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園的看守人對我們很不耐煩,無論我們怎麼質問,都問不到有用的信息,最後隻好先離開。
一回到家裡,我便接到了警方的電話,讓我過去一趟。
這並不是一個好消息,因為某方麵我是違反了法律規定的,在我殺害向晴的案件沒有宣判我無罪釋放之前,我不能出國,這樣的舉動會麵臨法律上的責任。
但我還是選擇了去國,因為我太想要治好自己的身體,以後能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孩子,冒險也值了。
我以為這次叫我過去,是要重新拘留我,我涉嫌在保釋期間擅自出國,並沒有經過警方的批準,但是讓我驚訝的是,我隻是被責罵了一頓。
倒不是說警方的人包庇我,而是他們得到了我暴露出來的相應證據後,以最快的速度重新調查,還有一個讓我意想不到的人,來警方替我作證,在警方十分確定我無罪後,才沒有追究我未經過批準出國的責任。
而那個人竟然是劉悅。
她不僅給了錄音作為證據,還回國特地跑了一趟警局,將自己所知道的一切,都說了出來。
可是由於她也是參與者之一,所以……她並沒能走出警局,而是被關押了起來。
警察通知了我下一次開庭的時間,隨即讓我走了。
我離開的時候還感覺有些大腦一片空白,劉悅怎麼回事?她拿了錢不是去國外重新開啟人生了嗎?又跑回來乾什麼?
改過自新得也太狠了點。
不過她真的是再一次地幫了我,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這麼做,隻能等有機會的時候,再想辦法給她一點好處。
“這個劉悅,倒也算是良心發現。”晚上吃飯的時候,我媽聽說了劉悅的事情,感歎道。
“始作俑者還是那個向晴,結果現在還不知道人家到底死了還是活著。”我爸一提起這件事就臉色沉重。
我難得的一點好心情,隨之也低落起來。
就在這時,我媽的手機響了起來,她接了電話後,沒說兩句話臉色就變了,隨即起身去拿衣服,“你們兩個先吃,我要去一趟公司。”
“這麼晚了還有什麼事這麼急?”我爸驚訝地問,而我也感覺到了一種不安的感覺。
我媽雖然公司會有點忙,但是很少有這種大晚上急匆匆要趕去公司的時候,我總覺得她有點事在忙著我。
靳寒手裡那些關於我家公司核心機密的資料,都已經給我了,而嚴遲鈞手裡的那份是假的,按理說公司目前不會有其他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