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吉蛻沒來得及看直播間的情況。
又看了個微頭條。
“前妻突然來找我,說二婚的她又離了,隻因孩子生下來就夭折了,然而再也懷不上了,婆家將她掃地出門,娘家也回不去了,她說以前年輕不信命,不信會有報應,現在終於明白夫妻還是原配好,她也付出了一生的代價,現在想複婚。聽了她的遭遇我一時半會不知道說什麼,曾經被我捧在手心裡的女人,在彆人那裡卻是破爛不堪,這個曾經要了我半條命的女人,出現在我麵前時我心軟了,我不知道該怎麼麵對,不知道怎麼和家裡人說……”
大家對這個男人的遭遇很是同情。
有的時候我發現車借出去,讓彆人開一圈兒回來感覺刹車都不行了,因為彆人就沒有當成自己的車會使勁懟的
形容的實際、確切
這車還能要嗎?指不定哪天就會說大郎喝藥了
不是自己的車當然不心疼
她如果有更好的選擇,依然會跑
能跑一次就會有2次3次現在隻是還沒找到下家
你是個明白人
這個真不一定。有的人離婚過就不再離婚。有的人離婚過就總是離婚。況且在乎曾經擁有,不要太計較,以後會怎麼樣?想太多沒用。他自己已經離婚了,再婚就是二婚。在很多人眼裡,二婚也不可能長久。那咋辦嘞?
是不是也要看什麼情況下離婚的?比如這個就是三婚了吧!女方好像彆無選擇才想起複婚的吧!
話不能說的這麼決定,人知道自己錯誤過會有改變
搭夥過日子可以,複婚不可能!
對,不再領證,隻是搭夥過日子,讓她有個教訓,不再敢囂張跋扈。
搭夥過日子,還不如複婚了,但可以像以前一樣,先同居一段時間。如果覺得可以的話,還是複婚,更有保障一點
我肯定是不會再要了,又不是收容所,想來就來,想走就了
男的離婚後沒有再娶。要麼就是條件一般,找不到,要麼就是對前妻還有念想,不想找
是我打死都不會要的
個人各脾氣,但這個男的離婚後也沒有再娶。要麼就是條件一般,找不到,要麼就是對前妻還有念想,不想找
不能要,她隻是暫時沒找到合適的。沒有遇到更好的。有時候要相信自己的判斷。
可以為了孩子給一次機會
搭夥過日子可以,領證免談
不領證,那隻是互相折磨。沒有任何好處的
永遠牢記對方醜陋的一麵,不要因為幾句好話就心軟,否則你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活該!
為了孩子再受傷一次?
孩子受傷一次就已經足夠了,千萬不要埋下讓孩子再次受傷的隱患,這樣的女人不值得可憐
她離開的時候,為什麼就不說為了孩子給男人一個機會?
我覺得吧,畢竟夫妻一場。給她叫個網約車讓他打車滾,你出車費。算是最後一場的情誼了。
可以同情,但是,堅決不能複婚!!
是我絕不會同情的!永遠忘不了他們一家怎麼對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