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衣服算是徹底報廢了,都是彈孔,比流浪漢的衣服都破,傳出去說是洞洞裝都有人信,不過葉飛沒有穿露點衣服的愛好,那些奇裝異服的,不符合他的審美。
沒辦法,葉飛隻好回了現實世界一趟,換了一身衣服,又打包了一些炒粉當早點。
“喂,你跑哪去了?”剛一回到影視世界的葉飛,就聽到史密斯疑惑的問話,“你身上的衣服又是哪來的?你提的東西又是怎麼回事?你……”
“停停停!”打斷史密斯的喋喋不休,葉飛不慌不忙的解釋道,“你這麼多的疑問,我一個個給你解答,我身上的衣服是我回家換的,我手裡提的,是我買的夜宵,給咱們當早點的。”
“你不願意說就不說唄,你看我像是傻子不?”史密斯無語的說道,還回家了一趟?你家是東方的,你會瞬移唄,咱們倆剛才還說話呢,就這麼一會兒不見的功夫,你就能回家一趟又回來了,還換了一身衣服?
再者,你自己聽聽你說的話矛盾不?一邊說買的夜宵,一邊又說是當早點,咋,你家的早點是晚上賣的?
不管葉飛是怎麼在這麼短短的時間裡,換了一身衣服,也不管他是從哪弄的食物,自己不是一個傻子,你不願意說就不說,用不著編個連傻子都不信的話,來糊弄自己。
你看,有時候現實就是這麼奇怪,說真話沒人信,葉飛是回家了一趟,他買的是宵夜,因為現實世界還是晚上,所以說買的夜宵是沒毛病,可影視世界現在是白天,所以葉飛說的買夜宵當早點,也沒毛病,都是真話,隻不過有些離奇,沒人信也不奇怪。
葉飛神秘的笑了笑,沒有再跟史密斯解釋,有些事並不適合現在說,隻不過早在葉飛第一次穿越到韋斯利的世界後,他心裡就已經有了一個計劃,一個很有意思的計劃。
喊來了唐娜一起吃早點,大人吃早飯,嬰兒也沒閒著,抱著唐娜給他衝的奶粉,吃的正香。
炒粉這東西國外沒有,唐娜和史密斯也從來沒有見過這麼奇怪的食物,雖然味道不錯,但拿筷子吃東西,還是令他們感覺很彆扭,相當不習慣。
“葉飛,你下次能不能搞點我們國家的食物?我承認你們國家的食物很美味,但是這筷子實在是太難用了!”唐娜艱難的用筷子夾著炒粉,顫顫巍巍的送進嘴裡,本來就沒夾多少,到嘴裡就剩下那麼幾根兒了。
“是我沒考慮周到,下次我絕對買你們國家的。”葉飛吃的很快,伴著水沒幾分鐘的功夫就解決了。
他也有些後悔買炒粉了,這玩意吃著是可以,就是太乾了,吃的太快容易噎著,第一次吃的人吃不習慣也很正常,早知道就買炒牛河了,這在羊城,可以說是宵夜攤必備,很多人在吃完宵夜的時候,都喜歡最後點一盤炒牛河收尾。
可是吧,炒粉這東西也很神奇,很多人嘴上說著討厭他,但吃宵夜的時候,也總是會第一時間想到它,它是很多上班族吃宵夜時的首選。
一頓早飯吃的史密斯是大汗淋漓,他覺得他殺人都沒這麼難過,可沒想到卻輸在了用筷子吃飯這件小事上,有心想放下不吃,可葉飛又在一旁笑眯眯的看著他。
雖然葉飛什麼話都沒說,但史密斯已經從他的眼神中看出來了,隻要自己敢不吃,葉飛絕對會大聲嘲笑自己。
吃,必須吃,還必須是用筷子吃!
自己槍林彈雨都走過來了,還怕用筷子吃飯?
不得不說,用槍的人用筷子,絕對比不用槍的人,上手快,畢竟用筷子也算是手上功夫,用槍用的好的,手上功夫不會差到哪裡去,這一點,他們的女朋友絕對深有體會。
總之一頓飯下來,史密斯吃的是身心疲憊,一晚上休養來的精力,在吃飯上耗了個七七八八。
吃完飯之後,史密斯本打算直接出發,去尋找嬰兒母親生前待的地方,結果又被葉飛攔了下來。
葉飛攔住他的理由也很充分,既然知道了嬰兒母親生前待的地方,會經常聽到勁爆的音樂,那不妨能猜想出大致的地方,什麼地方會播放勁爆的音樂?
酒吧、夜店、ktv,話說國外有ktv麼,這個葉飛不知道,他也沒了解過,不過就拿酒吧和夜店來講,他們的營業時間通常是在晚上,很少有酒吧和夜店會在白天也營業,至少葉飛沒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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