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就是要當皇帝正文卷第九百八十七章資源和石油早些年,大楚帝國製定最長工作時間以及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乃是承順二十九年,帝國還處於工業化初期,同時海外擴張殖民的規模也不算太大。
帝國的整體經濟環境依舊屬於比較初級的階段,所以最低月工資標準不算高,隻有二點四楚元,最長工作時間的標準是月休三天,工作日正常工作時間十個小時,可加班兩個小時,實際最長工作時間為十二個小時。
但是如今又十多年過去了,帝國的經濟發展迅速,民眾的收入普遍增加。
以帝國經濟最發達,民眾平均收入最高的鬆江府為例子,其地方製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達到了六點五楚元,已經遠遠超過了帝國統一的最低標準。
帝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地方可以在全國標準的基礎上增加,但是不得減少。
帝國統一標準為二點四楚元,各省最低標準必須大於或等於二點四楚元,假設省製定的是二點六楚元,那麼府級單位製定最低工資標準的時候,就必須是二點六楚元起步……可以增加,但是不能減少。
很多地方因為經濟普遍發展,實際施行的最低工作標準已經超出全國標準,而且是超出了很多。
同時又因為經濟持續發展,人們對生活質量的追求更高,對收入的要求也更高,最低二點四楚元的標準已經無法滿足人們的生活保障。
大楚帝國製定的全國最低工資標準,出發點就是確保下限……如果下限太低的話,那麼就沒什麼意義了。
這也是十多年後的今天,帝國準備推動新一輪最低工資標準的原因。
並且要根據經濟發展情況,提前敲定一個基本規則,方便後來間隔一段時間就調整一次,而不是和現在這樣,調整一次的最低工資標準還要上參務院會議,讓羅誌學來親自主導會議。
帝國高層想要把這事形成一個規矩,後續按照相關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就行了。
如此情況下,羅誌學在承順四十四年九月召開了一次擴大參務會議,商討新最低工資標準事宜。
並聽取了過去多年來的人均收入、消費水平等關鍵數據的報告。
根據多方的統計,大楚帝國的人均收入,對比十五年前已經有了長足的進步,這主要受益於工業發展,海外殖民地的擴張,帶來的整體經濟增長。
同時人們的消費水平也有了極大的增長,食物消費在總支出中占比逐年降低,人們開始在居住,穿著,出行,教育,娛樂等更多方麵進行消費。
這除了得益於人們的收入增長外,還得益於大量的海外農畜產品,經濟農作物進入本土,使得食物的價格非但沒有增長,反而是出現了一定的下降。
還是以經濟龍頭鬆江府為例子,承順三十年的時候,一名普通私營工廠裡的普通男性員工,月薪大概在四楚元到五楚元之間,月休四天,上班時間在十二小時左右。
而這個收入中的大部分都要用於自己以及家人的食物開支。
也就是食物消費占比是非常高的,普遍能夠達到百分之五十以上……而且這個食物消費,隻局限在必要食物的開支,並不包括去餐廳吃飯,昂貴食材等奢侈食物開支。
這一時期裡的楚國人,哪怕是鬆江府裡的普通工人群體,也是隻能是吃得飽,但是談不上吃得好,要逢年過節等特殊日子裡才會買上一兩斤肉回來,和家人一起享受一頓。
但是到了承順四十四年的今天。
鬆江府地區裡的最低工資標準就已經達到了六點五楚元,而實際上普通男性工人的薪資收入大概在七楚元到八楚元之間。
這說的還是普通無技術的普通工人,如果是技術性工人,低級技術人員或低級管理人員,其薪資收入會更高,能夠達到月薪八楚元到二十楚元之間,這要看具體的工種的不同而不同,很難有一個統一的範圍。
當然了,除了這些穩定工作裡的工人外,實際上還有一部分人的實際收入還不到最低薪資標準的,比如店員,仆人,碼頭搬運工等行業,實際收入可能就隻有五六楚元甚至更低。
不過這些低收入者也得分情況,比如從事不穩定的工作,比如拿時薪的店員,單次計件的搬運工,這些是真的慘,他們的低收入就是全部收入,還要自行承擔食宿等開支。
但是也有的,比如仆人這種人家到手的錢是純收入……在大楚帝國裡的仆人群體雖然表麵收入比較低,但實際上雇傭者需要向被雇傭的仆人提供食宿甚至穿著,而雇傭合同裡往往會包括這些費用的,他們拿到手的錢實際上是扣除了食宿坐衣等費用後的純收入……真算起來,其實合同收入並不算太低,至少是超過最低工資標準的。
上述說的都是一些社會底層群體的收入,如果是中上層那麼就更高了。
比如官員,鬆江府裡哪怕是剛入職的從九品官員,其基本月薪也有二十多楚元,再加上各種補貼,福利,一年下來,綜合年收入差不多有三百多楚元,如果是入職年限比較久,已經有過幾次升職的正八品官員,年收入能夠達到五百楚元左右。
這個收入在鬆江府裡,屬於標準的中等收入群體了。
還有企業裡的中層管理,中級技術人員等等,其月收入大概也在數十楚元,綜合年收入數百楚元。
還有一些金融,法律,醫療,教育行業的從業人員,月收入在二十楚元以上,綜合年收入在三百到五百楚元之間。
至於高收入群體,這就很難說了,年收入好幾千甚至好幾萬的都有。
而製定各種福利政策的時候,帝國方麵也基本不考慮中等收入以上的群體,更彆說什麼高收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