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海平當過縣丞。
他自己最清楚,怎麼去撈銀子了。
“叔,您說我現在這個事兒,該如何辦啊?”
“上麵的人說,難民們來了,我們就要開倉放糧。可是,我這手上,偏偏已經沒有多少糧食了……”
劉海平輕輕的抬起眼,仔細的觀察了一下他。
他想了想之後,就一臉誠懇的說了。
“東家,去年的那場旱災,咱們吉水縣的老百姓,差不多跑了三成。剩下的這七成呢,全都是一群早就已經榨不出油水的窮鬼了。再這麼榨下去的話,很有可能會激起民變的。”
“一旦激起民怨,你我的性命,也難保啊!”
說到這裡,劉縣令就特彆的頭疼。
根據官場上的規矩,每五年年下來,吏部就會根據總督,巡撫,還有他上頭老上司的反應的情況,對他這樣的縣令,進行一個評定。
這評定的標準,總共分三等。
優、良、劣。
評為優等的,往往都是那種很有本事,很有人脈,很有能力,還乾出一番成績來的。
這樣的人,都會得到升遷。
而評為良的,要麼平遷到其他的縣城。要麼,直接在原地留任。
而那些評為劣等的,這一輩子都彆想著升遷了。
去年發生那麼大的事兒,他然後為了不讓它們影響自己的評定。
他又是花大錢,給上司們送禮。上峰的三節兩壽,上峰老娘的三節兩壽,上峰太太們的三節兩壽,他是一個不敢漏。
因為他隻要一漏掉誰,他立馬得罪誰。到時候,那些人給他穿小鞋。那他這一輩子,就彆想往上升遷了。也彆想舒舒服服的過日子了。
劉縣令在吉水縣,當了差不多整整六年的縣令了。他現在是感覺,自己沒有過一天的好日子,沒有過一天的輕鬆日子。
當官,難啊!
他覺得自己這一輩子,永遠都不可能當一個清官。
他當個官,一年的俸祿也不過是45兩銀子。
現在這個年頭,45兩銀子能乾些什麼呢?
他隨隨便便給自己請個師爺,都需要花一百兩銀子。
給兒子請個西習,每年也需要花30兩銀子。
最重要的是,他每一年都必須要打點。孝敬上頭的,也就罷了。他每年還必須分出一部分的錢來,堵一堵下頭人的嘴。
自己吃肉了,總得讓他們喝湯吧?
去年的情況那麼嚴重,他為了不損失自己的體麵,他還是收的重稅。
他已經聽說了,今年老百姓的收成,也不怎麼好。可是,他也沒辦法了呀。
他在這樣的情況下,也必須要從老百姓那裡多收一點糧食,多收一點稅呀!
要不然,他這個縣令,就再也當不成了。
可是,他今年如果又多收稅的話,……真的造成了官逼民反了。
那他到時候,不光是官當不成了。他的這個人頭,也有可能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