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能的!”
這一次劉國冬的回答斬釘截鐵,他很肯定的說:“小雪很乖,很聽我的話。我讓她在家等,就絕對不會出門找我。而且我給她留的錢不少,她自己也有一份工作,經濟上不大會有問題。”
“如果是十分緊急的情況,會找她同事幫忙。”
劉國冬自認是十年的相處,自己是了解她的。
“無論如何,她都不會麻煩我,甚至帶著孩子回村這種明顯可能暴露我和她關係的情況,是不會發生的。”
“江警官,彆的我說不準,但是這一點我可以保證。”
問話到這裡,其實已經接近尾聲。
江陽沒能問出更多的。
“最近手機保持暢通,因為你跟兩個死者的關係特殊,警方隨時都會找你補充細節。麻煩劉先生配合警方破案,同時感謝你的合作。”
熟練的打著官腔,江陽滿腦子卻在想案子的事。
從辦公室出去,他和高金洋沒有立刻去找丁菲做筆錄,而是幾人湊在一起討論案情。
“媽的,我看姓劉的對小三爺不關心啊!扔點錢就完事,平時偶爾看看孩子,享受一下孫雪的溫柔小意,然後穿上褲子拍拍屁股就走。”
“活脫脫渣男啊!”
高金洋嫌棄的皺眉,這種令人作嘔的男人,他非常看不上。
其他幾個小警察也是類似的觀感。
“陽哥,你說會不會是劉國冬見孫雪找到村裡,心裡害怕,就把母子倆都殺了?”
小劉問。
“看他那樣,就是個自私自利的人,無論是對自己的小家庭,還是外邊的養的小老婆和私生子,都不是特彆愛護。”
“兩頭享受著,又不肯站出來承擔男人該儘的責任。為了自己的利益殺害孫雪母子也是有可能的呀!”
對於這種說法,高金洋覺得有道理,“對!傷心是可以裝出來的,但不愛這件事裝不出。看他那副涼薄的樣,絕對乾的出這種事。”
江陽笑了一下,搖搖頭,“凶手不是他。”
“劉國冬雖然需要丁菲的金錢,享受孫雪的溫柔小意,但他作案動機不明確。假設他沒說謊,在孫雪出事之前兩人已經沒再見麵了。案發到現在,統共七個月。倒推一下,也就是說死者和劉國冬最後一次見麵完的第三個月,她就死了。”
“時間上對不起來。”
江陽說:“那會兒劉國冬跟張全龍在魚片廠打架,然後被當地派出所罰款並拘留十五天。根本沒有作案的機會。”
“而且你們不要忘了,死者的骨頭是被削肉去筋再剁碎的。你們覺得以劉國冬的體格,短時間內辦的到這種事?”
在江陽的點撥下,幾人恍然大悟。
“總而言之,他不會是凶手。”
除此之外,江陽還有一點疑惑,“我們之前認為凶手把兩個死者的骨頭埋在魚片廠發生鬥毆的地方,是因為安全,但現在我看不一定。”
“怎麼說?”
高金洋忍不住問道:“填過一次的地不是最保險的嗎?最起碼短時間內不會有被發現的可能。”
“再加上魚片廠嘛,本身收購的魚就有腥味兒,偶爾味道重一點也很正常。當時咱們過去的時候,也沒人聞到呀。”
江陽點頭認可他的話,不過很快補充:“最好的處理屍體辦法,是扔進山裡,這一點大家沒有異議吧?”
幾個小警察應聲,他繼續說:“那有沒有一種情況,凶手恨極了劉國冬,所以故意把死者的骨頭埋在他工作的地方,不是為了圖方便或者隱蔽,而是單純的想欣賞他站在小三和私生子死亡的土地上,毫不知情工作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