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玄淩和李平正在辦公室工作,忽然雜物間響起了一陣聲音。
李平趕緊起身去了雜物間,其實這裡本來是一個廚房,但是老板不讓在辦公室做飯,於是這裡成為了雜物間,其實就相當於一個小倉庫,平日裡就是放著一些貨品,就相當於一個小倉庫。
“發現什麼了?是不是貨品倒塌了?”玄淩問到。
“不是,好像是進來了一隻麻雀,你要不要?我捉給你?”李平在倉庫裡回答。
“小鳥啊!我喜歡!”聞言玄淩立馬起身,也來到了倉庫門口,伸著脖頸朝著裡麵張望著。
李平正在裡麵搬東西,尋找那隻受了驚嚇的小鳥。
忽然,他一下逮住了那隻麻雀,輕輕的攥住了它的雙腳,然後從裡麵艱難的走了出來,因為裡麵布滿了大大小小的紙箱子。
“活蹦亂跳的,回家養著吧!給你!”他朝著玄淩遞了過來。
看到這樣的小玩意兒,玄淩覺得可愛極了,雖然不是那個二十來歲的年紀了,但是看到這樣的小東西,依舊覺得滿滿的愛意。
“家裡有籠子嗎?不行的話就買上一個鳥籠,不然飛了,你就抓不到了!”李平將紙箱子歸置好,也走了出來。
“我回去找找吧!”玄淩摸著那隻小鳥的小腦袋,它一直在嘰嘰喳喳的叫著:“孩子肯定喜歡這個小東西!”
“對,給孩子當寵物吧!”李平從洗手間走了出來。
“嗯嗯!”炫鈴應承著,然後就開始在四下裡找了起來。希望可以找到一個裝小鳥的東西。
“這裡有一個小紙箱,將它放進去吧!不然一直抓著,什麼也乾不了!”李平將儲物間的一個小箱子騰了出來,遞給了玄淩。
下班後,玄淩帶著小箱子回了家,當晨晨看著小鳥時,喜歡的不得了。
玩了一會兒,晨晨說:“我們要一直養著它嗎?”
“如果晨晨喜歡,我們就養著它。”玄淩一臉寵溺的看著孩子。
“我覺得小鳥還是喜歡更為廣闊的天空,不如放它回歸藍天吧!”晨晨看著小鳥開口。
“也好!”對於玄淩來講,養小動物那都是一時的興趣。
沒結婚之前,的確挺喜歡那些小玩意兒,但是有了晨晨之後,她就隻喜歡晨晨了。
因為怕晨晨孤單,她給晨晨買過兩隻兔子,然後一隻接一隻的都死掉了,後來還買過兩隻小倉鼠,後來也因為拉肚子死掉了,再後來買過烏龜,後來給丟了,再到後來撿到了一隻小刺蝟,那個東西不好養,給了媽媽蘇枝了,後來小刺蝟給放生了。
沒想到這個小刺蝟竟然還認識回家的路,好幾次將它丟掉了,它自己就又找回來了。
後來無奈之下,蘇枝將它丟在了田間地頭,這下它是不回來了,但是那個時候蘇枝包了幾畝地,種了一些草莓,沒想到每年春天草莓長出來的時候,它就偷悄悄的將草莓吃了,幾乎每一個草莓都被它啃了一個遍,但是又捕捉不到它的身影。
所以迄今為止,玄淩樣的寵物裡麵活下來的可能就是那隻刺蝟了。
為了不糟蹋小生命,她也聽了晨晨的話,打開窗戶將小鳥放飛了。
次日,李平問玄淩那隻小鳥怎麼樣了,玄淩說放生了。
“其實這些小玩意養不活的,據說麻雀容易生氣,咱們逮住了它,它就會特彆生氣,然後不吃不喝,最後就餓死了,放生了也挺好!”李平是一個心底善良的人。
再後來,李平說他的朋友是工商局的,朋友的妻子懷孕了,之前養的寵物狗怕是不能養了,想尋找一個好人家收留。
當炫鈴聽說是免費贈人的時候,她又想著給孩子弄一個寵物玩。
經過李平的再次詢問,結果當天中午,他們就把狗狗帶來了,玄淩去他們單位將狗狗抱走了。
這是一個白色的京巴,也就是剛出生一個月的樣子,小小的一隻,毛茸茸的非常可愛。
抱回辦公室的時候,李平打開了箱子看到了那隻可愛的小狗狗的時候,也表示特彆可愛。
李平還出去給小狗狗買了一袋牛奶,看著小狗狗的吃相,他們都覺得可愛極了。
下班後炫鈴將狗狗抱回了家,小狗狗也非常聽話,安安靜靜,偶爾間細細的叫上幾聲,晚上也睡得非常安靜。
晨晨因為上初中學業緊張,所以根本也顧不上看小狗,於是第二天玄淩就讓姐姐過來給捉走了,因為姐姐喜歡小狗,但是就是覺得蘇枝和銘昭兩人每天無所事事,所以想讓他們養著當寵物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