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小鹿亂撞_某美漫的醫生_思兔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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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小鹿亂撞(1 / 2)

某美漫的醫生!

“是!”

聽到了小黃毛的指令,繞著圓桌坐的四個人紛紛從椅子上站了起來,欲行動。

有一人開了房間門,直接愣住了,因為他看見了一個吊兒郎當的人,肩上扛著一把刀,正衝著他微笑。

他很清楚,他們的隊伍裡麵是絕對沒有這個人的,所以……

是敵人!

他下意識就要喊出來,並且伸手摸向自己腰間的槍……

可惜,他隻看到了一道銀色的光芒,整個人眼前就陷入了深沉的黑暗,再也醒轉不過來了。

走在他身後的人由於他身體的遮擋,還沒有看見他眼前的墨非,所以根本就不知道他死了,就伸手推了他一把,要他走快點,彆擋路,卻不料這一手下去,就將他身體直挺挺的推到了。

那人愣了愣,又看了看自己的手,他也沒有使出多大的力氣啊,難不成他苦練多年的麒麟臂終於練成了?

等他前麵之人的屍體倒下,他終於看見了墨非,頓時麵色劇變,伸手剛剛摸到槍。

墨非眸子裡麵閃現一抹冷光,長刀橫直,用力往前一捅,直接刺穿了其心臟位置。

然而墨非卻還不滿足,改為雙手握刀,手臂肌肉暴漲,腳步一蹬,用力往前一撞。

這一撞之力直接導致他連連後退,並且刀刃已經穿透了他的心臟位置,紮進了他身後之人的心臟。

墨非握刀一轉,直接將他們的心臟給絞碎,然後方才抽出刀來。

“噗嗤!”接連兩聲吐血之聲,兩個黑幫分子癱軟著倒下,心臟被絞碎,即使是吸血鬼什麼的,都得死,更何況他們這些普通人了。

“混蛋!”小黃毛怒罵一聲,和剩下的一人趕緊掏槍,對準墨非就要射擊。

墨非用左手單手持刀,右手對著小黃毛就甩出了一枚飛刀,直接穿透了他的手掌,距離的疼痛讓他根本就握不住槍,掉了下來,用左手捂住自己被穿透的右掌,發出了淒厲的嚎叫。

而墨非麵對著還剩下一人的攻擊,斜斜的一刀劈了過去,滑過一道弧光,直接連槍帶著他半隻手掌都被劈成了兩半。

再度一刀結果了他,房間裡麵就剩下墨非和小黃毛兩個人了。

殺了四個大漢,獲得4經驗值。

刀術lv1靠著力量與速度硬來的垃圾,其實,你還差得遠呢!(經驗)

“你是什麼人?為什麼要襲擊我們?”小黃毛忍著疼痛,怨毒的目光盯著墨非問道。

“為什麼?”墨非將唐刀扛在肩上,歪著腦袋想了想道“因為好玩?”

小黃毛“……”

“哈哈,開個玩笑,你不會當真了吧?”墨非哈哈一笑,直接將長刀橫在了小黃毛的脖子上“那個被你們綁架的小女孩在哪兒?”

“原來你也是為了那個小女孩兒來的。”小黃毛臉上浮現一抹冷笑“你要是想……”

“滋溜!”

一隻耳朵拋飛而起,血液飛濺。

“廢尼瑪的什麼話,我問,你答,ok?”墨非微笑的看著小黃毛。

小黃毛捂住噴血的耳朵,恐懼的看著墨非,他不是那個大使請來的人嗎?他們應該是最講規矩的啊,為什麼此人卻隨意虐待俘虜?

這個人感覺比他們都還心狠手辣,到底誰才是黑幫啊!

“那個小女孩不在我們手上,這裡隻是我們的據點之一,她在我們boss的手裡,如果你想救回她,就彆殺我,我可以幫你!”小黃毛趕緊道。

酒樓裡麵也是陷阱之一,隻是耍那些fbi一下,小女孩當然不會在那兒了,一直都處在真正的boss手裡,隻會等到博物館交易的時候,方才有機會找到她。

小黃毛隻是為了錢幫助那個叫做湯馬斯的鬼佬做事,可不是那種忠心耿耿的手下,為了老大可以連命都不要。

他們都是從香江跟著大佬湯馬斯來的鷹醬,而事實上香江的小混混,一般都沒有幾個有血性的,拿著刀砍人追人幾條街沒問題,但是跟真正的亡命之徒比起來那可就差得遠了。

要不然為什麼香江一直會流傳大圈仔的傳說?

大圈仔,泛指從大陸到香江或海外從事黑社會犯罪活動的人和群體,這些群體組成的各種幫會被統稱為“大圈幫”。自70年代開始出現在香江這塊土地上之後,一直是當地“暴力犯罪”的代名詞,而古惑仔則是“街頭混混”的專屬名詞。

那時期的大圈仔普遍是退役出身,身手強大出手也夠狠,還時常拿出槍來,能夠打得香江本地黑道望風而逃。

“古惑仔是打架,大圈仔在打仗!”

小黃毛就是屬於那種打架、殺人都沒問題,但是自身很惜命的人。

說到底,他們原先就隻是在香江混黑的混混而已,又不是雇傭兵、殺手、特工出身,來這裡隻是為了綁架賺一票,哪裡來的那麼多堅貞不屈!

墨非扛著刀想了想,似乎留下他比殺了他價值更大一點。

也不是說殺了他墨非就真的找不回那個小女孩了,他還可以叫大黃蜂和明迪去搜索那個湯馬斯的信息,上門直接綁架他,墨非還不相信他會不拿小女孩的命換自己的命?

但是其中的過程麻煩了很多,還容易出差錯,讓眼前這個小黃毛暫時穩住那個湯馬斯,輕輕鬆鬆的營救了小女孩後再說豈不是更好?

“也可以留你一命。”

“你要怎麼保證我幫你之後,你不會殺了我?”小黃毛咽了咽唾沫。

“我以上帝的名義起誓,如果你幫助我找到了那個小女孩,我就不會傷害你,否則就讓他天打五雷轟而死!”墨非看著小混混,親切的微笑道。

……

許多人喜歡紐約,是從喜歡紐約的夜晚開始的。作為矗立在大西洋西岸的“世界之都”,夜幕中的紐約確實有其難以描述的魅力。習慣夜生活的紐約人常說nightisstillyoung(夜還長著呢)。對這些“夜貓子”來說,這座古老中夾雜新潮、靜謐中蘊涵熱情的都市,竟好似“愈夜愈美麗”,即使瘋狂地玩了個通宵達旦,他們還是會感到意猶未儘。

兔子大使帶著許多美輪美奐的華夏古董舉行展覽會的時間就在晚上11點,還是夜生活的時候,引來了許多附庸風雅的鷹醬富豪和貴婦人來圍觀。

一輛輛名車來來往往,勞斯萊斯幻影、瑪莎拉蒂皇後、阿斯頓馬丁、凱迪拉克……

這也是那個湯馬斯挑選這個地方作為最後交易地點的目的之一,鷹醬可是一個資本社會,金錢為王,一旦到時候打起來,有大量富豪可以挾持作為人質,fbi算個卵蛋!

原本這個古董展覽會的開幕並不是由兔子大使來主持,可是誰叫他接到了綁匪的電話就急匆匆的往這裡趕呢,然後就在展覽會的主持人的懇切請求之下,不得不勉強站出來做開場白,而湯馬斯就站在他身後。

展覽會之外,馬路上車水馬龍,一排排的汽車如螞蟻般秩序井然地行駛著。

一輛白色的寶馬汽車從路邊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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