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足夠!
聽到這句話,
杜小康,章北海,沈樂穎和曲靜四人,頓時眼睛都亮了起來。
“林先生,那現在是不是,能讓趙昌明承擔法律責任了?”
章北海滿懷期待地看著林北詢問道。
他年初就去醫院起訴過,隻可惜敗訴了。
敗訴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證據不夠充分,不能證明趙昌明存在失誤,也不能證明他跟沈樂穎流產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而現在,林北卻說,這些證據足夠!
章北海自然是喜出望外。
“嗯!”
在四人的目光注視下,林北重重點頭。
其實這些證據是足夠的,當初章北海之所以敗訴,多半是律師實力問題。
“而且這次可不是承擔民事責任這麼簡單,趙昌明,肯定得進去!”
進去!
這個詞,從未如此美妙。
其實最開始,不管是杜小康,還是章北海夫妻倆,或者曲靜,他們的訴求,無外乎拿點經濟賠償,畢竟損害後果已經產生,自己要點賠償,不管是心理上的安慰,還是彌補損失,調養身體,錢都能有一定的作用。
可林北不一樣。
從一開始,他的目標,就是把人送進去!
以趙昌明的收入,讓他賠個幾十萬,甚至過百萬,他肯定會心疼,但恐怕都還達不到傷筋動骨的程度,更加談不上傾家蕩產也用不著賣車賣房,沒辦法給他一個終身難忘的教訓。
而且,在他們的身上損失了錢財,趙昌明說不定會從其他病患身上加倍拿回來。
那樣的話,隻會出現更多的受害者。
這可不是林北的初衷。
說一千道一萬,還是把人送進去最劃算。
現在,因趙昌明引起的醫療事故受害者,已經達到“3”個,即便這三個受害者都沒有出現身體嚴重損傷,但數量足夠了,也完全可以讓趙昌明成立醫療事故罪。
這,也算是“量變引起質變”的典型例子了。
林北把“醫療事故罪”的相關法律規定大概解釋了一遍,四人聽後,皆是大喜。
“太好了!那個庸醫,早就應該進去!”
“沒錯沒錯,送他進去,不但能讓我們討回公道,而且,也可以避免其他人受害。”
“唉,隻可惜,還是沒法撼動仁愛醫院。到了最後關頭,事不可為的話,仁愛醫院肯定會棄車保帥,直接放棄趙昌明,保全醫院。最後可能還會說什麼都是趙昌明個人行為,跟醫院無關之類的”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林北內心微微一動。
其實,他一開始就已經把仁愛醫院定為目標了。
趙昌明這麼囂張,要說背後沒有醫院撐腰,那是不可能的,但凡是個正常醫院,都不可能任由一個醫生頻繁發生醫療事故而不處理他。
而且,趙昌明表現出來的能力和醫德,也完完全全,沒辦法跟他的“產科主任醫師”的職稱相匹配,說白了,就這種庸醫蠢材,根本不可能靠著公平競爭和硬實力,坐到主任醫師,其中肯定有不為人知的隱情。
如果說趙昌明是黑的,這破醫院,也白不到哪兒去。
搞定趙昌明之後,確實有必要好好研究研究這破醫院!
趙昌明危!
錢國坤危!
仁愛醫院危!
當天下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