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遺產那些事_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_思兔閱讀 

第448章 遺產那些事(1 / 1)

火燒島國神社,你管這叫外賣員?!

應該給,修修補補是為了父母能住的舒心,這是孝順父母的,並不是重新蓋新房子,而且這房子既然已經漏雨了,說明也住了多年了,後麵也還是父母住,因為這個要求分遺產屬實過分了!!!以後涉及到這6間房子作為遺產的時候估計又需要重新修繕了,那時候誰分得就誰自己出錢!你老公斤斤計較太摳門,就算省了這個兩萬塊錢也失了人情味兒!

作為中國人,按照老祖宗的傳統來一般沒錯,雖說現在人老說它不合理娘家人儘量少摻和女兒家的事,更不應該主動向女兒家索取財物,女兒家自己隨心、隨意就行,而且女婿沒請慎入女兒家,否則女兒在婆家難做人!其實,說那麼多沒啥用,家和才能萬事興!

你沒理解對!

你說的沒問題。隻是在這個道德綁架肆意妄為的社會裡,所謂的家和萬事興很多都是單方麵的委曲求全和一方麵的無底線妥協。隻為了表麵上看起來的和睦

在農村因為土地和宅基地都屬於集體的,女兒嫁出去戶口遷走了,自然就沒有土地和宅基地。老人的這份就會由戶口在村裡的兒子孫子的重新分配。至於老人的贍養問題和遺產繼承問題,兒子和女兒應該承擔同等的責任和義務。

都是金錢惹的禍!不富裕吧,富裕了彆說2萬,10萬也沒問題。你老公也是把錢看的有點重了,計較太多

妮兒,你傻啊。毫不猶豫的回絕,娘家給你一毛錢關係都沒有了

男人一般也隻願孝敬自己父母的,這是人性,看透了也就這麼回事,自身強大才是王道,如果女方在小家也能擔起一半責,自己再弄個小金庫,這就不是難題了。自己就掏了

男人如果隻願意孝順他自己的親生父母,那女人也跟著他有樣學樣,男人怎麼對待嶽父嶽母,女人就怎麼對待公婆,公婆是父母,嶽父嶽母也是父母,公婆養大了兒子,嶽父嶽母同樣也養大女兒

權利與義務對等,一直喊著要公平對待,那麼就一切都公平公正好了,大家都沒有意見了

兩個老人單獨住,有兩間房足了,就是兒子都不應該出維修費更彆說出嫁女了。

給父母修繕房子,有兒子的話,女兒可以出力,但不可以出錢

女兒伺候老人沒問題,經濟上是獨立的,因為女兒已經組建了一個新的家庭,就像女兒家修房子錢不夠,那也是跟丈人家借

大家說得對,中國的這個不合理的傳統觀念要改了。你老公說的對,既然將來沒有你們的繼承份額,也不存在修膳平攤的道理。給2\3千元表示心意就可以啦

房子以後基本都是兒子的,與女兒沒啥關係,那修房子兒子出錢是應該的,所以女兒不出錢也說的過去。

老公說得對,分遺產沒女兒的事,孝敬父母和兒子一樣,哪有這個理?

六間房,兄妹每人2間。修房子妹出2萬,合理。如果放棄繼承房屋,妹子就出個5千或1萬吧

按老規矩,修房的錢是兒子出,將來也是兒子繼承。父母長病兒女都伺候,但是兒子出錢,這才是老規矩

那平時就不能給老爸錢花嗎?

老人的房產你有份嗎?你兩個哥咋好意思開口叫你給錢?

修房子應該是兒子的責任,前題是父母的遺產由兒子繼承的,如果要均攤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今後遺產由子女均分

如果兩個兒無能力,應該拿錢修房全款也行。反之就不出線

我老婆娘家也是這樣,出錢有份,分家產靠邊,我覺得她娘家人不硬氣,支持你老公

你回家要有地方住,所以意思一下,給個幾千塊就行,強行攤派任務是不行的!

支持女婿!幾十年前就提倡移風易俗,這種所謂的傳統違背法理。看看民法典的規定吧!

拋開主題不談,很討厭夫妻任何一方跟對方商量要支持自己原生家庭時候動不動就說“我父母養大我不容易”掛嘴邊

看了一下平論,都是差不多,我老丈人兩個都九十了,生活藥費郡幾仔妹平攤,十幾二十年都這樣,照顧也兒仔妹一起來輪流,大舅哥幾本上都沒怎麼管!大家想開點就無所謂

事情不能雙標,中國農村有農村特點。既然付出一樣。在農村房產上也應一樣

怎麼不出錢修呢?出了錢就有了分家產的權利!一句話修房我也出錢了,憑啥不分我房子?誰都都沒話說

老規矩可不是你說的這樣,老規矩是財產歸兒子,贍養也兒子的事

確實不應該女兒拿,老人有病了住院,那是女兒的孝心,有條件的可以拿

怎麼能一樣呢,我們弟兄三每逢事情都是包圓,姐姐隻是錦上添花,在農村就是這樣,說破大天也沒有女兒與兒子一樣的道理

你自己沒工作嗎?孝順父母的事情自己想做就直接給父親不用告訴老公

中體西用,好處占儘,有好處,咱自講傳統沒你的份,有責任,咱講法律講新思想,責任你不能少,天下的便宜占儘,不會有好!

這種事情看自己哥哥有沒有能力,有能力,當然是兒子的事,如果沒能力,自已也應該幫忙,對於以後拆遷費,這成了以後的事了

老規矩就是誰分財產誰出錢,哪有光拿錢不分財產的

傳統固然要遵守,現實也不能太軸,女兒可以少出點,兒子理應出大頭!

首先是你農村的大哥,想法是按農村的舊風俗習慣來要求你拿錢的,但是話又說過來,有很多農村的孩子都結婚後,對於父母家出錢蓋屋之事,多數女孩是不承擔費用的,文中你大哥讓你拿錢幫父母修房子,也是應該的,但是作為你老公來說,他的作法不儘人意,作為嶽父家有困難,女兒及女婿,應儘該儘的責任,這是天經地義的,不存在嶽父嶽母百年後,產生想分家產的目的,如果是有這種想法的話,還要看當地的風俗習慣,但是也要尊重法律,總之你老公的做法是不對的,再說你給你的父親打電話,把你老公的意思表達了一下,讓你的父親很傷心,沒想到女婿能這樣做?讓父親很失望,這個隔閡,永遠的存在,也讓你的父母,看清楚了你老公的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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