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8章 底層老百姓的悲哀_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_思兔閱讀 

第378章 底層老百姓的悲哀(1 / 2)

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這個事情如果作為一個案例,那就有他的缺陷,如果是一個小偷偷了錢包,然後要你3000塊錢再還回你的錢包跟身份證,你說你有理,但是小偷應該怎麼說?

關鍵警察不同意你的觀點,法官不這麼認為。我們能怎麼辦?

為什麼羅老師說得和現實不一樣?失主不給錢,還報警?何故?

你應該反過來說,你掉了一個錢包,彆人問你要3000塊錢,問題就不一樣了

既然老羅說的,應該得到報酬,為什麼那麼多次的法院判決,是不應該報酬,反倒要賠償呢?這又怎麼解釋?

五一剛撿一個手包,裡麵有銀行卡、身份證、殘疾人證等等,就沒有現金。帶兒子去交到派出所,小家夥興奮半天

我撿了個錢包然後把身份證跟駕照丟了,還算不算不當得利?是不是失主要舉證錢包是他的?

跑出租車的時候撿到幾回手機,送回去就說了聲,謝謝,氣人

合理的回報或者報酬應該收的

對於現在普通人來說三千塊多了點,幾百塊合理一些,鼓勵應該給

關鍵在於現在很多錢包丟了,人家還了反過來說錢少了要索賠,說啥不當得利

問題的關鍵所在是如果要3萬或是30萬呢?談不攏把證件扔進垃圾桶了怎麼判?

如果趁老羅講法考,就偷了他的錢包。然後跟他說要錢才歸還,行不?!你怎證明我是偷你的錢包,而不是撿的。證據理論,占有人主張占有取得是合法的,具有高度可信,推定具有高蓋然性,除非有相反證據。按民法理論,遺失物就不能善意取得,必須返還。講課就講課,整天帶貨,還帶垃圾貨。懂法律的,看他講課,就是看黃段子

信你個鬼哦,敢明目張膽要錢,法官不判你個不當得利,非法占有他人財物及物品,反正我是沒有騙財運的

現在的社會風氣那麼差,就是不談報酬,隻談道德

打官司,你就輸了,不信,各種判決都是如此,不要被羅老師帶歪了

你是什麼職務?你在哪裡受的教育??你這是在哪裡講課???

法律學的越好,道德水平越低,認為不違法就行了

看情況,如果給他偷了,又告訴他拿錢來取?還比如,把他孩子綁架了,叫他拿錢來取

要是我最多向他拿包煙

……

半天外賣送下來。

吉蛻感到又累又餓。

天色已經慢慢黑下來。

吉蛻打算去吃個飯。

然後回去好好休息一下。

騎車到一個小路邊時。

一番吵鬨聲劃破了和諧。

隻見一個女環衛工用棍棒毆打一個男拾荒者。

打了好幾下。

男拾荒者也火大了。

跑過去把環衛工抱摔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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