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克的進化能力是“巧力”,走的是四兩撥千斤的路子。他在末世爆發後便對各類材料的內部質地十分敏感,進化方向為“材料感知”,可以說是與生俱來的煉器大師。
在他們聊天的時候,工作間的裡屋還走出來另一個人。他穿著臟乎乎的白色t桖,下身則是厚實的背帶牛仔褲,讓人很難和那個一向打扮得比年輕人還要潮流的林文金聯想在一起。
林文金毫無形象地用手腕蹭蹭鼻子,把另一把碩大無比的長刀交給郎華。
“你的陌刀修複好了,記得要請我吃飯啊。”
看著林文金的狼狽模樣,郎華幽幽道“林叔,我看主要是老吳在出力吧。”
“沒有功勞有苦勞,懂不懂?”林文金扣扣鼻子,斜眼看著郎華,似乎非常不屑。
修複好的陌刀刀柄長約四尺三寸,刀身接近六尺,整體重量也遠勝從前。其刀身晶瑩,刀刃不時閃爍著藍紫色的微光,是使用富含晶能的黑屍腦髓精煉後的成果。最終它被郎華取名為“紫夜”,寓意人們能在未來驅散黑夜,迎來來一絲曙光。
林文金在老吳身邊打下手是郎華的主意。一方麵,林文金身為金火雙係的能力者,在武器鍛造方麵的天分不輸吳克,所欠缺的隻是經驗和眼力,完全值得花時間培養。另一方麵,讓林文金跟老吳搭配做助手,看似是在輔助,實為偷師和監視。
沒辦法,郎華前世和吳克接觸並不多,必要的防備還是不能省的。
“好刀,確實是一把好刀。”郎華感歎著,將紫夜陌刀珍重地放進一方木盒中。
“怎麼,不帶上麼?”林文金皺眉道。
“不了,魚與熊掌不可兼得。還是把寶刀留給有緣人吧。”郎華笑道,“我也不能把好東西都占了對吧?”
雖然知道郎華是在說玩笑話,但林文金還是由衷地說道“那塔山一戰後,茜兒有了赤墨斧,我收獲了射日弓,就連生哥兒夫婦都有了法戒和法杖,唯獨你還兩手空空。好不容易強化的銀星手槍,也叫你送給了秦家那姑娘。此去一路艱險,還不若將我的射日弓……”
郎華聽到一半便笑著打斷他道“犯不上,林叔。不是有句話說得好,君子不奪人所好。再說了,就算有了這些附魔膠融核心的裝備,你們就能贏得過了我嗎?”
“這……”
林文金遲疑了。雖然通過聖裝和寶具讓他們初步擁有了越級作戰的資本,但若對手是郎華的話……恐怕結果和之前也沒什麼兩樣。
“林叔,你知道嗎?真正的強者不能永遠依賴外力。等你們的進化等階逐漸提升,就會明白這是末世中最真實的道理。”
林文金一點就透,同意道“那倒也是。”
“放心吧,不出半個月我就會回來。沙市也算是我的老窩了,出不了什麼意外。”
“那一路順風。”
“好。”
辭彆了吳克和林文金後,郎華當即啟程趕往沙市。
雖然錯過了附魔聖裝核心的機會,但郎華一點都沒有後悔。他前世本就走的就是另一條路子,現在有了吳克重新為他鍛造的苗刀,他隻會更加順心應手。下一步就是通過晶能材料對武器不斷精煉強化,甚至通過“血祭”的方式來對苗刀進行溫養洗煉。
雖然這樣的過程進展緩慢,但隻要有耐心和時間,最終並不會比寶具、聖裝等差上多少。至於過程中的血腥殘忍,或者什麼彆人的看法,更不會在郎華的考慮之列。說到底,就是因為前世他的殺的人夠多,殺的黑屍黑獸夠多,才讓血嘯苗刀成長了起來,他才有實力去守護自己珍視的東西。不論重生與否,有些觀念是不會改變的。
上一世的郎華從軍一十三年,擅長多種武器。正麵戰場上他是橫刀立馬的前鋒,善用陌刀以一當十;敵後戰場裡他是遊走於暗影間的刺客,懷握匕首狠辣果斷;再到“血狼花”時期,郎華常用的則是一柄妖異的血嘯苗刀,以慣常搏命的打法威震四方,將“瘋狼”的名號打得響亮……
重活一世,郎華已經有了新的目標。
他十分清楚的知道,隻做一名戰士或刺客救不了任何人。郎華今生今世若想要攪動世界風雲,進而改寫曆史、影響末世走向,就需要也必須要成為最強的那一類人。
為此他決意拿起前世那柄血嘯苗刀征戰沙場,殺儘所有敢於擋在他身前的任何生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