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高啟明!
既然當事人想不起來,那就隻有去調查旁觀者了,路上的行人調查不了,但是事發地點附近的商戶卻容易找到。
高重九來到大市街,先把牌甲叫來,由牌甲陪同走遍了鬥毆案發生當天現場周圍二十米之內的所有店家,讓店裡老板夥計都叫來了,要他們辨認把陳定的照片。
這下,還真找到了線索。一個大市街開紙紮鋪的夥計說他見過這個人。因為當天紙紮鋪沒生意,他就坐在門口看街景。發生鬥毆案的時候他的確看到這個人從鋪麵門口走過。
高重九趕緊追問當時的情況。夥計說好像也沒什麼特殊的情況,就看到他和另一個人一起走過去了的。
這立刻引起了高重九的興趣,他馬上追問這個人什麼模樣。夥計說記不清了,隻記得是個男人,體型和陳定差不多,也是明人的裝束,看模樣也是個店鋪掌櫃或者大夥計、賬房之類的人物。
而且夥計當時的注意力被鬥毆吸引過去了,對路人自然毫無興趣,所以也說不出什麼服飾上的具體細節。
“他頭部有傷嗎?”
“戴著頭巾,看不出。”
高重九不死心,想起陳定說過他帶來了二百兩銀子--就算沒有銀子,從三良到這裡也得帶幾件替換的衣服,總該有隨身的行李。
“他身上有帶什麼包袱之類的東西嗎?”
“這倒沒有。”夥計說,“空手的。”
“和他在一起的人呢?”
“好像也是空手……”夥計忽然想起了什麼,“對了,這個人肩上有個褡褳,紫花布的!”
高重九精神一振陳定的口述筆錄裡講到他丟了一個紫花布的褡褳,銀子就是裝在裡麵的!
“是不是很重?裝得鼓鼓囊囊的?”
“這個記不清了。我也沒注意。”
這些證詞至少證明了兩點陳定進廣州不是一個人,是和另一個人同行;他的的確確帶了一個褡褳--雖然還不能說褡褳裡就真得有銀子。
問題是這個人是誰呢?陳定的筆錄裡沒有提到他有同行者,而且他再三說自己在城外就被人打暈了。
按照陳定的說法,他是在李家碼頭上岸,又在五羊驛附近遭襲擊的,所以進城的城門不是五仙門就是南門。所以他立刻去了這兩處城門,詢問了當天的值班的警察。遺憾的是這兩個城門進出人流量太大,當班的警察都表示記不清有沒有見過陳定和他的紫花布褡褳。
接著,他又馬不停蹄到李家碼頭和五羊驛附近的商戶了解情況。獲得了一些陳定行蹤的零星目擊證詞。最後他又找到了陳定乘坐的內河航船的船老大,船老大表示自己確實載過這麼一位客人,帶著紫花布褡褳,從三良到得廣州。船上也沒有同行者。
“他就在李家碼頭下得船。”
“有人接客嗎?”
“沒有,上了岸他一個人就走開了。”
高重九又問這個人有沒有什麼可疑或者與眾不同的地方。
“這人膽子也夠大,帶著這麼多銀子一個人出遠門!”船老大說。
“你怎麼知道他帶了很多銀子,你看到了?”
“他那個紫花布褡褳沉甸甸的,裡麵裝得自然是銀子,難不成是石頭嗎?”船老大說,“他也很當心,褡褳不離手。一直坐屁股下麵,睡覺也揣在懷裡。警醒的很。”
高重九回到刑事科,把奔走一天獲得的材料整理了一下,得出了三條結論
第一,陳定的確是一個人來得廣州,到事發地點卻有了同行者;第二,陳定是帶了一大筆銀子;第三,銀子至少在大市街他被人目擊的時候還在,隻是背在另一個身上。
“這事情看來不簡單嘞。”高重九自言自語道。
晚上,他把調查的情況和自己的看法向李子玉做了彙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