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墨,她好像報警了?”
林嘯用手肘抵了抵我,語氣也止不住焦急起來。
我朝將手搭在林嘯的肩膀上,指了指眼前的金店:“林嘯,你很聰明,你告訴我,這個金店基本上沒什麼生意,請問它是靠什麼賺錢的?”
林嘯很奇怪,他奇怪的不是這家金店是靠啥賺錢的,他奇怪的是我為什麼要問出這種問題,他奇怪的是明明那個女服務員都開始打電話叫人了,為什麼我卻一動不動。
“沈墨,彆開玩笑了,咱們得走了。”
林嘯要起身,卻被我硬生生地拉著他坐了下來。
我在他耳邊解釋起來:“這金店,其實是用來洗錢的,他們乾的是黑產,不會報警,放心。”
林嘯聽後,似乎也悟了一些。
“原來如此,可是那個女服務員會叫什麼樣的人來驅趕咱們呢?”
隨後,林嘯又陷入了思考當中。
“你們三個,是不是迷了路了?”
門口,突然走來一群青年,將我們包圍了起來。
這個時候,那個被我們嚇住的女服務員跟看見救世主似的立即衝了過來,指著我們:“你們來得太及時了,這三個人說要找我們老板,看上去怪模怪樣的。”
“嗷?想找我們老板?”
人群當中,一個帶頭的青年,站在陰影當中朝我發來疑問。
“你算什麼混蛋?也配找我們老板?”
我站起來,抬起頭,望著下方的人,難掩心中的興奮:“我不是什麼混蛋,我是......苟旦.....”
時間停頓。
空間靜止。
呼吸和風聲,成了此刻最大的噪音。
底下,那個帶頭的青年,突然從陰影當中走到了明亮的地方。
周大福店內照射出來的燈光打在他那張充滿故事略顯滄桑的臉上,我們四目相對,猶如星球碰撞。
轟地一聲。
時間碎裂,空間爆炸,青年跟瘋了一般,流著淚,跳著,跑著,吼叫著,跟我擁抱在一起。
“嗎的!你真的還活著!”
“苟旦,你他嗎的還活著!”
“你這個混蛋,為什麼不來信兒!”
青年摟著我的臉,燈光下,我也看清楚了他的臉。
他長相儒雅,但卻有一種飽經風霜的感覺,嫩白的臉上還有些許傷疤,留著一個成熟的寸頭,麵孔之中跟我一樣,透露著一股少年氣。
“該死的,你把老子忘了?”
“你記不清老子是誰了?”
青年繼續搖晃著我的腦袋,似乎要把我腦袋裡混雜的記憶給搖勻了。
青年的樣貌,觸動著我腦袋裡最深層次的記憶。
一年前的那個夜晚,那是我跟他的第一次相遇。
他站在彆墅門內,我站在彆墅門外,他好奇地望著我,我羨慕地望著他。
他恨我,為什麼要攪亂他完美的家庭。
我恨他,為什麼要奪走本該屬於我的一切。
“沈......念?”
終於,我的嘴裡說出了這個如同碎片一樣的名字。
沈念的變化,超出了我的認知。
他現在長得好像陳冠希演的《狗咬狗》裡麵的那個柬埔寨殺手。
臉上的輪廓充滿了攻擊性。
原來這一年,不隻是我從少年變成了男人。
沈念也從少年變成了男人。
“你記得我!你特麼記得我了,苟旦?”
“我們是兄弟,兄弟啊!”
沈念無比激動地抱著我,他的眼裡流著淚。
我們是兄弟,沒有血緣關係的.....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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