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目前大部分的交流電核心基礎專利都在李氏電氣公司手裡,但是專利這個東西吧,它是有期限的。
大部分的新型實用專利是十五年,而一些發明專利久一些有二十年。
但是交流電這東西……可不是什麼新發明,交流電本身其實也不存在什麼專利的情況。
因為人家皇家理工學院二十多年前就在實驗室裡的獲知了交流電現象……而且交流電本身並不是一種產品或者發明,可沒辦法注冊專利。
真正能注冊專利的其實是產生、使用交流電的相應設備,比如交流電發電機,交流電電動機。
而交流電發電機也是皇家理工學院搞出來,在承順三十一年注冊了交流電發電機的專利。
不過這個專利長期蒙塵,因為交流電之前基本沒啥商業應用……直到李氏電氣公司在承順四十三年的時候,花錢購買了這項交流電發電機的專利,交流電的商業應用才真正走上台麵。
而這項最核心的交流電發電機專利,將會在承順五十一年到期,距今隻有區區五年!
當然,李氏電氣公司所擁有的諸多交流電專利,可不僅僅局限於這少數幾種最核心的專利,實際上還有諸多其他專利。
畢竟最核心的交流電發電機專利,隻能讓你搞出來最基本的交流電發電機而已。衝起來就是個實驗室產物,距離實用化,量產化早著呢。
李氏電氣公司目前正在研發的交流電發電機,其實是結合了幾十上百種各種專利的全新工業產品,和早期實驗室裡的交流電發電機是兩碼事。
但是還是那句話……專利是會過期的,尤其是李氏電氣公司裡的交流電發電機使用的專利,都是屬於新型實用專利,專利保護期隻有十五年……最關鍵的來了,這些新型實用專利也好,發明專利也好,絕大部分都是他們收購來的……
李氏電氣公司,本身就是李氏製鐵大把砸錢,收購了十多家電企業以及其他公司的電氣研發企業合並來的。
這意味著,李氏電氣公司擁有的很多核心基礎專利會在少則兩三年,多不過十年左右就會陸續到期。
這意味著其他公司在十年後,就可以不受限製的使用這些技術生產交流電發電機。
當然了……這是不考慮未來十年內,李氏電氣公司在研發上新獲得的諸多技術。
五大供電公司的想法很簡單……反正現在交流電也不成熟,我乾脆就等個十年八載,等到交流電設備的相應專利過期後再搞交流電。
同時為了避免十年後獲得的交流電設備技術落後太多,這十年內五大供電公司肯定也會聯合三大電氣公司對交流電技術進行研發。
甚至是在李氏電氣公司現有技術的基礎上進行研發……也不用擔心觸犯專利,因為他們十年內都不準備把交流電投入商業應用。
帝國專利法規定,個人使用,科研、試驗用途均不視為侵犯專利!
帝國的專利法雖然很苛刻,但是專利法規劃的主要是使用他人專利進行商業用途的行為,比如生產,銷售,許諾銷售,進口。
但是在科研領域裡,沒有專利這麼個說法,人家科研人員愛用啥技術就用啥技術,可用不著專利持有人的批準……這是為了鼓勵,扶持科研,避免專利導致科學技術進步的發展受到限製。
同時個人自己製作並使用他人專利也不算侵犯專利……前提是不用於商業用途。
這意味著,即便是三大電氣公司,其實也能研究李氏電氣公司裡的一大堆交流電設備專利技術……當然在這些專利到期之前也隻能用於研究,無法進行商業化。
但是,等到這些專利陸續到期,比如十年後,三大電氣公司就能夠順勢推出這些技術產品進行商業應用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