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隻想鹹魚!
封凜凜當然不想去爬山。
彆看竹馬喬現在伏低做小,乖乖巧巧,誰知道他經過這半年的毒打以後,心靈不會變得扭曲?
不過,竹馬喬再扭曲,她也有辦法將他捏在手心裡。
封凜凜看著他“心意這東西,口說無憑,我們還是來定個協議吧。”
喬司鎮沒架子的時候是相當溫順“什麼協議?”
“婚前財產公證。”
全程黑臉的馮大亨臉色這才好看一點。
婚前財產公證,用於證明夫妻婚前各自擁有的資產,白紙黑字,比較靠譜。
就算以後離了婚,竹馬喬也休想從她身上榨油水。
以前女兒被喬家籠絡,他看女兒樂在其中,不忍戳破。
現在的女兒不用他多加提點,自己都能想到這一層,可見書沒有白讀。
喬司鎮也沒意見“理應這樣,聽你的。”
他連選擇都沒有,哪裡還敢有意見。
馮氏有花城最能打的律師團,他們很快就過來,協助雙方辦理了財產公證。
喬司鎮現在是一窮二白,財產一欄空空蕩蕩,看著那份“喪權辱國”的協議,他拿起筆,沒怎麼猶豫就在乙方簽上大名,把自己賣給了馮琳琳。
相比於去搬磚,還是出賣身體和尊嚴入贅馮家,來錢更快。
封凜凜也簽上馮琳琳的名字,將協議交給律師團。
等律師團離開之後,馮大亨直接一個電話打出去,把喬夫人送到花城私人醫院治病去了。
私人醫院的花銷比公立醫院大的多,治療也更貼心。
喬司鎮知道,馮大亨這是捏著鼻子,承認了他這個上門女婿。
不是不難過。
馮大亨願意為馮琳琳一擲千金,自己的父親卻隻把他當工具人,一旦沒用就當成累贅拋到腦後。
可難過有什麼用?
人生來就是不平等的,他已經比很多人都要幸運了。
至少喬家有錢的時候他過得不錯。
至少病重的母親還能救回來。
至少馮琳琳還是愛他的。
協議一簽,封凜凜跟竹馬喬差不多就是未婚夫妻的關係了。
馮大亨讓管家給竹馬喬在外找了住處,給他相應的待遇,等兩人高中畢業,立馬結婚。
竹馬喬搬出去住,封凜凜也不怕他跑路。
喬夫人還在馮家手裡呢,竹馬喬翻不出花來。
她弄這份協議,主要是為馮大亨守住家產,誰知道半年後她死了,喬司鎮會不會作妖?
有協議就不怕了,夫妻一方死亡,婚姻關係會自動解除,喬司鎮赤條條來,赤條條去,刮不走馮家的財產。
入贅這事兒,聽起來憋屈,可入贅的是馮家,他憋屈什麼?
有多少人想入贅還找不著門路呢!
暫時用一紙協議把他綁定,封凜凜在百忙之中,偶爾抽空想想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