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記了,人是會得寸進尺的。
她也忘了,朝代畢竟不同了。
她更是忘了,在這不講人權的朝代,除了三綱五常,就是主子與下人。
他們是不平等的,他們中有些人為了利益,在有機會的情況下會反噬主人的。
如果黃山不是一個農民,而是一個掌握方家關鍵技術的心腹管事,她真的是養虎為患了。
而且此前,方宅確實隻有獎而沒有罰。
葉娟看到三個人顫顫巍巍的走出來,斷斷續續的與黃媽說,他們想贖身。
“!……”葉娟覺得,這會她的臉兒有點疼。
等這三個人順利的拿了銀子贖了身,並能帶走自己日常的行禮後,又接連走出來四個人,其中居然有春蘭!
“少奶奶!奴婢八歲時,奴的爹曾外出做工,後娘背著他偷偷的賣了奴婢。
奴婢的親娘與爹本就是親戚,從小認識,一起長大,感情甚好,他們生了一兒一女,奴婢是長女。
奴婢親娘生弟弟時難產,帶了病症拖了兩年去了,那時奴婢才五歲。
因為弟弟早產,體弱又常生病,而奴婢那時人小不僅照顧不了他還得指望彆人照顧,於是遵從奶奶吩咐,奴婢的爹娶了後娘……”
總計就是親娘死了,親爹還算不錯,天天想著掙錢養家糊口,卻沒想到再娶回來的媳婦居然是個黑心腸,偷偷的把長女賣了。
親爹知道後不僅休了後娘,還想到主家把女兒贖回家。
可主家根本不同意,二兩銀子買的,贖身必須得五兩銀。
要不然就是乾滿二十年,再拿二兩銀子贖身。
春蘭家本就拮據,如何拿得出來?
春蘭父親萬般無賴下隻能委屈女兒繼續做個奴婢。
因為這,他與後娘家結成了死仇。
卻不想春蘭十七歲時,原主人家犯事了,要籌錢贖回壓在賭場的小兒子,賣了家財不夠,又賣了一群奴仆。
好在春蘭麵貌一般,也好在那主家夫人心地還算不錯,沒想過把她們賣遠了或是賣到什麼肮臟地方,這才被葉娟買了回來。
可現在有個問題,她買來時三兩銀子,如今想贖身,她必須拿出三兩銀來,然而她的銀錢不足。
之前因為知道贖身無望,所以隻要存點錢,她都讓來看她的老父親拿回去了,身上她的身上隻有一兩多銀子。
她希望少奶奶能通融幾天,等她父親三天後上門,由他帶銀子來贖她。
“你能保證你父親拿得出銀子來贖你?”
葉娟好奇,原主被葉家所有人欺辱,出了事本還打算賣她呢,更彆談之後的贖身銀了。
換個人,如葉紅,老吳氏能同意拿出三兩銀子贖她?她很懷疑。
“如果奴婢的爹不願意出銀子贖奴婢,那就是奴婢的命,奴婢認了!
如果奴婢的父親心裡還有女兒,還請少奶奶發發善心,到時能讓奴婢贖身,放了奴婢。”
“好!”葉娟一口答應,她還是喜歡看到父慈子孝的畫麵。
黃媽無語!
本該嚴肅的訓斥場麵,被這兩人一折騰啥氣氛都沒了。
此時的她如何還能冷著一張老臉?
她隻好收了另外三個人的贖身銀,讓他們麻利點走人。
好在這次走的幾人,平時就有點滑頭,做事馬虎不說,還到處愛挑是非。
即使他們不走,以後她也要找個機會除了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