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傘就是牛逼啊
保護傘,就是這樣懈怠!
拖拖拉拉辦案,明顯包庇惡霸
打人先行政拘留,傷情鑒定出來再采取刑事措施,我不懂法是不是應該這麼做,派出所肯定比我們懂法吧為什麼不抓呢?理由是啥?
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這種派出所是不是該查一查?
我親戚,農村老婦女,咬了彆人一口,大年三十都不給出來,大年初一警察要求賠錢2萬私了,不賠就送看守所。就破了點皮。難道比肋骨骨折嚴重?關鍵還是去要賬的,債主20年前蓋房子,我親戚老公給他安不鏽鋼門窗,還欠8000多,年年要。現在惡人當道
我滴乖都四十多天了,這派出所的辦案效率真高
公然毆打他人,不是治安案件嗎?不該先治安處罰嗎?!
先把這個所長抓了,已經違反程序,報案的當時就要給回執,為什麼到現在不給?看來三不小!
四十天還沒有結果,派出所應該查查了,讓無數網友質疑是不是有黑惡勢力
徹查司法腐敗,給人民一個公正交待,看現場此人家有後台,很囂張
正常,我老爸被打了,手續辦完了,一等就七年了還沒解決\笑哭\笑哭\
小小案件居然要40天,這是乾嘛呢,要是其他案件不得40年
我想弱弱問一句,如果被害人打贏了?會有什麼結果?當地警方會怎麼處理?
正常程序,得鑒定結果!公安有依據就好抓人了!你們儘量住院多花錢,時間越長越好,最後賠錢多!現在是考驗受害方耐力定力的時候!等抓人就是加害方著急了!
這種法醫鑒定清清楚楚,造假空間不大,彆著急,隻要鑒定結果出來,打人的就跪著來求你了
黑惡勢力的保護傘,這種派出所是不是該查一查。最起碼應該先行政拘留,出了法醫鑒定轉刑事。這個派出所牛逼啊!不服不行
凡是瀆職不作為的一律取消公職永不錄用,大把的人不是在等著嗎?
不管什麼原因,不管傷情如何,打人就已經違法了,警察嚴重失職!
難道打人不負責任嗎?這個人和派出所什麼關係?反正普通人肯定抓了
近幾年國內發生了許多讓人看不懂的事!哎無語!
當你需要法律的時候,它不一定能幫你,當你觸犯法律的時候,它一定會懲罰你
有沒有發現,自己如果打人馬上就會進去,自己挨打彆人永遠進不去
視頻還不能立案抓人嗎?對違法犯罪行為“拖拖拉拉”,讓百姓寒心
穿白衣服那個凶手純實是故意殺人未遂!!下手那麼狠!對著頭部打!太可恨了!強烈要求公安機關從重從嚴處理!!!這個不是路怒,而是真正的黑惡勢力團夥!!嚴查!!給受害者和全國人民有一個滿意的答複!!!
一個隻要正常人都看的明白的案件,警察還要偵辦40多天!是怎麼招來的?
看到那個派出所工作人員關門我想起了《功夫》警署那一段\狗頭\狗頭\
希望嚴懲這種保護傘,這種惡勢力和保護傘一樣可惡,這種人現在還能逍遙法外,可想這種人背後一定不簡單
構成輕傷必須刑事拘留,報案出警不作為就是徇私枉法
公安應該出麵處理,要給遵守交通規則的司機一個說法,這樣才能讓更多的人遵章守紀
看受害程度定罪?這執法標準簡直絕了!如果是如此的話,都可以標準量化,自動化完成,要警察乾啥?
純屬黑社會性質,這些人應該嚴懲,背後的保護傘也應該抓出來
真想當保護傘呀,傘開容易收時難呀。不知雷挺飛行何時了?
無論出於何種原因打人,40多天未有處理結果,為什麼?不是地方保護主義搞熟人關係是什麼?必須查一下是否存在這問題?
這是什麼背景的人啊,眼裡還有法律嗎?太囂張了,不嚴懲不足以平民心!
所以說,有些地方發展不起來是有原因的,這樣子一個環境,誰敢來投資?
對於公職人員的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應該給予刑事拘留免除公職!!!
輕微傷就可以治安處罰,需要40天鑒定,得多複雜,太搞笑了,就是自己看診斷書和對照鑒定標準都能得出結論
很多經濟不發達地區省份的治安環境還是比較嚴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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