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他的左手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不翼而飛了,隻剩下一個光禿禿的小臂。
小臂的切麵很光滑,跳動的血管與血肉在切麵上一覽無餘,看上去生機勃勃的樣子。
最重要的是,葉歡並沒有感覺到一絲一毫的疼痛,他甚至連任何不適的感覺都沒有。
他嘗試動了動左手,很快,他感覺到左手掌張開又閉合,做出了一個握拳的動作。
這絕不是所謂的幻肢症狀,而是真真切切的感受。
葉歡能夠感覺到左手無名指與中指觸碰虎口,他嘗試用大拇指觸摸各個手指,均沒有任何異常。
唯一異常的就是,他的左手不見了。
葉歡很快就想到了他曾經的能力:調停者。
調停者的能力是分解與重組,被這項能力所影響的事物,它的物質總量保持不變,改變的隻有當前性質。
隻要葉歡願意,他甚至連性質都不用改變,可以單純地使事物進行方位上的轉換。
理論上來說,這項能力在未經對方的同意下,是無法作用於人體上的。
但變成了人造神靈後,這項能力發生了某項變異。
它從逃亡者的技能,變成了狩獵者的處刑條件。
按照這個角度來看的話,他先前那麼多次‘傳送’應該也屬於此列。
隻不過出於某種原因,他的左手被留在了某處。
難道說,左手是傳送的‘代價’嗎?
這是一個十分合理的猜測。
調停者的任何操作都是基於‘物質與總量保持不變’這條守則裡的。
而葉歡先前至少傳送了十幾次,不可能沒有耗費能量。
繼續傳送,他可能會丟掉更多的軀體,到時候各個軀體分散到各個區域,他就算活著,也相當於死掉了。
事情發展到這裡,對於葉的處刑條件,葉歡總結出了兩條。
其一,如果被原住民看到超過五秒就會被狩獵者鎖定;在沒有原住民的區域待著超過半分鐘也會觸發該效果。
其二,身體移動到一定次數,某些部分就會被分解,漫無目的地傳送,隻會導致形勢逐漸惡化下去。
在總結出第二條後,葉歡繼續推演下去。
這兩條處刑條件是相互影響的,如果逃亡者陷入到循環,就永遠沒有翻盤的機會。
但夢魘遊戲裡沒有真正的絕路。
死路裡麵也一定隱藏著生路。
有分解,就會有充重組,所以葉歡推測,某些區域應該可以讓他的軀體進行重組。
如果沒有重組,就沿著回去的道路找到自己的身體。
想到這裡,葉歡倒退一步。
隨著一陣天旋地轉,他回到了先前來過的三口之家,在這裡,他並沒有找到自己的左手。
葉歡再次後退。
仍舊沒有任何收獲。
而且最糟糕的是,在葉歡回去的瞬間,狩獵者的鎖定倒計時並沒有歸零。
而是從葉歡離開的那個時間繼續開始了計數。
葉歡僅僅是重新回溯了三個區域,就停下了腳步。
有些區域他已經將倒計時的時間浪費完了,就這麼直接傳送回去,瞬間就會觸發處刑條件。
換言之,回溯,對於葉歡而言是條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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