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_盛唐挽歌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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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1 / 2)

在大唐,如果馬匹丟了,將其尋回,到底是一件困難的事情,還是一件簡單的事情呢?

這得看馬在哪裡丟了,又是誰丟的馬,以及這匹馬的所屬如何。

如果是私人的馬匹,丟了就丟了,官府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給你留個檔就算是儘責了。

而府衙的馬,在本州境內丟了,那麼一般都是可以找回來的,甚至可以很快就找回來。因為馬匹身上都有烙鐵打上了州府獨有的馬印。

而且馬匹又不是老鼠那樣不起眼的小動物,還是屬於“軍備”的一種,尤其的敏感。

在本地,誰家若是多出來一匹馬,在本地人眼中那是一目了然的事情。

即使要銷贓也肯定得找馬販子,而不管是哪裡的馬販子,在當地官府那邊都是掛了號的,按圖索驥不是什麼難事。

事實上此事的嚴重性遠遠超過方重勇的想象。

當高尚來到三水縣縣衙報案的時候,這件事就瞬間就上升到了“有歹徒企圖行刺中樞要員”的政治高度,讓三水縣縣令楊遺名緊張得要爆炸!

中樞來邠州公乾的監察禦史,他使用的,州府所屬的馬匹,居然在三水縣管轄範圍內被人偷盜!

往小了說,這是三水縣治理不利,民風惡劣,盜匪成群。

往大了說,這是行刺天子寵臣的前奏,隻是後續陰謀還未被揭發而已!

有鑒於此,那必須要查啊,而且狠狠的查!

楊遺名可不是一個普通的縣令,他的官雖然很小,但那是因為他一路被貶,才擔任這麼小的官!

而事實上,哪怕他出道的官職,也比三水縣令這個中州的縣令要大。

從縣令到縣令,多年來一直在流轉,多年來未得升遷,其間酸楚,隻有楊遺名自己知道。

楊遺名是弘農楊氏出身,開元五年,憑借門蔭,補崇文館學生。崇文館哦,那可不是普通人可以進去上課的,什麼國子監之流跟崇文館比都是弟中弟。

他起家門檻很高,擔任右監門率府胄曹,專門負責保衛前太子……李瑛。

所以顯而易見的是,基哥當年一日殺三子,楊遺名也倒了大黴,從政壇的明日之星,變成了過街老鼠。

先是降職為右驍衛府胄曹,在右驍衛這個南衙禁軍“無編製”部門裡乾活,楊遺名的任務就是看管府庫,權力連一個長安負責收稅的普通小吏都不如。

很快他又被外放為盩厔縣丞,一擼到底。然後又平遷新平縣令,再平遷三水縣令至今,可謂是官路坎坷。

如無意外,他的下一站,應該還是擔任某個縣的縣令,然後再換一個地方當縣令,最後死於任上。

楊遺名當年也是闊過的,如果不是李瑛被廢被殺,他大概率在對方繼位後,擔任六部尚書之類的職務,這就是“一朝天子一朝臣”的規矩。

深知政治鬥爭殘酷性的楊遺名,在得知方重勇馬匹被盜後,第一時間就派出縣衙所有可以活動的人,在各村各裡張貼告示,兩個縣尉挨家挨戶的敲門查問,各裡的裡長都被召集起來下達搜捕令,務必要抓到竊賊,還楊縣令的清白。

沒錯,如果找不到竊賊,楊遺名就是惹了大禍!嗯,用攤上大事來形容更加貼切一些。因為他本來就是前任太子李瑛的親信,一直得不到升遷也是因為這個。

失勢官員的抗風險能力,比一個毫無背景的官員還要低!

一天之後,三水縣的縣衙大堂內,跪著三個衣衫襤褸的中年漢子,被人打得鼻青臉腫。就是他們順手牽羊,在涇水邊“順走”了方重勇和高尚的馬匹。

在三水縣官府全體總動員“找馬”的情況下,“偷馬賊”很快就被找到,隸屬於府衙的馬匹也被找到……不過已經變成煮熟的馬肉在鍋裡煮著了!

這個案子的案情簡單得不能再簡單。

三水縣某個村落,具體說來,就是方重勇在煤礦坑勘探的那個村落裡,有三個遊手好閒的退伍丘八,說得好聽點叫“遊俠兒”,說得不好聽就是地痞流氓,他們去涇水邊準備鑿冰捕魚的時候,看到了有兩匹“無主”的馬。

既然是無主的,那牽回去再找馬販子賣掉,也是可以理解的吧?

於是三人牽著馬就走,也沒看這馬到底是誰的,能不能偷。反正他們做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了。

結果三人還沒走到家,其中一個夯貨就發現馬屁股附近,好像有個模糊不清的官印!

看仔細之後,發現兩匹馬都是隸屬於邠州府衙的!這下可把他們三人給嚇壞了!

這三個夯貨本來還想賣了馬去換點酒錢,到縣城裡的酒肆去瀟灑一番,沒想到這馬居然是邠州府衙的馬。那沒辦法了,隻能一不做二不休把馬給宰了,吃點馬肉回本了。

要不然,可不就白忙活了麼?就算他們現在把馬匹送回去,也是犯了罪,沒吃到肉還惹一身騷。還不如把馬肉吃了,馬骨找個不起眼的地方埋了。時間一長,誰還會去查這些破事呢?

結果等縣尉找到他們三人的時候,馬肉正在家中的大鍋裡煮著呢。他們三個都是退伍的老兵,都找不到媳婦,一人吃飽全家不餓,除了不會輕易殺人,其他的事情,沒有不敢做的,也沒什麼顧忌。

這三人本身就是在三水縣衙門裡掛了號的人物,平日裡偷雞摸狗也不是第一次了。

這件事把方重勇鬨得有點騎虎難下,他本來是低調來邠州辦事,沒想到居然被三個毫無權勢與身份的地痞給飛龍騎臉了!

唐代的官製很魔幻,同一種官職,用在不同的人身上,會根據那個人身上其他官職的搭配,而有所變化,甚至效果大相徑庭。

比如說“禦史大夫”這個職務,本來朝廷中樞禦史台的大佬是禦史大夫,但是在很多節度使身上,也帶著“禦史大夫”這個官職。

這並不是說他們就可以行使禦史大夫的職權,而是說無品級的節度使,身份權重等同於中樞的“禦史大夫”。

同一個官職,不同的職權,非常的典型。

監察禦史也是同樣的道理。

所以方重勇身上有監察禦史這個職務,但實際上能不能用,具體要看他的“差使”是要去“監察”誰,這裡頭有一個“神器”到底拿在手上沒有的問題。

具體到現在這件事上,就是說方重勇到邠州“公乾”,他到底是為了什麼而來的。同時地方官員,需要對此有一個基本判斷。

而這個官場潛規則,就是看方重勇身邊,有沒有朝廷給監察禦史配置的“僚屬官”。

一個監察禦史,起碼有二十多個僚屬官!真正動起來,那就不是一個人而是一群人!

如果方重勇帶著浩浩蕩蕩一群人來到邠州府衙找刺史公乾,那麼他的立場,就是糾察邠州官場不法。

說白了,就是到這裡來搞事情的!彈劾官員的!

如此一來,非但邠州府衙不會配合他的工作,反而會“公事公辦”,處處給他穿小鞋。

那個時候,方重勇彆說是勘探煤礦了,就是出門都要擔心脖子安全不安全。

但是方重勇如果孤身前來,那麼就明擺著不是為了糾察地方官員不法。

所以邠州刺史李齊物見了方重勇就好像老友相見一般熱情接待,給予了最大程度的配合,還推薦親信高尚給方重勇打下手,就是因為對方來這裡沒有惡意,反而是一個跟中樞方麵溝通聯絡拉靠山的好機會。

這是屬於對雙方都有利,而且彼此都默契的雙贏。沒想到幾個盜馬賊,打破了邠州官場的平靜。

“方禦史,人已經抓到了,馬匹是邠州府衙那邊的,您看這件事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縣衙後堂,四十多歲的三水縣令楊遺名,小心翼翼的叉手行禮,對年齡當他兒子都嫌小的方重勇詢問道。官場之上,年齡越大,利用價值和潛力就越小。快五十歲的楊遺名對十多歲的方重勇謙卑,隻是官場常態而已。

莫欺少年窮,如果少年已經不窮了,你要更客氣才是,因為他將來不僅繼續富有,甚至還可能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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