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回答道“魯向春的妻子這兩天一直在李半夏那裡住院的,現在應該還不知道自己丈夫已經死了。”
“我們老大了解了情況後,讓我們先彆驚動他妻子。”
“因為時間太短,老大從知道這個案子調取案件後就隻能了解到這麼多。”
“現在關鍵是先把你給弄過去,怕你留在這邊會吃虧。”
“他們不了解你的情況,如果真的把你當犯人就不好了。”
劉文說到這兒似有所指。
劉文沒有說完的是,他們老大是擔心薑綰被逼急了會做出什麼過分的事。
到時候就不好收場了。
他也不是想要徇私枉法,隻是相對比較了解薑綰的情況。
他來調查這案件,起碼可以達到一個彼此都能夠接受的局麵。
當然,如果真的是薑綰犯法了,他必然也不會包庇的。
關鍵是,目前為止已知的線索就能看出有問題來了,結果自然不言而喻。
加上最近一段時間薑綰為了魯向春的付出,怎麼看她都不可能是逼死魯向春的人啊。
薑綰將整個案子又想了想,不解地問道
“合同,我的合同簽的分明是67萬。為什麼直接到他們手裡就變成了37萬?”
“要知道合同可是一式三份的,而且到公證處做了公證,這數字是不可能改變的。”
“公安局那邊為什麼就變成了37萬呢?”
劉文一邊開車一邊歎息著道“說到這個,就讓人更鬱悶了。”
“喬連成過來報警的時候就說到了合同上數字的問題,這事是我去查的。”
“我到了公證處才發現,在公證處公證的合同上麵並沒有寫明具體成交的數字金額。隻是聲明這個廠已經過戶到了你們的名下,並且做了公證。”
“真正寫到交易金額的,就隻有你們的合同和魯向春手裡的那份合同。”
薑綰瞪大了眼睛問道“公證處應該有合同的備份留存啊。”
劉文點頭說道“對,問題就是我去查的時候那份合同不見了,丟了。”
薑綰被氣笑了。
好詭異的巧合啊。
這就是有人故意偷走了合同的留底,然後嚷著說是三十七萬。
分明瞪著眼睛說胡話呀,但問題是,公證處那邊已經公證了廠子的歸屬權。
留底的合同丟了,他們也沒辦法。
他們肯定也是要追究責任,但與這個案子暫時就沒什麼作用了。
薑綰手裡還有一份67萬的合同,不過這份67萬的文件對方也可以說她造假。
能夠證明上麵簽字和公章的,隻有魯向春的私章,喜旻服裝廠的公章以及他手寫的簽名。
可魯向春已經死了,那些大小的印章估計也找不到了,如今又要怎麼證明?
這分明就是明晃晃的栽贓陷害。
可你沒有證據啊,對方的證據卻明擺著擺在那裡。
這叫什麼?不咬人膈應人。
雖然傷害性不大,卻能把你活活惡心死。
薑綰閉目養神,往椅背上一靠,沉默著不再說話了。
後天就是博物館展覽開業的日子。
她忽然明白了對方這麼做或許並不是為了通過這個服裝廠而把自己按死,他們是想要讓她不能參加博物館的展覽。
她不在的時候,那些人在展覽館上鬨事就輕而易舉。
因為薑綰不能坐鎮指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