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爺……”
“你走了,我們可怎麼辦啊!”
“老爺啊……老爺,你想想辦法吧!咱可不能去前線啊……”
看著丈夫回到了家,手中還捧著綠色的軍裝,女人立即哭了起來。
哭的更起勁兒了,好像這哭聲真的能傳到千裡之外的中都紫禁城裡頭,感動那位鐵石心腸的皇帝老子似的。
聽著媳婦的話,李鴻安直接說道。
“不去,不去的話,我是要去坐牢的!”
其實李鴻安也有點發懵。
他今年已經四十歲了,作為帝國中級公務員的他,和絕大多數公務員一樣,都是學習法律出身——這是帝國公務員的基本要求,必須懂法。
他當然知道《帝國兵役法》以及《國民動員法》的相關規定。知道不服從兵役動員會是什麼結果,那可是十年起步,直至死刑!
大明和大唐不一樣,這裡最講究法律了。
那怕就是皇帝老爺也不能隨隨便便的違法,“司法公正是維護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在過去的二三十年裡,盛德皇帝可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強調著這句話。也正因如此,大明講究法律,講究法律麵前人人平等,講究一切遵從法律的。這和華夏這幾千年來的規矩有所不同,華夏曆朝曆代有法律不錯,但是法律是不是有用,那就憑上位者好惡了。
而這也是李鴻案的底氣所在。
作為徽州車管局局長的李鴻安在看到那篇新聞時,就知道自己肯定會受到懲處,但是作為南苑大學法學院的高材生,他相信自己可以會平安無事——因為他沒有違法。
在《遲到的車牌》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後,李鴻安立即書寫了一份報告,詳細解釋車牌為什麼會遲到,最重要的是兩點原因,第一是軍屬的激增,導致車牌生產供應不上——州監獄隻有兩台車牌壓製機,產能有限,是州監獄沒有急時擴大產能,責任在他不要我。第二嘛,就是州監獄宣稱,生產車牌的鍍鋅鋼板供應緊張,導致生產車牌的原料不足,當然了,並不僅僅隻是鋼板,就連油漆都是管製產品,沒有動員委員特彆許可,生產方無法獲得足夠的原料。
這兩個理由,絕對不是他捏造的,是事實!
麵對這一事實,就是前來質詢的“卿士”也很無奈,車管局確實沒有任何問題,在他們的整個操作流程之中,沒有任何問題。如果說非要有,就是應變能力差,沒有及時提交報告,沒有能夠及時處理所麵對的問題。
當然了,這也是情有可原的,畢竟,戰爭初期,總會有一些不可避免的混亂。
以法律來說,李鴻安找不到任何違法之處,甚至沒有找到自己會被開除的地方,他這是重大的工作失誤嗎?
甚至李鴻安都考慮過,如果市政府開除他的話,他就會到法院起訴。哪怕是他明知道自己存在著嚴重的工作失誤,但也不過就是沒有及時根據事情發展做出相應的安排而已。
拋開這一事實不說,自己絕對沒有違法,所以他們也絕對不能夠開除自己。
帝國是有法律的。
接下來的事情,正像他意料的一樣,他的報告被官方采納,他本人受到訓斥,為了緩解民憤,市長免去了他車管局局長的職務。
這都在意料之中,他隻需要等待重新任命就行了——根據帝國公務員法,在受到紀律處分後,必須在半年內完成職務調整,也就是說,他的假期最多也就半年。
就當放了半年無薪假吧!
就在李鴻安尋思著要不是去昆侖山滑雪趁機休個假的時候,一紙突如其來的征召信,讓他徹底懵圈了。
征召!
這怎麼會淪到我頭上?
我都已經40了!按年齡我應該是最後一波動員的。
而且我還是帝國公務員,本身就已經在戰爭動員序列之中——隻不過是不用上前線的那種,是後方動員的一部分。
怎麼現在偏偏被動員了?而且還是要上前線的那一種。
“老爺,你可得趕緊想想法子啊,這前線刀槍無眼,你要是有個三長兩短,我們可怎麼個好啊……”
瞧著媳婦哭哭啼啼的模樣,李鴻安長歎一聲。
“想法子?想什麼法子?你以為大明是大唐哪,交點銀子就免兵役,就是出點銀子疏通一下尋個安全一點的位子,都不一定能成。”
“不一定,怎麼就不一定啦,老爺,你可是當過局長的,趕緊想法子啊,咱出銀子,使銀子,尋個安生點的,不用上前線的位置……”
要是花錢就能夠解決問題的話,他早就花錢去對這件事情了。在帝國官朝闖蕩了這麼多年。李鴻安又怎麼可能不知道官場最大的禁忌就是行賄受賄,一直以來,帝國對貪汙受賄的打擊從來都是重拳出手。絕不容情的那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