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漢從吹牛開始!
立國的事情很快便傳的人儘皆知,一個個興奮的四處宣揚著。
將士們有將士們高興的原因,因為先前的戰爭,他們隻計算了戰功以及升遷,爵位什麼的並沒有計算在內。
而在立國之後,這些爵位是要跟著一塊解決掉的。
出門時一貧如洗,在歸來,已是貴不可言。
將士們的確是高興了,但對於文官們來說,這卻是極其痛苦的。
因為有大量的工作在等著他們去做,雖然可以先立國,後說其他的,但是一些必要的東西還是要準備的。
如今,王不餓曾經吹過的牛逼,就要一個個實現了。
被張良擺在首位的,便是律法。
將治下所有有資格審判的官吏全部聚集了過來,然後大家就對著秦律開始研究商討。
王不餓給出的要求隻有八個字,輕罪輕罰,重罪重罰!
看起來很合理,但到了具體操作的時候,卻出現了一個又一個的問題。
輕罪好說,重罪也好說,可那些說輕不輕,說重不重的罪名又該如何去判決?
而偏偏,對於普法很困難的這個年代,這些東西又跟百姓解釋不清楚。
就算解釋了,他們也不懂。
所以在宣傳的時候,隻需要告訴他們,除了什麼罪名會牽連其他人以外,其他罪名都不牽連他人就行了。
王不餓拿著張良等人曆時十天修改出來的第一個法律版本,眉頭恨不能皺成一條線。
‘采人桑葉,不盈一錢,何論?貲一旬。’
秦律的原版是貲三旬,也就是罰徭役三十天,這裡減了兩旬,雖然看似減輕了刑罰標準,但總給王不餓一種怪怪的感覺。
再比如照搬了關於偷盜罪名的律法。
‘甲盜竊,值千錢,乙知其盜,受臟不足一錢,何論?與甲同罪!’
王不餓隻是看了一部分就放下去了。
實在是看不進去。
跟寫的好壞無關,問題肯定是存在的,但更重要的是,沒那個心思去看這些古文。
而世上也沒有完美的律法,現在隻不過是搞一個輪廓,然後等將來再出現什麼新的問題,就跟著補充上去,經過幾十年的修改,這部律法才會漸漸的完善起來。
至於說懂律法,王不餓覺得自己不需要把這些東西背下來。
要不然,要廷尉乾啥的?
是誰的專業就問誰去,他要是答不上來,那才是出問題了。
“同案應分主從,主重從輕,不應同罪,若有檢舉,可視案情減輕刑罰或不罰。如此一來,那些被迫犯罪的人便不會一條路走到黑,從而愈演愈烈。”王不餓直接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