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丈夫是豆丁!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很快隻剩下十分鐘時間。
“應惜,你真的打算就這樣一走了之?你真的舍得下我?”高強不死心地問我。
我連看都懶得看他一眼,“你隻不過是我的丈夫,一顆小豆丁……除此之外你什麼也不是,我的心不屬於你。”
高強糾纏道,“可我畢竟是你的丈夫,我們生活了好幾年,難道你就一點感情也沒有嗎?”
“是你天真還是我天真?”我討厭他的喋喋不休。
他啞口無言,閉上嘴巴。
終於,張列星在最後五分鐘裡,把款打入我的賬戶,我收到後一個一個零地數得清楚,確定是三千萬後,給張列星發過一個電子授權書,“簽字。”我用視頻語音命令他。
“沒必要。”張列星居然敢拒絕。
我隨便他鬨脾氣,“還有三分鐘。”
“應惜,你不要這樣……”高強在一旁試圖說服我。
“沒有授權書,他萬一反悔,將錢凍結收回怎麼辦?我這是個人戶頭,不得不防。”
張列星被逼無奈隻得用觸屏簽字,事已辦成我起身告辭。
“應惜!”在身後,和視頻關閉前的最後一刻,我聽到了高強與張列星同時發出的呼喊。
就算看守不在接待室裡,他也不敢追出來,我向守在門口的看守笑著點頭,與他們揮手道彆。
出去看守所,我直奔隔壁警局。
我申請麵見負責偵辦張太案件的領導,“我有重要資料要上報。”
很快,負責接待我的警察帶我上去七樓,一個四十多歲的警察接待了我,他請我坐下後,我問他道,“你什麼事都做得了主嗎?”
他鄭重點頭,“是的,隻要是合理要求我都可以儘量滿足。”
“好,既然這樣,因為我上交資料的危險性,所以我請求必須對我予以進行人身保護,等到我把資料交出後,立即派人送我離開,至於目的地由我自己來定,你們隻負責送我到機場,保證我能平安上去飛機到起飛離開就行。”
警察認真聽完我的要求,斟酌過後緩緩開口,“可以,這個要求完全可以辦到,不過我們也要確認你所資料的真實性。”
我明白,其實他還沒有說,必須確定資料對於偵破案件的價值,無論在哪裡,價值是鐵律。
“可以,我明白,不過,你們所謂的確定需要多久,我今天是必須離開的,如果你們確定個沒完,我可是等不了的。”我要求他拿出個期限來。
警察看了下時間,“現在是十點十三分,如果你現在交出資料來,我保證在午休前就能確定下來,也就是說十一點半,我們必定會保證你的安全,護送你乘飛機離開。”
“好!”我卸下背包,從裡麵拿出一份打印好的資料遞給他,他鄭重接過去,先坐下來認真地一頁一頁看過。
其實不用其他確認方法,隻要經辦過此次案件的人看到資料裡麵的內容,立即就會判斷出,這份資料是極具有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