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念祖寫一篇能夠得稿費三千元,在殷紅兵看來也不算是多大一件喜事。
但是殷元和殷本繁都認為他不錯,這已經是邁出了踏實的一步,就像殷元當初繪畫一樣。
殷本繁說:「念祖能夠在雜誌上發表,已經是非常了不起,說明了你寫作水平比常人都高。繼續努力,以後多發表幾篇,成為名作家了,名氣和財富都會有的,像你大哥一樣。」
潘念祖說:「稿費多少是其次的,關鍵是我現在取得了一定的進步。」
他想:此時若還是在盤山礦上班,在雜誌上發表這件事,肯定會在單位上引起轟動。
成為單位的名人,甚至縣裡麵的名人。
想當初他寫了一首小詩發表在省青年報上,礦宣傳部特意對他進行表彰,從報社拿到四十五塊錢稿費,單位又另外獎勵他四十五元。看書菈
許多人碰見他都稱他為盤山礦的才子。
現在的三千塊錢若是放在單位,是差不多一年的工資。
現在這裡乾建材廠,收入比較高,三千稿費不算多,但是精神上這份滿足還是讓他特彆享受的。
吃過晚飯他去醫院看老婆和女兒,他把雜誌遞給殷紅梅看:「上麵第一篇是我寫的,編輯部彙了三千塊錢稿費。」
他把彙款單給殷紅梅看。
殷紅梅也高興地誇他:「念祖,我哥說得對,你可以在這一方麵取得一定的成就的。」
每一件事做出成績了,以後都會越走越順的。
以前他每天晚上伏案寫作的時候,她心裡還在犯嘀咕,不敢肯定他能夠在這一方麵賺到錢。
現在證明大哥的眼光是對的。
她說:「這本雜誌是我最喜歡看的一本雜誌,想不到我老公寫的也能夠在上麵發表了?」
兩人商量乾脆給女兒起名為潘文學。
潘念祖讓爸媽回去吃飯,他在這裡照顧紅梅。
爸媽也不懂能夠在雜誌上發表意味著什麼,但是他們知道寫文章能夠賺錢了,也是一件值得誇耀的好事。
當天晚上潘念祖還接到編輯的電話,跟他說你這篇生活氣息濃鬱,刻畫了一個在商場上沉浮的商人的形象,非常貼近現實,很容易引起讀書的共鳴,希望他以後多寫一些類似的題材。
編輯說:「現實你應該也是一位開廠的老板吧?裡麵的生活場景,很容易跟現實聯想到一起。我覺得你這些特長應該繼續保持……」
潘念祖跟他說自己確實也是個建材廠的廠長,大舅哥的生意做得比較,周圍接觸的人也很多是開工廠的老板,所以熟知他們的所思所想。
編輯跟他說寫自己熟悉的領域,才能寫出人物的生活氣息,期待他的新作,希望他能夠長期跟雜誌合作。
潘念祖當然滿口應諾。
他知道發表過一篇,以後再寄稿過去,編輯就會特彆重視了,就算稿子有什麼問題,編輯也會給他當麵指出,修改後再采用。
在雜誌上多發表幾篇以後,其他雜誌也會給他伸出橄欖枝。
殷紅梅捧著那本雜誌在看得津津有味,他在醞釀新的一篇,應該寫什麼。
此時的殷元正在家裡跟林解放兩口子說林潤華的事情。
「潤華說準備跟陸萍去領結婚證了,既然他們兩人情投意合了,我覺得你們父母就沒必要乾涉他們了,以後的日子是他們自己過。」
林解放說:「現在的小孩長大了有幾個是聽父母親安排的?」
林曼妮也一起過來了。
她說:「哥要是聽你的安排,就跟你去砌圍牆?做泥水匠?」
她媽媽懟她:「在城市去做建築工,我認為都比去農村種田種果強。」
殷元撇了撇嘴,並沒說話。
林曼妮問:「強在哪裡?有很多大老板承包果園,靠種植發了大財的。」
殷元說:「潤華他們去登記後,準備什麼時候請酒席?」
林解放說:「今年肯定來不及了,因為現在房子車子什麼都沒有。他們結婚總要買套房給他們吧?前麵那個豪庭小區,昨天我去看了一套房,等他回來去確認,若是滿意的話,就替他買下來。」
殷元說:「我給潤華配置了一個手機,可以打電話問問他。」
林解放當場打通了兒子的電話。
告訴他在豪庭小區這裡給他買套房結婚用好不好?
林潤華一口拒絕了:「不好,在江明買房,一年都住不上幾天時間,買來做什麼?」
他說:「買房的事可以不考慮,因為陸萍她家房子多,現在淩村整體拆遷,按照拆遷政策,他家可以補償兩棟樓,她爸說了,家裡兩個小孩,一人一棟樓。其實我們在果園這裡工作,以後新村房分下來,我們一年到頭住得也少的。」
淩村到莞城三四十公裡。雖然不算遠,但是每天來回也是很辛苦的。
林潤華老媽氣憤地說:「你是準備入贅小陸家了,是吧?」
林潤華說:「怎麼叫入贅呢?陸萍有一個弟弟,也不用我入贅。結婚以後我們也不是跟他們一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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