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刪帖這種行為,在方亦深眼裡,基本跟沒刪沒區彆。
經過跟平台交涉取證以後,赤裸裸的證據,容不得狡辯的那種。
方亦深、林希、柏景晨和十一,以及錦曦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將所有汙蔑、詆毀、傷害過林顏蘇的個人以及團隊,逐一告上了法庭。
對損害林氏名譽、利益的個人以及團體,根據損失程度逐個立案。
法不責眾不是犯罪的理由,更不是傷害他人的借口。
最先挑起爭端的個彆個人,警方介入調查,發現其常年從事各種網絡營銷,為了流量不擇手段。
經調查,三年前因難以忍受網絡暴力自殺某知名女星,始作俑者也是此人。
西數下來,多年來使用網絡卑劣網暴無辜受害者不計其數,予以嚴重傷害他人性命等多項刑事罪責拘留,收監,甚至是判刑。
緊接著,此前助長網暴林顏蘇風浪的個彆明星,醜聞接二連三的曝光。
整個網絡像陷入輿論的暴風雨當中,人人都有可能成了罪人,人人都可能成為受害者。
爆料越來越多,輿論越來越瘋狂。大多數涉及犯罪的公眾人物被捕,一部分罪責輕的,紛紛道歉賠償。
還有一小部分,覺得自己沒有錯。其實連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堅持的對錯到底是什麼,隻一味的覺得自己沒有錯。
十幾天下來,輿論終於平息了。可是因此受傷害的人,已經受傷了。
插刀的人,時候隻一句廉價的抱歉就將自己置身事外。受害者的傷口要如何撫平呢?
沒有人在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