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寫的自傳不可能是悲劇!
很多事就是這樣,事前豬一樣事後諸葛亮。
許多的線索看似毫無關聯,但是如果是先知道結果,以此來逆推,那麼一切就都仿佛順理成章。
“叔叔?”看到孟浪怪異的神色和舉動,小雨怯生生的喊了一句。
孟浪這才反應過來,人家的菜還在自己手上呢。
“呃,你還不知道吧,叔叔和你是鄰居,我住303。”孟浪笑著指了指樓上。
小雨果然嘴巴立刻張成可愛的o型,“原來你就是房東姐姐說的那個……隔壁大叔?”
孟浪嘴角抽了抽,“是隔壁的猥瑣大叔吧?我都聽到了,不然怎麼知道你的名字。”
小雨愣了一下,頓時捂嘴偷笑,“那應該是房東姐姐不了解叔叔,我覺得叔叔是個好人。”
被發了好人卡的孟浪一臉無奈,“明明年紀差不多,為什麼她是姐姐,我就是叔叔啊……”
“那……我叫哥哥?”小雨歪了歪腦袋。
“不,你叫她阿姨!”
“咯咯咯!”
兩人有說有笑的走上樓。
而就在他們剛剛消失在樓梯口之時,一個暗中的身影卻是重新冒了出來。
看著兩人消失的方向,嘴角緩緩咧開,露出一抹森白的牙齒……
……
孟浪並沒有選擇立刻追擊。
一件根本就還沒發生的凶殺案,他就算真的將凶手抓到了警察局。
然後呢?用什麼罪名控告他?
難道說,我一眼就看出這家夥是個殺人犯,不過作案時間還要等兩天?
恐怕凶手屁事兒沒有,自己先被當成深井冰。
所以孟浪決定先不動聲色。
從書中來看,對方既然能夠偽造一係列的罪證嫁禍給自己,除了手段凶殘之外,還具備一定的刑偵和反刑偵手段。
這種角色肯定相當難纏,一旦打草驚蛇,恐怕連自己都會成為對方的目標。
現在孟浪的優勢在於,敵明我暗。
敵人隻把自己當成一隻替罪羊,但實際上,自己卻是一隻披著羊皮的狼。
對方是獵物,我才是獵人!
……
302門口。
“給!”孟浪將手裡的菜遞給小雨。
“謝謝叔叔!”小雨接過袋子,卻並沒有開門的意思,反而是靜靜的看著孟浪。
孟浪一愣,旋即明白了什麼,頓時啞然失笑。
他掏出鑰匙晃了晃,然後打開了隔壁303的房門。
“看吧,叔叔可沒騙你,小蘿卜頭警惕心還挺高。”
這小丫頭雖然看似天真單純,卻是有著超越同齡人的成熟心智,這讓孟浪即驚奇,也有些心疼。
畢竟,被愛的孩子都長不大,缺愛的孩子都早熟……
小雨看到孟浪真的是303的住客,這才有些靦腆的笑了笑,然後掏出鑰匙,有些笨拙的打開房門。
“小雨,怎麼回來的這麼晚,快去做飯,我都快餓死了……”聽到開門聲,裡麵傳來一個女人的聲音。
“好的姐姐,我馬上去!”
“砰!”302的房門關上,獨留孟浪在風中淩亂。
合著小雨不僅負責買菜,居然連做飯都是她?
這到底是什麼神仙姐姐?
孟浪腦海中頓時浮現惡毒胖姐姐翹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抖腿嗑瓜子,小雨在廚房係著小圍裙墊著小板凳翻動鍋勺的畫麵……
莫非……這姐姐其實是後媽的孩子?
現實版灰姑娘啊這是!
不過話說回來,這樣的妹妹……我也好想要啊……
看著302的房門,腦海中浮現小雨靦腆的笑容,孟浪更加堅定了拯救女孩的決心。
這樣苦命的女孩,絕不該像書中那樣悲慘的死去!
孟浪其實完全可以選擇一走了之,麵對一個手段殘忍、殺人不眨眼的凶手,任何卷入其中的舉動都是極其危險的。
隻要搬離這個出租屋,什麼凶殺案,什麼牢獄之災,都會統統離他而去。
這才是改變自己命運最簡單、最直接,而且安全性最高的方案。
但……孟浪過不了自己心裡那一關!
老孟家祖訓,生,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