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台記者接到熱線電話,稱有人利用手機上的社交軟件,也就是現在流行的a來進行詐騙……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記者找到了當事人……”“就在記者采訪的過程中,另一位當事人,即黑衣男子突然出現……他們好像發生了爭吵,我們跟過去看看……”
然後,小紅帽開始了一段表演。
“你們怎麼認識的?”
“手機上聊天認識的呀!”
“手機上?這個微聊麼?”
“對,微聊……”
“我們聊的很好,然後他叫我過來,然後跟他玩啦,他就是個騙子,他連一百塊錢都不給我,把我丟在這裡,好壞的……”
“我搶劫你什麼?我是搶劫的人麼?一百塊錢都不給我,還要打我,跟我發生關係,臭不要臉還在笑……”
噫!
在不遠處監工的江超渾身一抖,人才啊!
有一說一,地方頻道的民生節目比衛視好看多了,又沙雕又搞笑,尺度還大,像浙江台的《1818黃金眼》。那尺度大的喲,沒眼看。
江超找的這個節目也差不多,後世露鳥都敢播,這點小意思。
拍的過程很短,半小時不到收工。江超請他們吃了頓飯,把自己喝趴下了,不知道怎麼回的酒店。
第二天便動身返程。
巧了,還是跟那位胖子同事一起。
《譚談交通》早期根本就沒有版權認定,99去買版權,把成都電視台都乾愣了,不知道該怎麼辦。
99提了個建議,版權費給電視台,視頻在網站產生的收益給譚警官。
因為譚警官是創作者,而由於他是公職,比較特殊,又建議其公開明細,把收益都捐出去……
電視台、交警隊、譚警官正在研究,一時半會出不了結果,胖子就回來了。
後世有很多類似的情況,公職人員在網絡平台宣傳普法啊、反詐啊,結果紅了,收到很多打賞。
這個錢就很敏感,歸你還是歸單位?
你們收這個錢,違不違規?
比如抖音有一個警察老陳,直播宣傳反詐的,有一次被人刷了333個嘉年華,3000塊錢一個,總價值一百萬。
根本就沒法處理,最後此人辭職了。沒錯,體製內的警察,辭職了,改行當網紅去了。
…………
江超回來後,沒過幾天,這則新聞就播出了。
他又聯係麥粒那邊,找個鬼畜區的u主,將其製作成一個鬼畜視頻。
所謂的“一百塊錢都不給我”,是國內互聯網傳播史上比較著名的一次事件,與6塊錢麻辣燙、我爸是李剛、車速70碼、賈君鵬你媽媽喊你回家吃飯一樣。
此事發生在2014年,姚遠把它提前了。
而它的走紅,是得益於鬼畜視頻的廣泛傳播,鬼畜文化這兩年剛好興起,麥粒駐紮了幾位早期的鬼畜u主。
江超非常用心的來做這個任務。
他知道,另外二人也被分派了考核任務,誰好誰差,都在姚總眼裡。
……
又過了幾天,一切準備就緒,視頻上線。
姚遠刷的打開扇子,跟高曉鬆似的搖了搖,看著火箭般瘋漲的數據,人不如狗的歎了口氣“唉,娛樂至死啊!”
(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