠償甲方十億米元。
合同期限十五年整。
整份合同充滿壓榨,值得稱讚的是,隻要乙方不作,勤勤肯肯訓練,勤勤肯肯學習,即使沒有作為,即使平庸,保底工資可以一直拿15年。
關於傷病和亡故也有明確賠償條款,均高於法定標準。
經過足夠多思考,顧佳佳在兒子合同上簽下名字、按下手印,鄭柄接著落下名字和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