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第一個發聲的知名導演,頓時就得到了眾多網友的支持。
“陳導好樣的,不愧是我的偶像,頂你!”
“問心無愧?這種合同在舊社會都不敢拿出來吧?我們還是在新華夏麼?”
“月薪4000,違約金11000000,把爺給逗笑了!”
“樓上兄弟,你的000也太多了吧!”
著名歌後徐冉的微博。
“我是從新人走過來的,我知道新人在這個圈子有多不容易。他們付出的不比某些大明星少,可是到手的片酬分成卻少的可憐。。。網曝的這份合同還隻是九一分成,據我所知,還有更黑的十九一分成,具體是哪家,我就不說了。我隻想說一句:賺這樣的錢,你們心安麼?”
“我去,十九一分成?意思是片酬20萬,隻給1萬?”
“樓上的你算多了,還得繳稅呢,沒1萬。”
“特喵的,我以為明星很光鮮,原來還沒我的收入高啊!”
“那是你老板好,碰上這幾家經紀公司,你去吃土吧!哈哈哈!”
當然也有站隊經紀公司的明星,比如女真傳媒旗下的金冠榮。
“簽合同的時候怎麼沒那麼多事兒?經紀公司給你排通告,替你曝光,這些不都是錢?一個小明星出名了,給公司賺點錢怎麼了?沒有經紀公司,你還不是在街頭賣藝或者在片場跑龍套?”
“這一看就是替主子說話的,再叫兩聲,給你一個骨頭!”
“我尋思,你的合同應該不是十九一分成吧?”
“公司賺錢無可厚非,但是你這一簽就是十幾二十幾年,違約金特喵的都上千倍了,這不是讓人家給你主子當奴隸麼?”
。。。
正反雙方在微博、社區等等各個地方吵得不可開交,當然,正義的人士還是占據了主流。
最後大家夥不約而同的跑到知名法學教授張盼的微博下,希望他來說兩句。
張盼教授的分量,大家夥都很信任,也都等著他發聲。
終於,張盼教授也是不負眾望,公開發聲,抗議霸王合同。
“作為一個法學家,本著對律法負責的態度,我逐一的對比了《勞動法》和網曝合同。”
“底薪也好,違約金也罷,簽約時長也罷,這些都沒問題,至少在律法上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在其他條款上,網曝合同徹底違背了《勞動法》的宗旨。”
“關於職業培訓這一塊兒,網曝合同根本沒有一個字進行說明,也沒有模糊的介紹。”
“鑒於此,本人正式宣告:網曝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乙方也就是幾位簽約者,可狀告甲方,請求賠償!”
“最後,我本人還是希望,不管娛樂圈也好,其他圈也罷,請把你們的工作人員當做一個人來看待,他們是給你們賺錢的,他們賺的多,你們分的也多,如果他們隻賺了一塊,你們哪怕全部分走,最多也就是一塊而已!言儘於此!”
張盼教授的微博一經發出,就備受關注,立馬被熱心的網友訂到了熱搜榜第二。
“不愧是法學教授,多數人都被其他條款迷惑,張教授一針見血,讚一個!”
“網曝合同違法,請求賠償!”
“網曝合同違法,請求賠償!”
。。。
而對應的幾家經紀公司,此時卻亂成了一鍋粥。
“你們這破合同從哪兒弄的?這麼大一個漏洞都沒發現?要你們這些法務有個屁用!”
“合同都是從總公司下發的,誰知道他們這麼不靠譜啊!”
“他們不靠譜鬼都知道,你們就不能多個心眼?趕緊給我想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