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忘記了她的樣貌,可是我確定那個人就她,隻是她身旁還有一個男孩子。
我是有印象的,那天陪她去一中找我的男孩子和這個是一個人。
我裝著看書的樣子,然後撞了上去,連連道歉。
如果她認出來我了,那麼我會告訴她,不用等十一年了,我已經喜歡上她了,我是這麼想的。
可是她沒有,她客氣的回應了一句,沒事。
我頓時落荒而逃,她徹徹底底的把我忘了,或者是根本沒記住,那句話真的隻是童言無忌。
我高二那年,梁謹也進了一中,關於女朋友是梁謹這句話,我沒有刻意的澄清,任由他們無限的放大。
那天是周日,梁謹再次出現在了我的教室門前。
我知道我該死心了,她身旁站的還是那個男孩子。
我見過她四次,三次陪著她的都是同一個人。
我假裝不記得她了,假裝隻是用這個名字去省下麻煩,到後來,假裝自己鐘情於穆影。
穆影跟我提分手的時候說,她以為梁謹是她的替身,到後來才發現,原來自己是梁謹的替身。
我說了抱歉,穆影也沒有糾纏,我所謂的初戀就這樣結束了。
我仔細想了想,我與梁謹不過是見了五六次麵,說了十幾句話,不至於情根深種難以自拔。
哪知道現實總是事與願違?
後來的我結婚生子,兒孫滿堂,依舊還是會想起來梁謹的那句童言無忌,她說,我長大後要嫁給你。
好像是一場夢,一場長達幾十年的夢,夢裡我一場情願,最終願賭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