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讓我早點休息嗎?”
返回到大殿裡時。
般若似乎並未真的跟芙琳發生衝突。
後者氣鼓鼓地看著洛薩。
洛薩心裡咯噔一下。
琢磨了一下,回過味兒來,合著你們兩個是在演給我看?
我不盯著,就沒打架的必要了唄?
他很生硬地扯開話題道:“芙琳,這枚石像鬼戒指既然曾屬於你,那你來教教我,它應該怎麼用?”
芙琳沒好氣道:“注入魔力就好了,但召喚出來的士兵一旦死去,就得等一整天的時間,使石像鬼戒指恢複充能。”
“這其實是我們采佩什家族的信物,就像您手上佩戴的紋章戒指一樣,主要用來蓋戳的。”
“你們鮮血王庭還真是財大氣粗。”
洛薩輕歎了一口氣:“可惜了。”
“什麼?”
“沒事。”
洛薩可惜的是,當初為什麼沒給芙琳吉拉設計一柄厲害的法杖,或是給般若設計一套全身鎧甲。
即使她們兩個用不上,肯定也是非常不錯的寶物。
洛薩雖然已經讓馬勒斯替般若打造了一套全身鎧甲,但這並不意味著鎧甲對般若有多大用處。
純粹是若以血肉之軀在敵人堆裡殺個七進七出,實在太過驚世駭俗了。
…
第二天清早。
在王家騎士團的駐地。
洛薩整理好衣甲,戴上了頂部嵌有孔雀翎羽的“巴薩內特盔”。
不得不承認,這頂頭盔從正麵看是有些醜陋的,但對洛薩而言,實用性更重要,而且醜陋從某種意義上來講,也算是具備威懾力。
洛薩翻身躍上了特地披了一副鱗甲馬鎧的阿拉伯戰馬。
具裝鐵騎,在法蘭克人進入到黎凡特地區後,也開始使用,目的是為了彌補薩拉森人的騎射對坐騎的威脅。
但沉重的馬鎧又會限製騎兵的衝擊力,使得主要進行反複衝鋒的衝擊騎兵,變為了衝進人堆裡便要切換近戰武器砍殺的肉搏騎兵。
因此,洛薩並未給麾下的翼騎兵們裝備馬鎧。
這種介乎於輕騎兵和重騎兵之間,用驃騎兵稱呼更為合適的騎兵。
速度才是翼騎兵生命力的源泉,洛薩已經因無法製作那種最短三米的空心騎槍的問題,已經閹割過翼騎兵的戰鬥力了。
如果再配上全副馬鎧,改成具裝騎兵,翼騎兵完全是揚短避長,再無特色可言。
還不如等哪天抽出來東帝國或是薩珊的具裝騎兵軍營,訓練出專門的騎射,與衝擊力俱佳的具狀鐵騎。
他自己騎佩有鱗甲馬鎧的坐騎,也隻是一種顯示身份的做法,真正上戰場時,他肯定會另行更換坐騎。
回頭看去,十餘名翼騎兵親衛跟在他的身旁。
他們手持兩米餘的騎槍,身旁都各自有一名騎著馱馬的輕裝軍士服務,在行軍時,他們會卸下身上的部分裝備,將負重分配到馱馬身上。
後麵,是排列有序,身穿暗紅與白色雙色罩袍的王家騎士以及他們的侍從。
他們中,也有相當一部分人,給坐騎裝配了棉甲,木甲或是皮甲,有些富裕騎士,還專門給坐騎配了一頂頂部有翎羽的頭盔。
和那些朝聖而來的新騎士們不同,王家騎士團的騎士們,是經曆過旨在提高組織度的訓練的。
他們不會散漫隨意地展開衝鋒,著裝也更為統一。
當然,和那些花花綠綠的騎士們一樣,他們同樣會在盾牌,罩衣上銘刻自己的私人紋章,用來彰顯自己的身份。
此後,是經過洛薩隊列訓練,老兵新兵摻雜著配置的披甲軍士隊伍,由瓦蘭吉衛隊領頭,他們整齊排成兩隊,跟在騎兵後麵。
和那些連頭盔都分不到一頂的朝聖者十字軍相比,王家騎士團哪怕是新征召的軍士,最次也有一副披甲和鍋蓋盔。
從強盜營寨裡繳獲的戰利品,大部分都被洛薩利用職務之便,轉手就賣給自家騎士團了。
看著這支甲胄齊備,裝備“精良”的軍隊。
洛薩高舉起手中的武裝劍,下令道:“以天父的名義,全軍開拔,我們要在城外的國王陛下神聖的旗幟下彙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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