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想。”大發回答。
“還在想喔?隻剩下二十四小時了耶!”她看了看時鐘之後搖搖頭說“那篇留言是早上六點多寫的,到明天早上六點隻剩十七個小時了。”
“我沒那麼介意這件事。”
“但是他說在這時間內沒有聯絡的話,該向誰說,還是會說的……”
大發想該向誰說,我還是會說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是向警方報案的意思嗎?真是卑劣,他想說的是到現在都還沒有報案?這樣威脅就有用的話,那隻說明他太小看人了!
但是他也有點迷惑,在利用環形道的戰術裡,並沒有警方的影子。說不定呂一凡是真的還沒有向警方報案。
他又搖搖頭,沒有理由這麼做,這是個陷阱!這是要造成一種錯覺,讓我方認為警方沒有動作,然後等待我方在沒有周密計劃的情況下出手。
“昨天就那樣把錢拿下來就好啦。”林蕊說道。“就是爸爸在環形道繞圈圈的時候啊。又沒有警方跟蹤,然後叫他把車丟在路邊不就行了?等爸爸離開現場,我們再把錢拿走,或者連車一起開走都好啊。”
“白癡啊,那樣警察一下子就追上來了!”
“警察在哪?不是沒有警察在嗎?”
“沒有理由不在,一定是在某個地方盯著麵包車的動態。”
大發心想,說不定警方在環城公路的每個路口都派了人盯著,而且還竊聽我們和呂一凡的對話。
“請對方把贖金帶到指定的地方,然後指示負責運送的人放下贖金之後馬上離開,這是可行的。隻是在這之後,犯人若無其事地去拿錢的時候,一定會被警察逮捕,你知道為什麼嗎?”大發問林蕊。
“想也知道是因為警察埋伏啊。”
“是的!刑警們睜大了眼睛看著,等著看犯人什麼時候露麵。這也是一般逮捕犯人最正確的時機。那我問你,為什麼警方知道拿錢的地方?”
“那是當然的事啊,被害人的親人跟警方說的啊。”
“正是這樣。也就是說,拿贖金的地點,不到最後一刻不透露出來是比較聰明的。隻是不全部說清楚的話,負責送錢的人不知道該往哪裡去,要兼顧這點是比較困難的。”
“先告知一個大概的位置,到了附近再指示正確的地方不就好了?”
“你說得倒簡單,這很難順利進行呢。要考慮到警方的靈敏反應。不能以分鐘為單位,而是必須以秒為單位來行事。”
“你是這樣在計劃的嗎?”
“可以這樣說,想法差不多確定了,接下來要用功一下。”
“用功一下?”
“之後你就會知道的。”
大發打開電腦,摩拳擦掌了一下,寫了下麵的文章
呂一凡先生
因為昨天發生了一些意外,不得不中斷計劃。所謂的意外是因為有警方介入。我察覺到好像有警方的監視,事實如何並不清楚,要是您向警方報了案,警方在偵查的話,那實在令人感到遺憾。我們之間的交易就必須馬上停止,你女兒也就永遠不會再回到您的身邊了!
我再次警告,不要讓警方介入。假設下次的交易還有這種感覺的話,我們絕不猶豫將全麵撤退,不再聯絡也沒有下一次的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