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對著楊南華苦笑了一聲,然而卻並沒有解釋一些什麼。
雖然已經和楊南華相處了這麼久,但是林易對於楊南華的信任還是很淡,他畢竟是長娛出來的!而且在那樣關鍵的一個時候!
林易隻是在星城休息了一天,然後又寫了一天的劇本,之後又匆匆趕去了盛海。
在這期間,《唱作歌手》播出了第二期,也就是第一次的淘汰賽!
在那一期裡,林易演唱了一首《知足》!
《知足》是一首非常後知後覺的歌曲,他雖然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度,但也足以再次引起住大家對林易的創作認知。
之後節目組又安排林易和本節目最火熱的偶像歌手賀清一起捆綁上熱搜,比如“賀清偶像?林易”,“賀清?林易”,再次引起一波討論度。
“本人林易路人粉,剛大三結束準備考研,聽到林易這首歌真的淚崩!”
“大四剛畢業,有人在畢業聚會上放了這首歌,我當時也哭了,不知道是我喝多了,還是這首歌”
作為飯圈化不嚴重的雲音樂軟件,這裡的評論可謂是一片和諧。
然而在飯圈化較為嚴重的微訊音樂,畫風則是這樣的。
“林易哥哥唱的好好聽啊!也謝謝你照顧我們家賀清了!我們家賀清還是個寶寶,謝謝你給他的音樂道路指明了方向哦。”
“你這種垃圾居然能出歌呢?彆寫了,彆唱了,請你不要再出現在我的視線裡了!影響我們家的城林崽崽,你真的很惡心啊!”
“唱得不錯。”
然而林易並沒有那麼在乎了,這些‘網絡正義使者’就是太把自己當回事兒了,說白了就是給閒的,就是當韭菜的命。
剛出機場,江濤已經開車過來接他們三個人了。
錄製前的最後一晚,林易還在寫新歌的編曲,而他的門鈴響了。
“有事麼?”開門看見的是楊南華。
楊南華麵無表情,然後遞給了林易一份白色紙張。
林易翻開看了一下,竟然是‘競業禁止協議’!
“這是什麼意思?”林易有點不解地看著楊南華。
“這是競業協議,用來保護雇主商業機密的一份合同。大致意思就是,就算我以後不在你這裡做了,我也不能夠對外說出有關你的任何信息,否則我就是違法的。你可以名正言順地用法律來告我。”楊南華麵色淡然地說出了這番話。
林易聽著楊南華的話,看著合同。
合同上有幾點還是很狠的,甚至有寫到,如果楊南華離開了林易工作室,那麼他將退返原有的所有工作室股份利益!如果他對林易的商業價值做出了傷害,林易有權以侵害他利益的名義來起訴楊南華。
“你,這”林易看著楊南華,心裡有種說不出的滋味。
“我們是合作者,我希望你可以相信我。而且,你也要相信我,我和你一樣討厭長娛。”楊南華淡漠地說出這句話,然後轉身就走了。
林易看著楊南華離開的背影,事後又找梁健搭關係問了一個律師朋友。
在確實了這份合同的殘酷之後,林易的內心十分糾葛。
他可以相信圖雨嫣,因為對方是和自己朝夕相處長達思念的人。他也可以相信江濤,因為他是林易一手帶出來的,林易了解他。他甚至還可以相信梁健,因為梁健這個人一看就是個沒什麼心眼的名門子弟,他沒必要針對自己。
可是他不能夠太相信楊南華,因為楊南華太難看透,而且他在長娛內部調整的那個關鍵點過來,實在有點可疑。但是林易當時又沒有更適合當經紀人的人了,所以他隻能試著和楊南華接觸,至於股份?大不了玩砸了重開一個唄!
但是他現在真的有點懷疑自己,是不是自己對這方麵太過敏感了?
可是,曾經的自己那麼相信彆人,卻有換來了什麼呢?林哲偉的惡意侵吞版權,長娛的無情消費。
林易看著那份競業協議上,大大的黑色筆跡‘楊南華’,筆緊緊地握在手中,最終還是把自己的名字沒有寫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