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瀛娛樂家!
事情還要回到那天s的後台。在聊完了被雜誌設定成公式對手的事以後,福山雅治主動提出,希望葉昭有空能去他的廣播節目做嘉賓。
之所以會有這樣的邀請,很大一部分原因其實來自於外界。
當“福山雅治第二”的流言漸起的時候,福山雅治的粉絲頗是乾了些黑葉昭的事,等到葉靠著《ter,aga》翻了身,之前一直被壓製的葉昭的粉絲以及“正義路人們”又反過來黑起了福山雅治。
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當事人的福山雅治和葉昭,都是希望能夠趕緊息事寧人的,因此,福山雅治遞出了邀請的同時,葉昭也趕緊接住,試圖一起緩解這種粉絲間劍拔弩張的氣氛。
s結束第二天,福山雅治的經紀人就將廣播邀約直接發到了zye,葉昭也按照先前的約定,早早騰出時間如期出演。
雖然看臉的話兩個人都像是“偶像派”,但在吉他技術上,兩個人在歌手裡都算得上是相當不錯的。當然,隻是相對於“歌手”,而不是“吉他演奏家”。
雙方都是吉他歌手,再加上重生以後不斷惡補的音樂方麵的知識給了葉昭和真正的音樂人談論的底氣,種種原因綜合下,當廣播結束以後,兩個相見恨晚的人當即就拍定要合作一張單曲,直把兩人的經紀人給嚇了一跳。
……
rb的娛樂市場向來是自己玩自己的,這一點,在唱片公司的策略上也很明顯。在rb樂壇,即使是同一家唱片公司的歌手,也很少有機會合作出唱片,最常見的合作模式也無非是由其中一方詞曲給另一方演唱,像是合作出歌的事是很少的,更不要提葉昭和福山雅治不僅唱片公司,連經紀公司都完全不同的這種情況。
當然,跨公司合作雖然少,也不是沒有,遠的不說,ands跟中山美穗就是跨公司跨事務所跨派係的活久見式合作,當然,這個合作是各方的公司高層共同促成的,和葉昭福山雅治現在這個私底下達成約定的情況不太一樣。
不過既然有先例在,想要順利進展下去也就不是件不可能的事。
葉昭和福山雅治都算是行動派,在決定了要合作單曲之後,便約定各自去和己方的公司大佬進行交涉。
葉昭這邊要簡單一點,他的經紀約在自己手裡,要說服的僅有長戶大幸而已。福山雅治要解決的就要多一點,除了要和經紀公司ajaan,之後才跳槽環球)。
ae這家事務所,可能是小氣龜毛注重模式操作的rb娛樂圈裡的一股清流。他們的經營理念相當去本土化,不像其他事務所那樣把藝人當包身工壓榨,而是相當的尊重旗下藝人的意願,始終保持一種合作關係。
打個不一定恰當的比方,ae就像是一座大商場的經營者,他旗下的藝人就像是和他簽署了合約的入駐商家,雖然商家要向經營者支付傭金(分成),但本質上藝人們都是“個體戶”而不是“公司員工”,所以在允許的範圍內,ae的藝人是相當具有自主性的。
當福山雅治找到a那邊進行協商。在有了a那邊也是爽快應允了。
至於葉昭這邊,此時的beg跟b合作沒什麼特彆意見。要說唯一有點不爽的,就是這張單曲的出版方不是beg而是b在這張唱片上就沒什麼便宜可賺。
不過這也是個必然的結果,福山雅治資曆名氣皆在葉昭之上,這張單曲隻能是“福山雅治x葉昭”,不能是“葉昭x福山雅治”。
當然,beg這邊也不是白白把錢送了出去,作為交換,beg方麵拿到了兩個ae藝人將要出演的電視劇和電影的tieu。
在合作確定以後,葉昭和福山雅治以那天s上塔摩利的玩笑話為靈感,決定製作一張春季單曲。儘管隻是確定了這個概念,連具體的曲子都沒有拿出來,雙方還是迫不及待把合作的消息通過雜誌散布了出去。
消息一出,剛看了小半年《福山葉昭躺槍記》的吃瓜群眾、為了偶像撕得昏天黑地的粉絲、渾水摸魚兩頭開黑的正義路人、頓時傻眼了這是波什麼操作?
……
在選曲方麵,葉昭和福山雅治約定每個人都寫一首歌,之後綜合唱片公司的意見,選出其中一首當主打,另一首則放進去當c。
實際上,春季歌曲福山雅治名下就有首現成的《櫻阪》,這張發行於2000年的單曲,妖孽的大賣了兩百多萬張,是福山雅治國民度最高的一首歌。
可是葉昭並不打算用這首歌,剛剛才甩開“福山雅治第二”的帽子,接著拿出一首福山雅治味超級濃厚的歌,這不是沒事找事是什麼?再說了,福山雅治歌裡的櫻阪指的是他老家長崎鬆島的櫻阪,而不是東京大田區的那個櫻阪,當著正主的麵瞎掰這種事危險係數太高,實在沒必要乾。
最後葉昭拿出來的,是另一首櫻花曲。這首歌的名字叫做《櫻》,而作為原唱者的コブクロ(可苦可樂)恰好也是支雙人組合。
大約是從《櫻阪》大賣開始,rb樂壇年年都會有歌手發行櫻花曲,如果在搜索框裡打上個“櫻”字,估計能搜出來上百首相關的歌曲。在這些櫻花曲裡,可苦可樂的《櫻》絕不是賣得最好的,但是旋律和歌詞卻都算得上佳品,每年的櫻花歌曲盤點上,都不會落下。考慮到這張單曲正式發行的時候已經是2006年,以銷量論歌曲好壞這種事已經不怎麼靠譜了。
有意思的是,雖然是櫻花曲,可苦可樂發行這張單曲的時候,並不是在春天,而是在秋天。
作為文抄公,葉昭的曲子來得實在容易,福山雅治卻是要實打實耗費腦細胞來創作,出於尊重,他並沒有急吼吼的去聯係福山雅治,而是決定等福山雅治完成以後來聯係他。
……
二月十日,經過了長達四個月的訴訟期後,beg狀告《周刊新潮》的案子終於宣告結束。證據確鑿的前提下,《周刊新潮》方早已注定必敗無疑,終審的時候,雜誌方麵甚至都沒有派出代表,全程由律師代理完成了最後的宣判。
四個月是漫長的四個月,但是比起動輒一兩年的官司,已經稱得上是“神速”了。在這件事的解決上,葉昭采取了一個很“不rb”的解決方案,在判決書下來,直接通過zye聯係朝日新聞,以五百萬日元的價格買下了娛樂版二分之一個版麵,將《周刊新潮》這份道歉書刊登在了上麵。
至於這五百萬日元的來源,《周刊新潮》雖然沒有真的被判賠償兩個多億,但也麵臨著高達五千萬日元的賠償金。而這部分賠償金,葉昭將和beg以簽約時的分成協定,拿到其中的一千萬日元。買完了報紙版麵,還能有五百萬日元落到zye的戶頭。
當然,這都還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