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夏決定不想了,在“出生地”什麼也查不到,至少先離開公寓。
他對房間內情況進行探索,一間非常普通的公寓,甚至有些簡陋,簡陋到和他之前在京城租住的房子差不多,一室一衛,多了一個狹窄的廚房。
“八點上班,要準備出門了。”
何夏根據腦海中簡短的記憶,拿起床邊一件牛仔棉衣裹在身上,然後穿上棉褲和一雙大頭棉靴,摸了摸身上,又從床頭找了找,嘖了一聲。
“沒有手機,對,就算漂亮國,在這個年代手機也是很稀罕的東西,喬納森買不起……”
一九九五年,摩托羅那生產了第一款翻蓋手機“摩托羅拉8900”,當時在天朝售價好幾萬,漂亮國也要三千多美刀,工薪階層根本不會考慮。
翻箱倒櫃,把喬納森藏在床單下、櫃子底還有壁畫後麵的所有現金都找了出來,一共兩千多美刀,還有一個存了八千美刀的存折!
“巨款啊!”
這是傳送門第一次在任務中給何夏準備錢,他甚至因此稍稍激動了一下。
帶上現金、存折和護照,何夏走出房間,他的任務必然要去港島,證件和錢是必須的,並且他有預感不會再回到“出生地”。
“嗨,喬納森!”
剛出門,有人跟何夏打招呼。
“嗨,山姆。”
何夏讓自己儘量顯得自然,山姆是他同事,一頭卷發的肥胖中年男子,胡子拉碴,同樣租住在郊區的廉價公寓樓。
【探索度+2,目前:2】
“昨天晚上看巨人對老鷹的比賽了嗎?天呐,凱爾特簡直像一頭發狂的公牛,十個人都攔不住他,oho!”
山姆十分興奮的向何夏說起昨天晚上的橄欖球賽。
何夏腦海中隻有簡單的記憶,根本不知道巨人和老鷹是什麼,隻好敷衍的點了點頭,道:“對啊,我也這麼覺得!”
不明所以的時候隻要讚同對方的觀點就可以了!
果然,山姆得到了肯定之後滔滔不絕講述昨天晚上那場比賽,巨人如何如何,老鷹怎樣怎樣。
何夏也終於搞清楚,巨人指紐約巨人,老鷹則是費城老鷹,兩支老牌橄欖球隊,而他對橄欖球一無所知。
走到一家快餐店,山姆對外賣窗口店員招了招手,甚至都不用說話,一名黑人女性把兩份加肉的熱狗遞出窗口。
“又沒帶錢?好吧,我請你,昨天晚上我贏了十刀,哈哈!”
山姆見何夏完全沒有付錢的打算,於是掏了一美刀遞給黑人美女。
“不用,好吧,謝謝。”
何夏想說他不餓,那樣顯得不對勁。
遞給何夏一份熱狗,山姆吃了口滿是芝士的熱狗,嘴巴終於不說話了。
何夏感覺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品嘗一口地道的美式熱狗,絕對的高熱量食物,味道不錯,用來飽肚子性價比超高!
【探索度+2,目前:4】
安靜了沒一會,坐到班車上的時候,山姆消滅了熱狗,又開始絮叨!
耳邊縈繞著山姆叨逼叨的聲音,班車上其他人也都在熱烈聊著各自的話題,何夏儘量保持冷靜觀察四周,希望能夠收集到需要的信息。
功夫不負有心人,等了十來分鐘,他耳朵捕捉到幾個重要的單詞,港島,慈善機構!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bigeb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