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喇突·塔爾罕和阿日娜彌射兩父女,就騎馬站在戰場數百米外的土丘上,看完這場戰鬥。
直到硝煙散去,露出滿地屍骸,史喇突才重重的吐出一口,原本就充滿褶皺的老臉,突然又老了三分。
隨著血腥味和硝煙味隨風吹來,阿日娜彌射腳下的金斑獫,忍不住的竄動,發出一陣焦躁的低吼。
阿日娜彌射拉緊韁繩,也沉默了許久,然後才道:“真沒想到,北境人的遠程武器已經這麼強大。”
她一直擔心遭受伏擊,但結果卻出人意料,敵軍不知道用什麼辦法,竟然一夜之間挖掘了如此大範圍的陷阱。
更離譜的是北境人的武器,竟然已經強大到無視鐵甲。
要是守城的敵人全部裝備了這樣的武器,那還打什麼?
一萬人也不夠對麵殺。
塔爾罕伯克則低聲道:“你們見識少,這是西邊矮人國度的火槍,隻不過威力又大了許多,我年輕的時候也是見識過的。”
遼闊的西境,八成土地都是草原、戈壁和沙漠,從塔爾罕伯克領橫穿東部大草原,再穿過中部戈壁、西部的大沙漠,翻越群山,就能抵達大陸西側的矮人國度。
隻不過幾百年裡西境到處亂戰,當年的金帳王庭早就衰亡於曆史之中,人族失去統一的力量,沙漠和戈壁又被繁衍的異族重新占據。
彆說其他路徑,就是橫貫北部的世界樹大道,如今也行人絕跡,商路斷絕。
現在的西境,隻有南邊沿海地帶的城市,才能通過海貿和西邊的矮人國度交流。
“矮人火槍?”阿日娜彌射還是第一次聽到這個詞彙,頓時心動,“南邊人能搞到嗎?”
塔爾罕伯克搖頭道:“弄來有什麼用?從萬裡之外送到這裡,價格比附魔弓箭還要昂貴,如果打不穿鐵甲,那都不如普通的弓箭。”
阿日娜彌射有些惋惜,看了吃了敗仗後,神情萎靡而回的三哥忽忽·塔爾罕,低聲問道:“那還要繼續攻城嗎?”
“當然要繼續。”塔爾罕伯克點頭道,見女兒神情掙紮,多說了一句,“巴克要塞能搶回來,當然是最好的結果,搶不回來,我也心裡有數。”
他對這個女兒其實是非常關照的,十多個女兒裡,最大的嫁出去了十年,最小的才剛剛開始學習射箭,但唯獨阿日娜彌射一直跟在身邊,受到重用。
阿日娜彌射能夠晉升中階超凡,除了自身天賦異稟,也需要大量的家族資源來支撐。
隨便換個西境家族,都不可能這麼培養女兒。
塔爾罕家族的女兒,都是按照男兒培養,嫁出去後,也心係娘家,能管得住丈夫,免得對方生出敵對心思。
塔爾罕家族之所以能壯大,不光是靠著三代人心狠手辣,也靠足夠的政治權謀。
周邊勢均力敵的大部落,就迎娶他們的女兒,聯姻示好,暫時做小,等到自身壯大,再逐漸侵蝕。
打得過但又不好打的小部落,就把女兒嫁過去,照樣聯姻示好,馴化一兩代人,讓他們變成自家手裡的千夫長。
隻有那些適合下嘴的肉,才會毫不猶豫的一口吃掉。
塔爾罕伯克領偌大的地盤,就是這麼來的,名下十多個千夫長家族,幾十年前要麼是敵人,要麼是盟友,但現在都是他的親族後輩。
但草原的頭狼總是會老的,當自己的子嗣還沒有足夠的能力時,手裡的壯年狼就會忍不住挑戰老狼的權威。
他手裡的千夫長,沒有一個是良善之輩,自己的子女無論威望還是實力,都壓不住這些狼子狼孫。
巴克要塞被北境人搶了,不狠狠的打一場,塔爾罕家族還有什麼臉麵當頭狼?
不狠狠的打一場,怎麼能消耗掉他們的力氣?
塔爾罕伯克明麵上是最激進的主戰派,開口閉口要把巴克要塞奪回來,但實際上卻是比阿日娜彌射還要謹慎的反戰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