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時安在她即將發怒之際,幽幽道,“你弟弟每天在醫院也挺無聊的,看他喜歡什麼東西,給他買點過去。”
聞言,林央一時無言以對。
男人的話語,是她始料不及的。
想到的確得給林瑞買些東西,她的心情才逐漸平複下來。
最後,她給林瑞買了幾本漫畫書,一些畫畫材料。
就在她準備結賬的時候,周時安拿了一盒樂高過來。
出了文具店,林央就想直接回醫院。
可周時安又說,“來都來了,你自己也挑點東西。”
林央不想要。
周時安話落後,又附加了一句,“以後說不定沒這樣的機會,好歹一起生活了三年,就當作對你的補償吧。”
這話在林央聽來,無異於就是給她一個分手的禮物。
雖不喜,但既然他這麼執著,她就不推脫了,省得浪費彼此的時間。
“想好要什麼東西沒?”周時安見林央不吭聲,於是又追問道。
林央思索了一會兒,道,“買個金吧。”
到時候離婚了,她把金賣了,換成錢,錢花了,無牽無掛。
買其他東西,不好出手,擺在那裡隻會擾亂人心。
周時安並不知道她在想什麼。
聽到她願意買東西,他心情很好。
最後,林央挑了一個很大的手鐲,根本不適合戴的那種。
周時安很是嫌棄。
他覺得她的品味有點問題,甚至給出可以多買幾樣的提議,但是被林央拒絕了。
結完賬,走出金店,兩人便看到程念初迎麵而來。(www.101nove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