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這句話,葉歡掃了一眼證詞。
李浩然在停車場‘目睹’了分某的行凶後,不僅沒有阻擋,反而悄悄返回到了車裡。
等到分某開車離開後,他才選擇離開。
而且,李浩然並沒有第一時間選擇報警。
葉歡站起來,打斷了證人發言。
“李先生,你既然目睹了分某的行凶,為什麼沒有阻止他?”
李浩然平淡道:“這位律師,你沒有聽說過幸福者避讓原則嗎?”
“分某看上去明顯已經跟社會脫節很久了,我有一個幸福的家庭,沒必要跟他拳腳相向。”
說到這裡,李浩然歎了口氣:“那位女士可真是倒黴。”
聽到這句話,法庭裡頓時議論紛紛了起來。
從常理上來看,李浩然說的確實沒什麼問題,可道理上是完全站不住腳的。
李浩然既沒有選擇見義勇為,也沒有選擇第一時間報警,他明明有拯救死者的機會,卻因為顧及自身的安全給浪費了。
儘管李浩然有著正當的理由,但也不足以說服大眾。
法庭裡的議論聲越來越大,法官敲了幾下錘子:“肅靜!”
整個房間頓時安靜了下來。
法官看向李浩然:“李先生,請繼續吧。”
李浩然點了點頭,隨後道。
“我之所以沒去阻止,是因為那位女士掙紮了一會兒就沒有聲音了。”
“我看她躺在了分某的懷裡,還以為他們在打鬨,所以才沒有去製止。”
葉歡看向他,反問道:“那你為什麼要等到分某開車離開才離開?”
李浩然平靜道:“因為我在車裡聽歌休息,怎麼了?犯法嗎?”
法官皺起眉頭:“李先生,請認真回答辯方律師的問題。”
李浩然無奈,隻好道:“我其實還是懷疑那個女士是被挾持的,所以才躲在裡麵想看看情況,但後麵沒有看出什麼,所以我也就離開了。”
李浩然的說辭很像是一個怕事的普通人該說的那樣。
但葉歡可沒有從李浩然的眼中看出任何遺憾。
他的眼神自始至終都是那麼平靜,在那些話的時候,除了特定描述,其他時候他的眼神都沒有任何波動。
簡直就像是提前背好了台詞一樣。
葉歡返回座位,直接掏出線索卡,在裡麵寫下了李浩然的名字。
這三個字的字跡緩緩淡去,線索卡又變成了白紙一張。
葉歡心裡清楚,這線索卡的線索出現得很慢。
想要得到真正的線索,就必須要為它爭取一定的時間。
葉歡再次看向李浩然。
“李先生,你從事什麼職業?”
李浩然皺起眉頭:“這跟這個案子有關係嗎?”
葉歡堅持道:“李先生,請你回答我的問題。”
李浩然瞥了公訴人一眼,見對方點了點頭,他在心底暗罵一聲,隨後道。
“我是一位汽車銷售員。”
葉歡道:“據我所知,銷售員這一職位雖然沒有嚴格的形象要求,但基本要求還是有共同性的。”
“恕我直言,你的這副打扮,業績應該不會很好吧?”
聽到這句話,李浩然的眼睛眯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