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日,如往常一樣,三人在一個僻靜的地方貓了一百天,夜晚林然出來,去山上捕獲了兩隻山雞和一隻獾子。
將血吸乾之後,林然對二人說道“收拾一下,我見離這裡十裡遠的地方有個小村子,咱們順路給送過去。”
他所說的收拾,如山雞這樣的禽類,就是連頭帶脖子剁掉掩埋。
獾子則是費些力氣,要把脖子上的咬痕給用刀挖掉,然後將肉分成幾塊就行。
至於說扒皮,那得是野鹿熊瞎子或虎豹狼這種大型動物才有的待遇。
聽了林然的話,林花直接就將兩隻山雞的脖子剁掉扔在一邊,而後用腳劃拉了些土草草掩埋。
鮮於穎雅則是一隻手抓起獾子的兩隻後腳,說道“咱們先過去,到了村子邊上在分割吧!”
“也好。”林然也覺得現在分割好了不好拿,畢竟那個年代沒有塑料袋。
說著三人就要走,隻是三人剛都邁出一條腿後,就都定在那裡不動了。
因為就在他們的前路之上,站著一個人。
對於屍族之人來說,夜晚和白天並沒有什麼區彆。
至少對眼睛沒有什麼影響,看東西一樣那麼真切。
隻見那人,身材佝僂似河蝦,滿身衣物臟亂差,瘦骨嶙峋風吹倒,目光呆滯神態傻!
這是林然第一眼對此人的直觀印象,說白就是個老傻子。
若是細看的話,這人年齡最低也在八十往上,至於具體多大年齡,根本看不出來。
因為人一到八十,基本就老到頭了,皺紋也沒有了生長空間。
所以不管是八十還是一百二,基本就是一個樣子。
這是其一,其二就是,此人的著裝,彆看破舊,有補丁摞補丁,但從款式來看,其實是一件道袍。
再觀其發型,乍一看頭發亂糟糟的,細看之下,頭頂也是挽著一個道髻。
由此可見,此人是個老道無疑。
除此之外,林然還聞到一股甜香的血腥味,讓他那本就沒有吃飽的肚子,不由的咕嚕響了一聲。
他當然可以分辨出那是人血的味道,因為在這一百多年之間,三人也是喝過一些人血的。
比如高家梁的高二賴子,那是個賭徒,常年謾罵父母,打罵妻兒,逼的老母上吊,父親投河。
他妻子見這日子實在過不下去,就買了一包毒藥,下到了晚飯的粥裡,準備一家子一起死。
林然出現,蒙麵帶走了高二賴子,還給那母子倆送去了肉食,囑咐好好活著。
那是三人第一次吸人血。
往後還有上汙圖村的劉青禾,下井窪鄉的李屠夫等等。
總得來說,三人都不是爛好人,遇見那十惡不赦之徒,他們也很願意解決掉。
畢竟人血的滋味……真是妙不可言!
林然穩了穩心神,儘量不去想那人血衝擊味蕾的快感,上前一步拱手說道“老人家,您深夜不在家休息,怎的來此?”
他沒有稱呼老道長,一來是裝作沒看出來,二來是他也拿不準,老頭是不是有真本事的道士。
反正看外表不像!
那佝僂老頭聽了林然問話,嘿嘿一笑說“老頭子千裡尋親,錯過了宿頭,本欲湊合一宿,不想遇到了你們三個娃娃。”
說完,他蹣跚著腳步往前走了幾步,來到林然近前,伸出了左臂。
“剛被樹杈劃了胳膊,現在依舊流血,你們可有碎布條子,為老漢我包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