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8章秦之特異也!求訂閱)
賜氏?
扶蘇的話一出,舉殿滿是驚疑。
他們一時甚至沒有往這方麵想,杜赫凝聲道:“敢問殿下,你所說的賜氏是何等賞賜?”
“臣有些不明。”
扶蘇笑了笑,平靜道:“自古以來,勝利者當有勝利者的姿態,但大秦的將士又是如何?大秦一統天下後,他們跟隨詔令遠去北疆,南至嶺南,還有的被遷移到了關東等等,幾乎沒有感受到作為勝利者的好處。”
“但又豈能如此?”
“商君很早就定下了一件事。”
“有功者顯榮!”
“大秦將士立下了赫赫功業,卻有幾人獲得了顯榮?僅僅少數人的顯榮,難道就能算作大秦將士的顯榮?”
“我扶蘇認為是不夠的。”
“一統河山,這是一場天下的戰爭,甚至是自古以來最為重要的一場戰爭,他們作為戰爭的勝利者,難道就要這麼長久沉寂?不能得到半點勝利者的榮光?”
“但真如少府之前所言,朝廷的財政終究有限。”
“就算想賞賜也實在無能為力。”
“田宅賞賜不了,錢糧同樣無可奈何,但既然實際的賞賜給不了,何以不賞賜一些更厚重的?”
“賞賜士卒們氏!”
“以此來彰顯自身榮光。”
“何況他們立的本就是千秋萬代之功業。”
“賜氏最為合適。”
在扶蘇的解釋下,眾朝臣已反應過來,但全都臉色齊齊一變。
就連李斯也不由色變。
扶蘇的步子邁的太大,也太野了。
姓者,統其祖考之所自出;
氏者,彆其子孫之所自分。
自古以來,華夏子孫都以姓氏為家族延續的標誌,
標示一個人的家族血緣關係的標誌和符號。
姓氏最早起源於部落的名稱或部落首領的名字。
姓氏分彆是指姓和氏,
兩者本有分彆。
姓為大宗,氏為小宗。
隻是大秦一統天下之後,始皇便下令姓、氏合一。
通稱姓,或兼稱姓氏。
但這道政令並沒有真的落實下去,貴族豪強依舊自行其是,也沒有真的按秦律去做,朝廷也沒有真去進行約束,而且這道政令本就是旨在打壓貴族,也隻能打壓到貴族。
畢竟底層的民眾根本無姓無氏。
又談何姓氏合一?
秦之前甚至包括秦,姓與氏的作用都是不同的,人人都可有名,但隻有貴族才有氏。
因為氏是用來分彆貴賤的,即所謂‘氏所以彆貴賤,貴者有氏,賤者有名無氏’。
而在貴族中,‘男子稱氏,女子稱姓’,因為姓是用來分彆婚姻關係的,即‘姓所以彆婚姻’。
若是真按扶蘇所說執行下去,那關中豈非今後人人都能獲得氏?那日後又如何區分貴賤?那豈不意味著天下原有的貴賤體係將崩解?
那何為貴,何又為賤?
姚賈直接反對道:“臣不敢苟同。”
“殿下之意或許是好的,但殿下也應當知曉,商君的有功者顯榮,也明確說了,明尊卑、爵秩、等級,而過往姓氏便是最好的明尊卑之法。”
“賤者無氏。”
“就算是當年陛下下令姓氏合一。”
“也並未大肆封賞氏,隻是在原有基礎上,做了一定的合並。”
“而且殿下也當知曉,氏是部落、宗族的分支,是小宗支係)的族號,子孫分支,後續都以氏來區彆。他們的姓是不變的,而以分支的國、邑、地、官、諡、字、業等各自為氏以示區彆。”
“在小宗分支)的劃分,有其基本原則,就是‘彆子為祖,繼彆為宗’,‘子孫分出,以其祖為祖,自為小宗’。
“分支後繁衍後代,他就成了本支的祖,他的子孫分彆為更小的宗,並且各自為氏以示區彆。”
“所以姓氏是同一血緣下的宗族。”
“而今殿下意欲在天下廣賜氏,豈不是讓他們亂認祖宗?”
“這豈不致使天下大亂?”
“臣對殿下的建議實在不敢認同。”
“請殿下三思。”
他作為典客。
本就對這些的有些敏感。
因而也是直接出聲反對。
此時,同樣有其他大臣出列反對道:“殿下,自古以來,氏都是有實際意義的,基本都是立下了功業封賞到了一地,或者是當了什麼官員,如此才能得到一個氏稱,大秦將士的確戰功赫赫,但這些戰功是上百萬秦軍斬獲的,非是一人。”
“就算榮顯,也當以秦軍之名,何以廣賜黔首氏稱?”
“氏乃身份象征,豈能這般草率?”
“臣實不敢讚成。”
“望殿下收回成命。”
“.”
殿內反對聲如潮。
甚至就無一人讚成。
殿內朝臣都是有氏之人,過往雖對氏稱並不在意,但那僅是因為其他人都有氏稱,然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對氏稱不在意。
這是貴賤之分。
豈能任其泛濫成災?
對於朝臣的反應,扶蘇自是想到了。
甚至當初嵇恒提到時,他同樣麵露駭然之色。
但俱往矣.
扶蘇麵色如常,飲了一口茶水,淡淡道:“我知道諸位大臣在擔憂什麼?但諸位大臣可還記得立國之初時,帝國君臣是如何說的?”
“華夏之積弊,非深徹盤整無以重生。”
“如何深徹盤整?”
“文明再造也,河山重整也。”
“今我大秦,受命於天,一統華夏,便要效法孝公商君,改製華夏文明,盤整華夏河山,如昔日再造大秦一般,再造華夏也。”
“姓氏重要。”
“但天下變化更迭久矣。”
“夏商周三代沿襲的舊製,難道大秦依舊要效法?”
“大秦因何而強?”
“便在於軍功爵製,軍功爵何以利害?”
“在於給了底層奮發向上的機會,讓他們能通過斬獲軍功,獲得田宅、爵位富貴,而且大秦自來都重視人才,如果大秦也像六國一般,看重門第,看重出身,諸位大臣可捫心自問,爾等又豈能躋身於廟堂之上?”
“大秦之天下就在於敢破舊立新。”
“敢做常人不敢為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